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
传说在远古时期洪水泛滥,把世界上几乎所有人、动物都淹死了,只剩下伏羲、女娲兄妹。太白金星叫他们结婚,生育后代,但他们认为两人是兄妹,便不肯答应。但是如果不这样人类就会灭绝。他们提出,如果能将割成许多段的竹子再接起来,就可以结婚。
后来果真把竹子接上了,而且下许多竹节。两人还是不愿答应,又提出,从两座山上往下滚两盘石磨,如果石磨能滚合到一起,就可以结婚。但是当石磨又合在一起后,他们仍然不肯答应。女娲又出了一个主意,如果伏羲能够追上自己,就可以成婚。
结果,伏羲始终追不上女娲,一只乌龟教伏羲从山的另一面沿着相反的方向追赶。女娲没有防备,果然一下子被伏羲抱在怀里;两人只好成婚。这个是中国最早的婚礼仪式。
周制婚礼简介
周制时候的婚礼还叫做昏礼。没有奢侈的聘礼,没有铺张的排场,也没有喧闹的筵席。昏礼重的是夫妇之义与结发之恩,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可以喧闹嘈杂的事。那时候的昏礼简朴干净,夫妻“共牢而食,合卺而酳”,而后携手入洞房。次日拜见舅姑,三月后告见家庙,新妇正式融入夫家家族。
商周时期的昏服也不是现在人们误解的大红一片,而是端庄的玄色礼服。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烛火,在盈盈火光中思念着远去的女儿;夫家也三日不举乐,安慰思念双亲的新娘,整个仪式宁静安详,但安静细致的仪式中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
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中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郑玄还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以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制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就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时至今日,已很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因为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不但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许多。
现代有的社会学家给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风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或社会认可的习俗。男女经过婚姻关系而结成夫妇,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为姻亲
什么叫婚姻?乍一看来,答案似乎十分简单。如果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并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解释清楚的。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 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郑玄接着又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 “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 时至今日,我们已很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因为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不但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许多。 现代有的社会学家给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风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或社会认可的习俗。