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同平章事是什么官职

天越星2023-05-06  25

宰相。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唐宋皆置,实为宰相。唐代中书令和侍中是宰相,别的官员参掌,必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意思是与中书门下一样,同平章奏,共议国政。

宋初沿用此制,后时设时废。

平章是宰相的职位。

关于“同平章事”这个职位,虽然是唐朝300年间不曾中断的一个职位,但是他的职能却在不同的皇帝当政期间,实权和事权都有不同。到了唐朝晚期,五代十国时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是宰相,但那时枢密使权重,“同平章事”的实权被侵夺,基本上如同虚设。

到了宋朝,宰相的职位,除了“同平章事”,还有一个叫“参知政事”,同平章事为首,参知政事为次。像宋朝著名的王安石和范仲淹都曾担任过“参知政事”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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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职

唐朝建立后,合并州郡县,设立郡和县。但是唐朝将天下划分为23个道,分兵驻守。贞观十三年全国有358州,1551县。玄宗天宝元年,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后复称州。

上州刺史从三品,其下佐官有别驾1人,从四品下,长史1人,从五品上,司马1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1人,从七品上,录事2人,从九品下,此外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各1人,皆从七品下。

又有市令、丞、文学、医学博土等;中州刺史正四品上、下州刺史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

别驾(中州不置)、长史、司马称为“上佐”,唐制规定,凡刺史缺员或为亲王兼领时,上佐可代行州事。诸曹参军分掌各州府的军政、财政、刑法、农田以及户粮诸事务,称为“判司”。未设司马之州,录事参军为刺史之佐,处于综领督察的地位。

州府的判司及县的簿、尉,虽然职位不高,但一般也是进士及第后的起家之官,若上有官员提携,下有州县推荐,几经迁转就可能入朝为郎官、御史,甚至可以外派为州刺史,直至藩帅,所以唐代一些高级文职人员大多在基层担任过这类职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平章

凤阁莺台平章事是指宰相,风阁鸾台是武则天对中书门下两省的改称,风阁即三省六部中的中书省,鸾台也就是门下省,平章事是指授予这个官衔者可以参与政事堂的政务中。

风阁鸾台平章事这一衔名意味着可以参与政事堂会议,而不是一个官职名,一般是兼用的官衔。风阁鸾台平章事可看作与三品官员有同等的参政权利,因此其官职位阶类于丞相,也就是三品。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与中书、门下协商处理政务之意。

起于唐太宗,本官不及三品的挂“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可参预朝政机密,与三省长官同是宰相,这便于皇帝从中级官吏中选拔亲信以分相权。

渐渐地原三省长官成为虚衔,至肃宗起,“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是真宰相,虽本官品级高于三品者也要加此衔才得为宰相。

扩展资料: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同平章事初用于唐太宗时。自高宗永淳元年(公元682年)始,实际担任宰相者,或加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名义。

其本官阶品较低者,则用“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行宰相之职。“同三品”是因为中书令、侍中是中书、门下正三品官,加此衔以示其与中书令、侍中享有同等权力及待遇。

《宋史》太祖本纪有:“以周宰相范质依前守司徒、兼侍中,王溥守司空、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魏仁浦为尚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枢密使吴廷祚同中书门下二品。”

其实,这是皇帝加强中央集权的一种方式。“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实质上是官名与实际职务分离的产物,一般称其为“差遣”。

“差遣”始于隋唐而在宋代被进一步发扬光大。 这种体制下,三省六部的国家机构被架空,而中央集权得到了加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平章政事云者,乃商议国家大事之谓也,是为官名,依唐书百官志所载:「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此。唐中叶以后,凡非侍中、中书令,而居宰相职者,率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平章军国重事,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为宰相之职;以平章军国重事,优礼硕德老臣,序位宰相上,元于中书省、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为丞相之贰,明初亦置之,旋又罢废。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唐朝宰相称号。唐初,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综理政务(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门下二省地处宫内,尤为机要,故常联称。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并为宰相。宰相议事的政事堂初设于门下省,后移至中书省。唐初,除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外,皇帝又指令其他官员参预朝政机密。其本官阶品较低者,则用“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周时改称为“同凤阁鸾台三品”或“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的头衔,亦为宰相。“同三品”是因为中书令、侍中是中书、门下正三品官,加此衔以示其与中书令、侍中享有同等权力及待遇。贞观十七年(643),李绩为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是此号第一次出现。其后,以此衔为参政标志,虽本官品级高于三品者也要加此衔才得为宰相。“平章”意为评议辨别,引申为断决处理。受此衔者,即有在中书门下处理政事的职责。史载贞观四年,戴胄以民部尚书同平章国计;八年,左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令其病稍痊愈,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政事。这都是此衔出现的早期记录。至高宗永淳元年(682),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成为四品以下知政事者的头衔,其位在“同三品”之下。

“同三品”及“同平章事”都属差遣性质,本身并无品秩,任此职者必另兼职事官街。凡五品以上职事官经过皇帝授权即可充任,不受资历限制,这便于皇帝从中级官吏中选拔亲信以分相权。“同三品”一衔,高宗、武后、中宗时期使用最多,玄宗时已逐渐减少。肃宗至德二载(757)李麟为同中书门下三品是此衔最后一次授任。“同平章事”则自永淳以后逐渐增多,至肃宗乾元元年(758)以后,成为以他官知政事者的唯一头衔。而原为当然宰相的三省长官之中,尚书仆射的相权自贞观末年即已开始削弱,到玄宗时,已完全被排除于宰相行列之外。中书令、侍中在安史之乱以后,经常用来加授给元勋、上将,也逐渐变成虚衔。于是唐代后期及五代,“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是真宰相。此外,以节度使等而兼中书令、侍中或同平章事的也是虚衔,被称为使相。“同平章事”虽通常自五品以上官员中选拔,但拔充此职时,多转为中书侍郎或门下侍郎,这是因为中书、门下两者始终是政府枢要机构之故。

五代时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是宰相,但那时枢密使权重,“同平章事”的实权被侵夺。北宋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主政事,知枢密院事(或枢密使)主兵,称为“二府”或“两地”。神宗元丰五年(1082)改革官制,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宰相。以后,除南宋孝宗时期外,不再置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金代的尚书省和元代的中书省、尚书省均置平章事,位在两省丞相下。

古代官名。“平章”原意为商量处理。“平章”出自《千字文》中“坐朝问道,垂拱平章”。(狗头军师爱好者案:“平章”出自《尚书 尧典》“九族既睦,平章百姓”)

唐代以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长官为宰相,因官高权重,不常设置,选任其他官员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简称“同平章事”,同参国事。唐睿宗时又有平章军国重事之称。

宋因之,专由年高望重的大臣担任,位在宰相之上。亦称同平章军国事。

金元有平章政事,位次于丞相。

元代之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则为地方高级长官。简称平章。

明初仍沿袭,不久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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