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运动护什么法

腋窝下有肿块2023-05-06  45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护法运动是指1917年7月到1918年5月,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为维护临时约法、恢复国会,联合西南军阀共同进行了反对北洋军阀独裁统治的斗争。

又称护法战争、“三次革命”。所谓“护法”指的是护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打倒北洋军阀专政的虚假共和,重新建立新生共和的民主法统。

1、护法诸天名称出于印度教,即二十四位神仙;

2、六丁六甲是中国神话传说中十二个有名有姓的人物;

3、五方揭谛佛教护法神;

4、四值功曹是道教所奉的的天庭中值年、值月、值日、值时四神;

5、一十八位护驾伽蓝广义而言,指拥护佛法的一十八位善神。

护法,就是护持佛法的传播的居士的另一个尊敬的称呼。这是有来历的: ——在佛陀时代,梵天、帝释天、四天王、十二神将、二十八部众等善神听闻佛陀说法后,皆誓愿护持佛法,此等诸神总称为护法神,或称护法善神。此外,人世间的帝王及诸檀越,都是保护佛法的人,亦称之为护法。所以今日的佛教界,对于虔敬三宝,护持佛教的在家居士,都以护法称之。

护法,又称护教,是佛家常用的一个术语,意为护持佛法。护法类著作,就是指在与社会上怀疑、讥讽、批评、废毁佛教的思想和力量作抗争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与儒家、道家的交涉、抗衡中产生的,旨在维护佛教信仰和立场的一类佛教典籍。它们不拘体裁,有针对确定的辩驳对象和议题组织的理论体著作;有搜采有关佛教的历史文献以及朝野道俗弘扬佛法的各种作品的纂集体著作;有叙录佛教与朝廷、佛教与道教交争冲突事件的纪事本末体著作;有记载历代王臣奉佛事迹的传记体著作;此外还有与佛教史事件密切相关的诏令奏议、文翰简牍等。它们是一批研究儒佛道三教关系史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其中,较为重要的护教类著作有:《弘明集》、《广弘明集》、《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集古今佛道论衡》、《辩伪录》、《辩正论》、《镡津文集》、《佛法金汤编》等。

一、《弘明集》十四卷。梁僧佑撰,成于天监六年(507)至天监十三年(514)之间。通行本有《大正藏》(第五十二册)本等。本书是现存最早的一部佛教护法类总集。主要辑录东汉至梁代弘扬佛教的文论书表,同时兼载论敌的辩难对答。全书共收录各种文述一百八十四篇(不包括《弘明论》),其中东汉一篇,东晋四十七篇,刘宋三十九篇,南齐十五篇,梁代七十二篇(包括王公朝贵六十二人致法云的答书),姚秦十篇;作者一百二十二人,其中绝大多数为王臣士子,沙门仅十八人(不包括僧佑本人)。由于它保存了中国早期佛教的一批珍篇,特别是名士之作,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六代遗编,流传最古,梁以前名流著作,今无专集传世者,颇赖以存。”(卷一四五)它的内容十分广泛,有泛释世人的非议的,有专驳道教的诘难的,有辩论形神因果的,有汇叙佛教与朝廷之间的交涉的,有讨论佛教仪规的,有细绎佛法大义的,也有檄魔的。另外,附于书末的《弘明论》对全书的义旨作了总结,并对社会上流传的六种怀疑佛教的观点进行了反驳。由于本书具有兼收信佛与排佛两派的不同观点的特点,保存了佛教传入中国的最初数百年间,所发生的一些重大的理论抗争和事件的原始资料,故自问世以来,备受重视,成为佛教史,特别是佛教思想史的重要文献。

