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对西藏的管辖

清朝对西藏的管辖,第1张

1、1701年拉藏汗继承汗位(清朝康熙皇帝册封为翊法恭顺汗),与桑结嘉措的矛盾日益尖锐。1705年桑结嘉措买通汗府内侍,向拉藏汗饮食中下毒,被拉藏汗发觉,双方爆发了战争,第巴战败,1706年6月28日桑结嘉措被处死。

事发后,拉藏汗向康熙帝报告桑结嘉措“谋反”事件,并奏称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不守清规(情歌诗人),是假达赖,请予“废立”。康熙帝准奏,将仓央嘉措解送北京予以废黜。1707年拉藏汗和他确立的第巴隆素,决定选定阿旺伊西嘉措为六世达赖,迎到布达拉宫坐床,后来得到康熙的册封。

2、1720年清朝派军“驱准保藏”,北路以青海为主力,南路是四川和云南。抚远大将军即爱新觉罗·胤禵,康熙帝的第十四子,是皇子代父皇亲征的大帅。

在北路,护送新达赖喇嘛入藏坐床。南路军的统帅是定西将军噶尔弼,前锋、副将是岳钟琪,他是富有谋略的重要物。两路夹击打败了入侵西藏的准噶尔军。清兵留兵四千驻拉萨,后减为一千。

3、雍正初年留驻西藏的副都统鄂齐 ,1726年向雍正皇帝奏称:“臣至西藏,审视情形。首领办事之人互相不睦,每每见于辞色。

4、1728年五噶伦内讧平息后,僧格、马喇成为正式的驻藏大臣(清世宗以新的敕谕正式宣布的),是为清朝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之始(此前1724年设西宁办事大臣),雍正皇帝要求其“与达赖喇嘛、康济鼐、阿尔布巴等和衷办事”——是参与西藏日常管理了(办理西藏事务)。

扩展资料:

管理西藏官员——驻藏大臣

驻藏大臣区别于以往的留守,是两个特征:一个是参与西藏日常管理(办理西藏事务),二个是因此成为定制,日常管理需要定制化。

因此,驻藏大臣特指中国清代中央政府定制式派驻西藏地方的、参与西藏日常管理的驻扎大臣,由非定制式留守西藏大臣演变而来的,康熙皇帝后期留守西藏的抚远大将军延信及后来的副都统鄂齐等,都是留守大臣,属于广义的驻藏大臣,但驻藏大臣这个概念在历史上特指定制式派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清朝治藏历史

驻藏大臣。

1、驻藏大臣是属于中央管理机构,噶厦是政府行政机构。

2、驻藏大臣特指中国清代中央政府定制式派驻西藏并参与西藏和清政府中央交流的驻扎大臣,负责监管、共治、总揽诸方面要务。噶厦是原西藏地方政府,负责辅佐办理西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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