男女经过婚姻关系而结成夫妇,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为则亲。 男女嫁娶的关系远比婚姻的起源要早。这是由于“性”是人类一种原始的生理需要,所以两性关系是远从有了人类就同时存在的。但原始社会中的嫁娶只是一种“自然现象”。人类知识发展以后,男女关系逐渐有了规范,形成种种婚姻制度或婚俗。这时候,男女间的嫁娶已经成分一种“社会现象”。因此,婚姻关系必须经过国家法律的许可,或社会习俗的认同,男女也必须经过婚姻关系,才能称为夫妇,建立家庭。 为什么要有婚姻?原始社会中的自然嫁娶现象,已经可以满足人类原始的性生理需要,那又为什么还要建立婚姻关系,设立制度与规范,建立起这种“人性的枷锁”呢? 婚姻制度最初发生的原因与时代,现在难以查证。我们只能从婚姻所发生的一些作用,去追溯婚姻发生的可能原因。 德国社会学家梅勒·李耳曾经把婚姻的动机归纳成经济、子女和感情三个原因,这个说法已被世人所普遍同意。 在早期的婚姻关系中,经济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从《诗经》的一些片断记载,我们可以察知早朋妇女对家庭经济的协助,《诗经》说,“掺掺女手,可以缝裳”,“女执懿筐爱求柔桑”。《礼记》也说,妇女要做丝、麻、布、帛的事。酿酒也属于妇女份内的工作。过去我国有些地方有男子早婚,娶年纪较大的妻子,即所谓娶“大娘子”的风俗,这主要目的也是辅助家庭经济。 在我国历史上,繁衍后代,传宗接代,一直是婚姻的主要原因。 《礼记》所说的“下以继后世”就是这个意思。“孔子家语”曾以无子为七出条件之一,孟子也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到了汉朝,妇女不生子,甚至要因而入狱。北魏时代,有官员建议对于无子而不肯纳妾的人,科以不孝之罪。一直到清朝戊戌变法前后,女学兴起,女子开始接受教育,社交范围越来越广,求自由的思想越来越高涨,她们对自己的感情有了新的认识与主张,对婚顺制度也有了新的见解,追求自由恋爱的人越来越多了,有的甚至为恋爱而牺牲。 现代的婚姻多以感情因素为主。男女彼此相悦,觉得有共组家庭,晨昏相伴的需要,于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迈入婚姻生活。 经济、子女、感情三种因素与婚姻的关系,随时代而有不同,中外皆然。在上古时代,经济第一,子女第二;中古时代则是子女第一,经济第二;到了现代,则以爱情第一,子女第二。这种演变,反映了人类自代价值的发现与重视。 结婚仪式 一、订婚仪式 我国古代,男女间的婚姻关系,常以婚约的订定为开始,此即所谓“订婚”。现在,订婚在法律上并无保障,结婚不必经过订婚,故一般就不办订婚手续了。但在农村,不少家庭还是将订婚作为结婚的重要程序,不过订婚的礼仪已日趋简约,通常是备几桌酒筵或茶点,除双方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外,散发订婚喜柬或口头邀请,请双方介绍人、证明人以及比较知己的亲友,共同会餐,有的即席交换饰物,填写订婚证书等。所谓交换饰物,一般是赠送订婚戒等。订、出生年月日、籍贯及订婚时间地点等;订婚人、证明人、介绍人、主婚人(家长或法定代理人在场时,为当然主婚人),在订婚证书上盖章或签字;订婚证书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席终人散,订婚仪式亦就告成了。至于被邀请参加订婚礼的亲友,究竟是否应该送礼,这随各地风俗习惯有所不同,不过就目前来说,大都是送钱,也有送花篮等。 二、结婚仪式 以目前来说,我们已很难见到旧式结婚仪式。如果有,也该在穷乡僻壤,或特别保守的家庭里。然而新的结婚仪式,有的是模仿西方礼俗所得,但在我们人多地广的国家里,要完全改变过来,当然不是一段短时间可能办得到的,因此现在的结婚仪式,可说是中西合璧,而其间又因风俗习惯或社会环境的不同,而互有差异。我们在下面所介绍的各种结婚仪式,只能说是比较常见的。 当前我国最普通的结婚仪式,是在饭店或家中举行宴会。在宴会厅的正中,设一张“主桌”。主桌上可放一只花篮、一瓶鲜花或一对龙凤喜烛。新郎新娘通常有男女傧相陪伴。男女傧相一般都是选最知己的朋友充任。选任男女傧相的主要条件,第一当然要仪态端正;第二要未婚者,年龄一般都是较新郎新娘为轻;第三要注意身材高矮,适配新郎新娘,否则很不雅观。在宴会中,新郎新娘须相偕至各席敬酒,以表示谢意。这里特别提醒你一句话,在敬酒时,一方面固然不能推辞宾客们向你敬酒,但无论你的酒量多宏,也得保留余量,不要被灌得酩酊大醉。这最好的办法,是邀一位或几位酒量较宏的朋友作陪,在必要时,可由他们替你作挡“酒”牌,这是既不失礼,又不致破坏欢乐气氛的好办法。 结婚当晚,往往有所谓“闹新房”的余兴节目,如果不闹得过分,确可增加欢乐热闹的气氛,是无伤大雅的。所谓“闹新房”,参加的往往是知己的年龄相若的平辈亲友,长辈及小辈则很少参加。