二、《广弘明集》三十卷(又作四十卷)。唐道宣撰,成于麟德元年(664)。通行本有《大正藏》(第五十二册)本等。本书是一部绍续和增广《弘明集》的著作。全书分为十篇(篇首有作者的小序),总计收载各种文体(论、文、疏、序、书、表、诏、行状、诔铭、颂、赞、赋、诗等)的佛教作品和史志三百多篇,作者有一百三十多人。所采,大体上始自曹魏(如三国曹植的《辩道论》),终于唐高宗朝。(一)归正篇(卷一至卷四)。主要辑录史书上有关佛教的记载和尊崇佛教的文论。(二)辩惑篇(卷五至卷十四)。主要辑录历代,特别是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和唐高祖三朝,佛教与外界(帝王、道教、排佛者)之间的冲突、交诤的文论。(三)佛德篇(卷十五至卷十七)。主要辑录称颂佛菩萨的赞铭诏记等。(四)法义篇(卷十八至卷二十二)。主要辑录东晋至唐代讨论佛教义理的各类文述。(五)僧行篇(卷二十三至卷二十五)。主要辑录褒彰僧人德行的诔文、行状、书札,和南北朝、唐初有关僧尼管理(尤其是沙汰僧徒)的诏表等。(六)慈济篇(卷二十六)。主要辑录止杀生、断酒肉的文论。(七)戒功篇(卷二十七)。主要辑录有关持戒净业的文书。(八)启福篇(卷二十八)。主要辑录施物、舍身、斋会、度僧、造寺等有关兴福的文翰。(九)悔罪篇(卷二十八)。主要辑录忏悔文。(十)统归篇(卷二十九、卷三十)。主要辑录晋宋以来,尤其是梁代赞颂佛教的诗赋及檄魔文。本书上采列朝帝王的诏旨敕令,下摭名士法师的各类文述,岁历数百,地贯南北。搜罗至富,刊存了大量不见他书的坠简遗文;记叙委悉,缕述了中国佛教史上发生的许多重要事件。大至朝廷的宗教政策,一国之内的兴佛与毁佛,僧尼的管理制度,佛教与儒、道的门争。小至一个佛教理论问题的商讨,一篇诔文对僧人卒年的考定,一首诗赋对作者思想经历的表述。以至于可以说,离开了《弘明集》和《广弘明集》这两大文苑史库,就编不成中国佛教史。

三、《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又称《沙门不敬录》、《集沙门不拜俗议》,六卷。唐彦悰撰,成于龙朔二年(663)。通行本有《大正藏》(第五十二册)本等。本书为历代有关沙门是否应当跪拜君亲(即拜俗)之争的文献和事件的集录。所录,上始东晋成帝咸康六年(340),下至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十月。全书分为《故事篇》、《圣朝议不拜篇》和《圣朝议拜篇》,每篇均分上下。篇末有“论曰”、“赞曰”,为作者对一篇内容的评论。总计集录奏、启、表、状、论、书、诏,以及属于叙事性质的“事”,凡一百二首。书末有彦悰写的《沙门不应拜俗总论》。(一)故事篇(卷一、卷二)。辑录东晋至隋代有关沙门是否应当致敬王者的奏诏书论,间有叙事。(二)圣朝议不拜篇(卷三、卷四)。汇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下达的令沙门致拜君亲诏令,和僧人、大臣中主张沙门不应致拜君亲的议状表启。(三)圣朝议拜篇(卷五、卷六)。汇辑在唐高宗敕令之后,大臣中主张沙门应致拜君亲的议状,以及后来唐高宗决定沙门不必致拜君王,僧人要求同时也不必致拜父母的奏状诏表。书中系统地记叙了自佛教入华以来,至作者撰书时止,所发生的六次朝廷令沙门拜俗的事件,以及沙门法献、玄畅在齐武帝面前,以“贫道”自称,自此之后沙门皆称名于帝王之事(即《齐武帝论沙门抗礼事》)。为研究佛教与封建礼仪的冲突及化解的重要资料。

四、《集古今佛道论衡》简称《佛道论衡》,四卷。唐道宣撰,前三卷成于龙朔元年(661),后一卷成于麟德元年(664)。通行本有《大正藏》(第五十二册)本等。本书为历代佛教与道教之间交争事件的叙录。所叙,上始东汉,下至唐初。全书共叙事三十四件(包括附出的一件)。卷甲,叙后汉、三国、东晋、北魏、刘宋、梁、北齐诸朝佛道论衡事十件。卷乙,叙北周、隋朝佛道论衡事六件。卷丙,叙唐高祖、太宗朝佛道论衡事十件。卷丁,叙唐高宗朝佛道论衡事七件(附一件)。它的主要特点是,不仅细致地记述了历次佛道论争的背景、缘由、人物、议题、过程、结局,而且突出地叙述了历代帝王在佛道论争中的态度、倾向、观点和政令。从而为研究当时王权与佛道的关系,以及受这一关系制约的佛道两大宗教派别势力的消长,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的升降,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其中对隋代两帝、唐初三帝行业的记述,尤可注意。

