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这句话中,作者化用了(《礼记·檀弓》中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
)用孟子的话来说,就是一个(贤良、有道德、重义轻生、舍生取义
)的人。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
回答:
1不食嗟来之食
2朱自清
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
形容每个人都有最起码的底线和尊严,如果施者毫无尊重之意,受着无论多困难都会不屑于接收。
这句话出自孟子的《鱼我所欲也》。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孟子(约前372年-前289年),姬姓,孟氏,名轲,字不详(子舆、子居等字表皆出自伪书,或后人杜撰),战国时期邹国(今山东邹城市)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与孔子并称“孔孟”。
韩愈《原道》将孟子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元朝追封孟子为“亚圣公·树宸”,尊称为“亚圣”,《孟子》一书,属语录体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论汇编,由孟子及其弟子共同编写完成,倡导“以仁为本”。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参考资料
鱼我所欲也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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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大呼小叫的喊别人过来再给他,过路的人都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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