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台就是各道的官员,司之下设“道”,如粮道、盐茶道、兵备道等等。
清朝的官员分九品,总督为一品,巡抚二品或从一品,司三品或从二品,道四品,道的地位恰是处在承上启下的一级。道又称“道台”,因相当于宋时的观察使,所以也称“观察”。
(2)藩台就是布政使,其职责相当于如今的省长兼管民政和财务,好象古时候的一方之伯,因此称“方伯”,他也好像天子的屏藩,因此又称“藩台”。
当巡抚和总督成为固定职务后,布政使的地位就降低了,成为巡抚和总督的僚属。
(3)臬台就是专管司法的按察使,“臬”在古汉语中的意思是“法度”,因此按察使又叫“臬台”。
臬台的地位仅在藩台之下,藩台和臬台合称“二司”。说某省的“三大宪”就是指的抚台、藩台和臬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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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各省设道员,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专责者有督粮道或粮储道,简称粮道 ;又有管河道和河工道,简称河道。官则有的单设,多数为兼任。其他如驿传道,海关道,屯田道,茶马道等,一般由当地同品级官兼道员。作为布、按副使,有分守道和分巡道。
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参政、参议发展而来,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佥事演变的结果。初设只辖一府,或数道同辖一府,后来有的统辖全省,有的分辖三四府之地。为此,守、巡二道由原来临时性差使变为固定的地方长官。而且前此守道主管钱谷,巡道侧重刑名,久之两者各加兵备衔,所掌渐趋一致。
藩台职务权力
1承宣政令:布政使承接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宣达到各府、厅、州、县。督促其贯彻实施。
2管理属官:布政使管理府、州等各级官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政绩,接得上报督抚。
3掌控财赋:布政使负责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各府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民事内容。
4三年宾兴,提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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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清两朝,制台、抚台、藩台、臬台、道台、府台、县台等并非正式官职名称,而是官职的别称或者下属对上官的尊称。
(一)制台即总督,明代始设,初被称为"总制",故而有"制台"之誉。总督的正式官衔名称是"总督等处地方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最初为中央派遣性质的官员,带有钦差色彩,后转为地方实职,成为封疆大吏。在清朝,总督通常兼管数省,同掌政务与军务,包括、、、、、、、和,此外,还设有、、仓场总督等专管某项政务的总督官职。在清朝,总督的为,加衔或者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则为,如福建总督姚启圣,若入阁为殿阁大学士,则为正一品,如两江总督李鸿章。
李鸿章
(二)抚台即巡抚,明代始设,以"巡行天下,安民"而名。巡抚的正式官衔名称是"巡抚等处地方督理营田兼管河道提督军务"。最初为中央派遣性质的官员,带有钦差色彩,后转为地方实职,成为封疆大吏。在清朝,巡抚一般只管辖某一省,侧重于民政,为,加兵部右侍郎衔为正二品,虽然职级低于总督,但非总督的属官,二者处于平等地位,相互监督和审查。
(三)藩台即布政使,又称藩司衙门,明代始设,布政使的正式官衔名称是"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每省一人,为,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为巡抚节制。
(四)臬台即提刑按察使,宋代演变而来,正三品,地位略次于布政使,主管全省的司法、刑狱、监察和驿传,为巡抚节制。臬有"法度"之意,《尚书·》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故而,按察使被称为"臬台"。
(五)道台即道员,是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实际上,道台不完全具备地方政府性质,不过是省级行政机构的派生物。清初的道员官阶不定,十八年(1753年),道员一律定为。道员的职务并不固定,有的道员会被任命成为布政使、按察使的副使。有的则会被任命负责管理专项事务,比如专管粮务的督粮道、专管海关的海关道、管理盐场的盐法道。
(六)府台即知府,知府的正式官衔名称是"知某府军府事",主管一府的行政、司法、民生等。在清朝,知府的官阶是从四品。
(七)县台即知县,知县的正式官衔名称是"知某县事",主管一县的行政、司法、民生等。在清朝,知府的官阶是正七品。
在清朝,官职分为,由到,共计十八级。其中,分正三品堂上和正三品堂下。正一品至正三品堂上,称为堂上官。堂下到,称为堂下官或参上官。其中,制台、抚台、藩台和臬台是堂上官,道台、府台和县台是堂下官或参上官。
1、总督:
其官职的正式称谓是: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某某等地事务,有的还加提督军事
掌管一省或数省的军政大权,是某一大区的最高行政和军事长官,如两江总督,其辖境为现在的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也有的总督仅辖一省,如四川总督、直隶总督等。还有的省根本不属任何一个总督管辖,如山东省。