五、《辩伪录》全称《至元辩伪录》(辩或作辨),五卷。元祥迈撰,成于至元二十八年(1291)。通行本有《大正藏》(第五十二册)本等。本书为元代佛道争斗史实的叙录。所载,既有实录(纪事),也有专论和有关的历史资料。卷一和卷二以收载破斥元代道士令狐璋、史志经编写的《老子八十一化图》的专论为主,兼及其他文献。下分十四节。用引一段道士所说的“八十一化”中的第几化的原文,加一段“辩曰”的辩驳文字写成。卷三、卷四:主要记述元代佛道争斗的由来、经过和结局,属于实录性质。卷五:收载至元二十一年(1284)翰林院唐方、王磐等撰的《圣旨焚毁诸路伪道藏经之碑》;至元十七年(1280)判决将指使人放火烧粮的道教提点甘志泉斩首,余犯或割耳朵鼻子,或流放边远的官碑;至元十八年(1281)大都报恩禅寺林泉伦吉祥长老为奉敕下火焚烧道藏所撰的文辞;祥迈撰的《如意答石介怪记》;祥迈撰的《圣旨特建释迦舍利灵通之塔碑文》。书中较为详细地叙说了元太祖成吉思汗时,道教中全真教的兴起;元宪宗蒙哥时,全真教对佛教寺庙与其他产业的侵占,以及佛教的反措施;元世祖忽必烈时,梵毁道藏伪经的始末。从而成为研究元代佛道争斗历史的重要资料。

六、《辩正论》八卷。唐法琳撰,约成于贞观七年(633)。法琳的生平事迹见唐彦悰《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道宣《续高僧传》卷二十四。通行本有《大正藏》(第五十二册)本等。本书针对武德九年(626)清虚观道士李仲卿的《十异九迷论》和刘进喜的《显正论》而作。全论分为十二篇:(一)三教治道篇(卷一、卷二)。论儒、道、佛三教与治国的关系。(二)十代奉佛篇(卷三、卷四)。记晋(西晋、东晋)、宋、齐、梁、陈、魏(北魏、西魏、东魏)、北齐、北周、隋、唐十代君臣敬信佛教的事迹。(三)佛道先后篇(卷五)。论佛教产生在先,道教产生于后。(四)释李师资篇(卷五)。论佛为老子之师。(五)十喻篇(卷六)。立从生有胜劣等“十喻”,对答道士李仲卿《十异九迷论》中的“十异”,争辩老子与释迦的高卑优劣。(六)九箴篇(卷六)。立周世无机等“九箴”,对答《十异九迷论》中的“九迷”,力辨世人奉佛非是“迷惑”。(七)气为道本篇(卷六)。谓道教的“道”本是“气”,除了“气”以外,别无“道君”、“道神”一类的天神仙官。(八)信毁交报篇(卷七)。列数种种善恶报应的事例,论证信佛则有灵验,毁佛则有恶报。(九)品藻众书篇(卷七)。谓儒典浩汗,唯有《孝经》一书“言约旨弘,尽美尽善”。(十)出道伪谬篇(卷八)。从灵文分散谬等八个方面,对道教经典进行抨击。(十一)历代相承篇(卷八)。从道家无金刚密迹师子等方面,对道教从佛教那里引进,或者受佛教的启发而仿立的天神、节日、法器、仪式、道经进行了抨击。(十二)归心有地篇(卷八),载录梁代武帝的《舍道敕文》、邵陵王萧纲的《奉敕舍老子受菩萨戒文》。

本书是历代护法专论中保存佛教史资料最多的一部书。尤其是它的《十代奉佛篇》系统地叙载了西晋以下至唐初十代王臣的奉佛事迹,特别是历代皇帝造像立寺、设斋度僧、诵经持戒的事例,以及历代僧尼、寺庙、译经的数目等,为了解各个时期佛教概貌提供了宝贵的资料。这些史料,不仅为唐道宣《释迦方志》和道世《法苑珠林》所转载,而且也为后世的许多佛教史籍所征引。

