法律分析: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1、首先打开开票软件;
2、点击右上角的红字发票管理;
3、出现如下对话框点击红字发票填开;
4、填开红字发票可以是购买方,也可以是销售方,如果是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了的话,就必须购买方申请,否则销售方也是可以申请的,申请的时候需要填上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确认信息后,显示可以开具负数发票,然后上传即可;
5、上传好红字发票之后,下一步就是下载红字发票,同样还是点击右上角红字发票管理,在出现的对话框最下面有一个”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 点击即可下载信息表;
6、接着就是开具红字发票,点击左上角”发票管理“、”发票填开“这时候可以进入开票界面 点击左上角”负数“然后选择”导入开具“ 也就是导入刚刚审核好的信息表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第二十一条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本规定所称报税,是纳税人持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向税务机关报送开票数据电文。
负数发票和其他发票一样都要盖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只要是公司开具的发票,无论任何发票都要加盖发票专用章。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账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负数发票的开具直接打开开票软件,选择红字发票管理,开具红字发票即可。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红字发票是不可以随便开具的。仅有产生购货退还、开票不正确、应纳税额服务项目停止等情况但不满足发票作废标准,或是卖货部分退还及产生销售折让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指的是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账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开具的发票。
962号文的规定已经说明,只有原发票开具错误,才可以退回给销货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实际操作先按原错票内容开具一张负数发票,然后再按正确的内容开具一份蓝字发票交给购货方)。由于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进行认证而发票自身开具没有问题,是不能退回重开的。
如果,确属发票开具错误,购货方将抵扣联和发票联退回,退回的抵扣联和发票联附在开具的负数发票的存根联和发票联后面,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负数发票的记帐联附在冲减原入帐收入的记帐凭证后面作为原始凭证。
由于原错票的存根联和发票联由购货方退回,负数发票不需要给购货方,将重新开具的正数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交给购货方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自2007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不再凭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必须以购货方提供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称《通知单》)》为依据,没有《通知单》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自2007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不符合新修订的《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的,各单位应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负数发票怎么开全部的内容,包括:负数发票怎么开、负数发票需要盖发票章吗、负数发票怎么填开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