其中有要求新郎新娘报告恋爱经过,或表演吃糖(引新郎新娘接吻),或故意偷取一点小东两,要求新郎新娘请客等,不一而足。总之,其目的在增加热闹气氛。夜阑时,宾客自会适可而止。 结婚时新郎新娘可着礼服。新郎如按国际礼节,应穿燕尾服,但以目前而论,以西装最为普遍,其次则中山装为多。新娘的礼服,一般皆为白纱或白缎之晚礼服。这里附带说明,傧相的礼服以与新人一致为佳。在宴会敬酒时,新郎新娘可换常服相陪。 集体婚礼是一种简单、节约的结婚仪式,这种结婚仪式是由单位、团体举办的,其日期在节日为多。集体婚礼的行礼仪式大致如下: (一)结婚礼开始。 (二)奏喜乐。 (三)证婚人入席。 (四)介绍人入席。 (五)来宾入席。 (六)主婚人入席。 (七)结婚人入席。 (八)全体起立。 (九)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 (十)结婚人、介绍人、主婚人依次署名或盖章。 (十一)结婚人相向行三鞠躬礼。 (十二)证婚人致词。 (十三)来宾致词。 (十四)主婚人致词。 (十五)结婚人谢证婚人、介绍人行三鞠躬礼。(证婚人、介绍人答礼) (十六)结婚人谢来宾一鞠躬礼。(来宾答礼) (十七)结婚人向主婚人行三鞠躬礼。 (十八)奏喜乐。 (十九)礼成。 旅行结婚是将结婚与蜜月旅行合并进行的一种结婚方式,在欧美各国,非常普遍,在我国也逐渐流行起来。旅行结婚亦有于事后补宴宾客的。以上介绍的是新式结婚仪式。反观旧式婚礼,则自行聘(订婚)、亲迎、拜堂、祭祖、见礼,都有一定的规矩,丝毫不能差错。这种仪式虽然庄重,但较为铺张浪费。 订婚、结婚启事 柬帖 婚姻柬帖,是包括婚嫁双方(男方与女方,旧时称男方为乾方,女方为坤方)所需要应用的柬帖,关于婚姻所应用的柬帖,根据习惯不外订婚柬帖及结婚柬帖两种。 (一)订婚柬帖:男女订立婚约,谓之订婚。订婚不需举行仪式,所以大多不事铺张,只邀请少数至亲好友。订婚应用的柬帖,包括:①致送亲友的请帖。②刊登报纸的广告启事。 (二)结婚柬帖:是结婚时男女双方所应用的各种柬帖 一、通用订婚请帖 (1)由父母出面式 (2)由自己出面式 二、通用结婚请帖 (1)由父母出面式 (2)由父母出面式 说明:以上两种为男女家通用之请帖格式,因目前男女两家合办喜事之办法,极为流行,请帖亦由男女两家家长合并具名,如男家或女家单独发帖,可在帖上新郎新娘名处改为“○男○○与○○○女士”或“○女○○与○○○君”字样即妥。 (3)由自己出面式 (4)由兄长出面式 三、致证婚人的请帖 四、致介绍人的请帖 五、致招待人的请帖 说明:证婚人、介绍人、招待人等之聘请,除当面延请外,例需另备请帖,以示郑重。 六、旧式结婚各种柬帖: (1)男家求婚帖 说明:用巨红全帖书写,正面写全福两字。称呼一层,因尚未定亲,故但写忝眷两字,而不论辈分之大小,惟叙名处字数必成双到底,如系单名,可将“忝眷”两字,改作“年家眷”三字。倘下面不写鞠躬,仍依旧俗写顿首拜,则上面应写“忝眷”或“年家眷”,要视名之单双而定。且有于顿首拜上,加以庄敬或庄恪等字样者。通例两帖均由男家就写,女家但将敬求一付收下,而将敬遵一付具回,即为允婚表示。 (2)男家纳采礼帖 说明:纳采之礼,即文定之礼。以上两帖,均用描金全帖书写。如不用描金全帖,则正面仍当写全福两字。物品大小,可以随时更换。惟行数不能增删,每半页写四行,三四十二行,恰好一页半。某某之敬及称呼,写在第四半页,称呼一行,字数仍须成双到底。此时两家已经定亲,自有长幼之分,如女家系兄出面,男家系父出面,则男家去帖称“忝眷侍生”,女家回帖称“眷忝晚生”。或再加姓名亦可。如男家兄出面,而女家父出面,则去帖称“晚生”,回帖称“侍生”,上面仍冠以“忝眷”两字。其或一家由祖父出面,一家由父出面亦如之。其余由叔伯等出面者,均可以此类推。 (3)男女家通用恭谢帖 (4)男女家通用请媒人帖 说明:用梅红单帖书写,另备全帖一副,将此帖夹在中间,外加封套,签书○○○姓名奉送。以后结婚之时,男女家请媒人帖,用法与此相同。 (5)女家回帖 纳币之礼,用于请期,所具礼物,即俗称六礼者是。以上两帖写法同前。 (6)男家授室请帖 (7)女家于归请帖 说明:右两帖,用梅红单帖印发。男家如系续婚,可将授室二字,改为续胶二字。如男女家主婚人为伯叔或兄,则几儿儿女等字,均须依称呼而改。如将光临二字,改为阖第光临,则最为通用,请女客之时,不必另备帖。 (8)贺男家送礼单帖 (9)贺女家送礼单帖 说明:凡用单帖之物,至少四色,多则递加,或六色,或八色均可。式须横写另备全帖一幅,帖上但写称呼,式见下送礼帖,不再列物品也。 (10)通用贺礼帖 说明:如送礼物仅一二色,则不必另用单帖,倘用封套,将物品写明在封签上,则帖上亦可不列物品。称呼一层,或亲或友,就以帖上主婚人而定。如有子侄辈者,则自己名下,当连写率子○○,或率侄○○等字样。 (11)贺礼封签字 说明:凡送银钱,非用封套不可。上首两字,除银钱外,视物品而定。姓名写在下首,或加称呼于姓名之上,如另备全帖,则签上不必写姓名及称呼。上角送○处○府等字,恐下人不熟,以防误送,如系熟人,可以不用。 (12)领谢式 (13)璧谢帖 (14)半领半谢璧 (15)谢步帖 说明:以上四种,均用梅红单帖印就中间一行,凡男家及生子均可用。 如系女家,当除去率子○○四字。其余领壁等字,可以临时写上。除谢步帖外、如朋友家送礼有自称侄者,则谢帖之上角,加印尊谦谨璧,或单一谦字答之。