七、《镡津文集》初作二十卷,今作十九卷。北宋契嵩撰,成于南宋绍兴四年(1134),契嵩的生平事迹见北宋陈舜俞《镡津明教大师行业记》(载于《镡津文集》卷首)、惟白《建中靖国续灯录》卷五。通行本有《大正藏》(第五十二册)本等。本书是北宋云门宗(禅宗分支)名僧契嵩的个人文集。契嵩的著作传世的有《传法正宗记》、《传法正宗定祖图》、《传法正宗论》以及这部文集。集子汇集了契嵩所撰的各种论、书、启、状、叙、志、记、铭、碑、赞、传、评、诗和杂著,内容十分丰富。卷一至卷三:《辅教编》。卷四:《皇极论》、《中庸解》。卷五至卷七前部分:《论原》。卷七后部分至卷八前部分:杂著。卷八后部分至卷九前部分:书。卷九后部分:书启。卷十:书启状。卷十一:叙。卷十二:志记铭碑。卷十三:碑记铭表辞、述题书赞传评。卷十四至卷十六:《非韩》。卷十七:古律诗。卷十八:与杨公济晤冲晦山游唱诗。卷十九:附录诸师著述。

书中最重要的作品是《辅教编》。它是一部护教性的小型文集。原由不同时期撰作的《原教》、《劝书》、《广原教》、《孝论》和《坛经赞》五篇文章组成。后来,编集者怀悟将《真谛无圣论》也纳入其中,成为六篇。《辅教编》作为单行本,曾被敕编入藏,在宋元明清,广为流传,影响极大。

八、《佛法金汤编》初为十卷,后作十六卷。明代心泰撰,成于明洪武十九年(1386)。通行本有《卍续藏经》(第一四八册)本等。本书是历代帝王、宰臣、名儒、硕彦弘护佛法事迹的汇编。作者认为,这些王臣的护法事迹,犹如为佛教筑起了抵御外侮的金城汤池,故取名为《佛法金汤编》。全书所收,上始西周,下迄元末,凡三百余人。以朝代的先后为序,依次编录。每个朝代的开头,均有一段有关这一朝代的建都、起尽国主、历几代、合几年的简说。见录的人物大多是一人一传,也有一些是二人或数人的合传。在收录的人物传记中,序记铭赞、文论言语的节抄占有很大的比例,有些甚至占整篇传记的一半以至大半。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也是一部资料汇编,为研究居士佛教提供了大量的极为珍贵的思想资料和历史资料,是有志者编纂《大藏经》的别部《居士藏》的重要索引。

护法要分这么几种,事业护法,是属于护法圣神,带着烦恼习气的,或者是往昔,或者是今生,未了生死,但是他们愿意帮助我们修行的行者。当你的德性修得高,他们可以来帮助你。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自然归坛而收服,一种是招请入坛而安位,就专门招请他们。就要有修护法的方法把他们请来,然后帮助你的事业。但是他们是以释迦世尊的教义而行持呵,他们要讲究胜义菩提心、大乘心,要看你是不是为众生的,他们帮了你以后,就要看你真正地是不是为众生做事,假使你不是为众生做事,他们就不愿意帮助你们,同时他们看到你的时候,修行修得不好,他们就要离开你。但是,他们既然是事业护法,属于未了生死之鬼神类,私心杂念也是有的,烦恼习气是未断的,他们本来就贪着你的功劳而来保护你的,所以有人惹到他这个主子的时候,有时候他们要愤怒,要处理的,这就是事业护法的缺点。但智慧护法就不是了,智慧护法是属于大乘菩萨境界,他们只管护持你走入正道,至于枝枝节节的无明烦恼所伤之事,因果所显之业,一般他不管。比如说护法里头有很多种,最大的护法是“独发母”和“热呼啦”,这是密宗护法之王,那么我们的护法还有最了不起的护法、三界纵横的“秽迹金刚”,虽然是金刚,也可作护法修,这位大金刚是释迦世尊的化身,一切护法见到他都要顶礼,因为释迦牟尼佛是娑婆教主,还有密宗的护法“玛哈嘎拉”,比如“大黑天”、空行等等,都是护法,那么这些都是什么护法?这些是密乘大乘护法,就是智慧护法。事业护法呢,就不是这些了,就是一些普通的护法神了,如关公、泰山石、城隍,甚至于有些当方土地都要当起事业护法来,但你不要小看,他们管用得很,收拾这些普通心肠不好的凡人是不在话下,还不说别的,只要遇到个鬼找到你都会被整霉,你还要招得住这些护法整吗?