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
婚姻应该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一种具有社会含义的事情,和性行为是分开的,因此,男子与女子的性关系并不决定其婚姻关系,即使是最礼教森严的时代,婚姻绝对稳定,也无法杜绝婚外的性行为,由此可见,原始社会中任意而自由的性关系不代表了自由的婚姻关系。
这便涉及到了婚姻的定义,依照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的观点,婚姻是为了种族繁衍子女抚育而建立的一种关系,因为人类的繁衍和生长需要的是一种双系抚育(即女儿不能没有母亲的教导,儿子亦同),这样说来,首先群婚就是不婚姻,把它认做是婚姻的起源也是不妥当的。再次,在抚育方式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排除了亲戚间的性交(血婚到伙婚)不代表婚姻方式发生了变化。性的混乱也许是存在的,但不能说是代替了个别家庭的存在
《婚姻的起源》是民决执导,安秉灿、尹善进、梁永驱 、李采潭主演的限制级情色**。该**于2014年1月31日在韩国上映。
**有101分钟,主角金善爱是一名研究所医生,因儿时早恋被家暴,从此对恋爱产生了感情障碍。青年才俊屈服于金善爱的专业,选择结婚。此时两人婚姻已并非以爱情来维系,而是一个人作为另一个人的爱情奴隶。**讲述了结婚本源,婚姻是欲望的保鲜剂。
影片剧情内容
大龄单身女金善爱(安炳灿饰)是一名艾滋病研究所的医生,因童年早恋时尝试性爱而遭家暴,自此对性爱留下了心理阴影。
于是金善爱找到性骚扰教育公司催眠师成爱接受心理治疗,并且在成爱的推荐下,于当晚的聚会上认识了富家子弟朴载山(梁永驱饰),两人产生了一丝性的火花。
同时朴载山和性工作者张美珠(尹善进饰)交往,张美珠为了同他结婚,找到了昔日同学金善爱,要求借她的别墅办生日派对,来粉饰自己的虚荣心。
就这样金善爱再次遇到了朴载山,并且在当晚激情过后开始交往。金善爱从此打开了心扉,坠入爱河,但是花花公子朴载山并不是真心爱着金善爱。很快,两人激情过后,朴载山另寻它求。
失去爱情的金善爱陷入恐慌,选择使用恐怖的方法留住朴载山,将艾滋病毒注入他的身体。走投无路的朴载山只得回到她的身边,并且和她结婚。但此时两人已不再是以爱情来维系关系,而是朴载山作为金善爱性爱的奴隶。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 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人类婚姻史 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所谓的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法则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人类的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婚姻模式,以及结合方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如果没有婚姻,很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不利于人们的优良繁衍。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政治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综合看来,婚姻是自然的法则,违背这一法则的人,会给自己带来一些烦恼。人类的婚姻发展史大约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杂乱性交时期、群婚(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 杂乱性交 杂乱性交时期人群杂居,采集植物,食用鱼虾和动物。上帝尚未将人逐出伊甸园,人还未吃善恶果,无羞耻之心,父母兄弟姐妹杂处性交,毫无现代人的“**”观念。