因此,我们学佛法的人是离不开护法的,不能说是他们整人的,但是我们修行好的,他们会帮助我们,这不是迷信之说,这是我引用大德的教律、教证、教语、教戒、教条、教义来给同学们所讲的。我们学佛法,除了修正行以外,还要修护法,同时要修上供、修下施。

四大护法指的是:乃琼护法、拉穆护法、噶东护法和桑耶护法。

在西藏藏传佛教的乃琼护法、拉穆寺的拉穆护法、噶东寺的噶东护法和桑耶寺的桑耶护法被认为是四大护法。清朝时,拉穆护法在寻访活佛的转世灵童过程中起主要作用。

按照格鲁派原有习俗,确认和寻找活佛的转世灵童必须问卜于四大护法。后清朝乾隆帝《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以金瓶掣签制度取代了四大护法问卜制。

扩展资料:

护法本是佛家语,后来,四大护法这种形象和观念普遍被民间宗教、帮会、武术门派、以至武侠小说中被引用。

武侠小说中的“四大护法”:

《大唐双龙传》:净念禅院四大护法金刚,不嗔、不痴、不贪、不惧

《覆雨翻云》:邪异门四大护法,“定天棍”郑光颜、“笑里藏刀”商良、“智囊”石无遗

《笑傲江湖》:日月神教四大护法,绿竹翁

《倚天屠龙记》:明教四大护教法王,紫衫龙王黛绮丝(金花婆婆)、白眉鹰王殷天正、金毛狮王谢逊,以及青翼蝠王韦一笑

《倚天屠龙记》:丐帮四大护法长老,“八臂神剑”方东白、季长老、郑长老

《天龙八部》:丐帮四大护法长老,奚山河、宋长老、陈孤雁、吴长风、徐冲霄

《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丐帮四大护法长老,鲁有脚、简长老、彭长老、梁长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大护法

佛教护法,不只四大,而是众多。

佛教经典常在经尾说“一切天、人、阿修罗”“信受奉行”“作礼而去”,这里的“天”“阿修罗”就属于护法。我们经常听到的“天龙八部”也是护法。也就是说,护法的主体队伍是天、人、阿修罗(涉及鬼趣、畜生趣、人趣、天趣四类)。

韦驮菩萨是护法众的代表,其护持能力出众,一切天魔邪神所不能犯。

伽蓝菩萨实际上就是寺院的护法神,其中就包括山神、地神、河神等,如我国民间所说的土地公公就是护法神。

其实,文殊、普贤、观音、势至、弥勒、地藏等诸大菩萨都是非常重要的护法菩萨,所以,如果硬要选出若干数目的大护法,可以把文殊、普贤、观音、地藏称为汉地佛教的四大护法,再加弥勒则为五大护法,再加势至则为六大护法,再加韦驮则为七大护法,再加金刚萨垛则为八大护法,诸如此类。

佛法在释迦牟尼住世的时候由释迦牟尼佛本人来宣扬,释迦牟尼佛走后佛弟子再想宣扬佛法就不是那么的容易了。因为佛法若想流传下去,必需先取得人们的信解和兴趣!佛在世时这一切都能通过佛自身的德性、福报和智慧来解决,佛走后佛的人间弟子加在一起也没佛那样大的德性、福报和智慧,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明显的从尊重道德向尊重金钱上过度,也就是说,在现实中人们在你的金钱和你的道德面前,首选的是你的金钱。古时候,出家人手中身上不拿金钱的不贪心态,能引来世人的赞叹;而在现今社会中能引来的却是讥笑。所以,佛走后的佛法宣扬必需要有来自全方位的扶助和护持!其中护持一项就由佛教的具誓护法来完成,来保证宣扬佛法的人衣、食、药、用和用于宣扬佛法的资财无缺。具誓护法一般是由佛菩萨化现的,他们的誓愿内容和力量能保证真正宣扬佛法的人得到应有的资财,能防止假的佛法宣扬人浑水摸鱼,可见护法的存在与否是佛法能否得到宣扬的关键!

另,佛法只是借用文字来表述法义的,必需有掌握佛法精髓的人才能准确无误的解释出法中的真实含义,否则就会产生曲解和误解,保护这样的传法人也是需要护法的护持的。

象密宗法里观世音菩萨化身的六臂怙主玛哈嘎拉就是最威猛的护法,南方宝生佛的化身黄财神是资财方面的护法,阎魔法王,也就是阎罗王是保护传法者的寿命不半途夭折的护法!还有智慧方面、慈悲方面、息灾方面等等护法,只有这样全方位的护持才能使佛法的宣扬得己顺利进行。

由此才能品出,“佛法难闻”这句话的分量有多么的重!

珍惜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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