在中国神话中,伏羲和女娲乃是兄妹相交合;在古希腊神话中,宙斯和赫拉也是兄妹为夫妇,大地之母该亚生了众多子女,又以自己的儿子为新夫;在《圣经》里,甚至在耶和华确立了男性中心地位之后,还能读到关于索多玛俄摩拉被毁灭后,所留的罗得和两个女儿,为了传递后裔,女儿灌醉了父亲与之同寝的故事,这也是原始的杂乱性交的记忆。 杂乱性交是为了繁衍后代,最终必定形成,只知其母不知有父的以母亲为主的社会关系。正如蚂蚁和蜜蜂的世界,是“母后”的统治。中国古代圣人的出身,往往是母亲踩了神迹、吞了大星,或者与神物交合而生,不知有父。但是以母亲为主的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形成矛盾。当社会进入更高的阶段,狩猎和捕鱼业日渐发达,男人在生产劳动中,力量的优势不断体现,这就伴随着对地位的需求。 群婚及对偶婚 男人的力量优势开始挑战母亲的权威,同时也挑战父亲的权威,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有了冲突,而大冲突,争夺性伴侣,甚至会导致群体灭亡。人类学家发现十几万年前,欧洲有一个被称为尼德特人的种族,根据骨骼化石表明,其身材高大,体魄强健,后却神秘消失。是否就是在这样的内部争斗中相互残杀而亡的呢?一方面是生存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强大者要获得权利和地位,从而瓦解现有的族群;一方面则是人类的发展要求维持稳定的群体。怎么办?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婚姻和家庭的起源》认为,原始人依靠“性禁忌”来维持相对时间的稳定。“性禁忌”要求在狩猎时期或者捕鱼时期,禁止任何的性交活动,甚至禁止接触与女人有关的东西,否则就被认为是触犯神明,乃是死罪。因为狩猎和捕鱼的活动,关系族群的生存,这时候如出现因为性的争夺引发的内乱,势必导致族群的覆亡。 但是,随着狩猎和捕鱼时期不断延长,“性禁忌”也越来越频繁,这不能解决问题,必须有新的限制。恩格斯认为,人类最古老的家庭形式是群婚,他将群婚阶段分解为:一、血缘家庭,即仅仅排斥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其他兄弟姐妹皆可。二是,普那路亚家庭,即同胞(母方的)姐妹和兄弟间,不可性交。他没说明为什么要有这样的限制。至于限制嫡亲间的通婚是为了保证后代质量的说法也被证明是不科学的。而谢苗诺夫所说的,为了避免内部的混乱和冲突的提法是可认同的:第一种形式,为了防止犯上作乱;第二种,是维持成年雄性的相互宽容,消除嫉妒。 普那路亚家庭形式,必定会使得族群分化为一些氏族。在同一个氏族中,姐妹与兄弟之间,不可通婚。这就开始了不同氏族之间的通婚,进入了族外的群婚阶段。一群男人,共同地与另一氏族的一群女人通婚,反之也是。族外婚,维持了本氏族的和谐,消灭了嫉妒,发展了族群。族外群婚发展到新阶段,就是对偶婚,即,一个男子以一群女子为妻子,其中有个主妻;反之,一个女子也有一群男子为夫,其中有主夫。现代中国云南摩梭人在正常的一夫一妻制下,还维持“走婚”的形式,其实就是对偶婚的残留形态。 但是,随着男性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必定要挑战母权,久而久之,女人从属于男人,成为了男人的财产。 一夫一妻制 父权的确立,财产的私有化,为了保证后代子息能够继承父亲的财产,要求子息血脉的纯洁性,同时孩子须确认父亲的身份。这就意味着对偶婚中,将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下来;也对女子的贞洁性提出了要求。而血脉的正统性要求,即便是一夫多妻制,也需有个主妻,像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为了让儿子以撒继承财产,将使女夏甲及其孩子赶走。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这种要求的最终结果。 所以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是私有制对原始公有制的胜利。家庭就是一个经济结合体,女人是男人的从属物,是财产。因而,不存在婚姻的离异性。但是,现代的婚姻家庭,要求以爱情为基础,而男女的独立,尤其是经济的独立,消解了经济结合体是必需的形式,女性也不再从属于男性,而同时,爱情也并不一定能够持续。这就是为什么现代家庭离异现象日趋严重。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应该解体一夫一妻制,寻求以爱情或性本能维持的婚姻关系呢?值得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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