2、巡抚
为一省的最高军事行政长官。其正式官称是: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某某等地事务,有的还加提督军事。相当于现在省长兼省委书记兼省军区司令。
巡抚的职责主要是税政、水利、内政,不过通常也有调动兵力的权力,不过并不一定,端看各省需要。
3、藩台:
正式称谓为: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省长,掌管一省的行政事务。从二品,初时设左右布政使,至康熙三年,只设布政使一人。
4、臬司:
又称臬台,正式官称为提刑按察使开发中心按察使,相当于现在的省司法厅、公安厅、省高院、省高检等。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刑名等法律事务。
在明代,按察使与布政使以及都指挥使同为一省的最高长官。清代以后,实际上他们都成了巡抚或总督的属官。
三品臬台相当于现在的省委政法委书记。按察使简称臬台、臬司,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宋各路提点刑狱司与明、清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简称,正三品衔,隶属于督、抚。
臬台为清代官员称谓,在中华历朝历代里,都算是特别的存在,官场内外,恭敬奉承用语层出不穷,自地方府、道以上,至大学士、六部九卿,都用“大人”称谓,而州、县清明官,则称呼“老父母、大老爷”,或者尊称“老父台”。地方有身份的士绅称巡抚、两司、府、道等官谓“老公祖”。
“制台”为总督、巡抚,
“藩台“为布政使,
“道台”为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
“臬台”为按察使。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 (州、厅)、县三级。
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
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
督、抚之下又设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
道台,是老百姓对道员的尊称。清初,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又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乾隆时裁撤上述参政、副使等官,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带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一级机构,叫做“道员”。
道台,俗称道员。明、清两朝,行政区分为:省、府、县。省的最高长官 是总督、巡抚,相当于省长,总督有时下辖几个省(例如 湖广总督、两广总督)。所以,总督、巡抚是很忙的, 不会去管理一省具体的事物(实际上是皇帝不让他们管,而且,布政使、按察使 早于 总督、巡抚出现,他们之间,相互监视)。
于是把部分权利下放给(副省长们):布政使(主管民政,俗称 蕃台,二品)、按察使(主管司法,俗称 臬台,二品)。一个 省下辖多个府(相当于地级市,知府为四品),所以这些布政使、按察使大人们同样很忙。他们也需要把职权分配一下。
于是,布政使(蕃台) 大人,把每个府(地级市)分为一个道、或几个府划为一个 道或几个道 共辖一府,由自己的副手左、右参政或左、右参议为道员(道台),去处理各府的具体事(实际上是去收税的),成为 "守道", (布政为守,也就是发展的意思,所以称为守道)。
同样的,按察使(臬台) 大人,也会把一省多个府,划为多个道,派自己的副手按察副使、按察俭事担任道员 ,处理各府司法事物,称为 "巡道",(巡,意为提刑,有巡视各地司法现状的意思)。
通俗来讲,道员类似于省派到对方(地级市)负责巡视、监察、督办具体事物的特派机制,具有相对临时性,并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机构。在清朝中后期,皇权日渐衰落,道台(道员) 有了向皇帝密奏的权利,渐渐成为皇帝监视总督、巡抚乃至掌握地方权利的眼线。道台品级不定,通常是正四品,但特殊的道员(皇帝特派),也有二品、三品的特例。
清代官员称谓,在中华历朝历代里,都算是特别的存在,官场内外,恭敬奉承用语层出不穷,自地方府、道以上,至大学士、六部九卿,都用“大人”称谓,而州、县清明管,则称呼“老父母、大老爷”,或者尊称“老父台”。地方有身份的士绅称巡抚、两司、府、道等官位“老公祖”。
武官方面,绿营提督称“军门”(提台),有时总兵、副将资历深者也会被尊称“军门”,副将以下有品级武将一律称“大人”(总兵尊称镇台、副将尊称协台)。而在清前期之前,“大人”两个字,是用来称呼自己的父母以及直系尊长的,明代之前的官场上,一般没有直呼某官员为“大人”的习惯(那相当于当面叫爹)。
臬台,是清代各省按察使的尊称。按察使之官名最早出于唐代,唐景云二年(711年)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定制。开元二十年(732年)改称各地采访使,乾元元年(758年)再改称观察处置使,是地方各州刺史的实际上级。唐中期后,各地节度使均兼本地观察处置使。宋代,改称提点刑狱司,是差遣职务,不是本官,简称提刑。金国建立后,在承安四年(1199年)改提刑使为按察使,主管一地司法刑狱、官吏考核,基本是后世按察使的真正起源了。
明朝立国后,明太祖把元朝各行省加以拆分,并改为承宣布政使司,分设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以布政使管田土民政,按察使管刑狱司法,都指挥使管征战军务,三司并立,司牧地方。明代中期,巡抚制度日渐完善后,地方三司成为巡抚的属员,不再是独立地方官员。
清代延续明朝地方官制,不过废弃了都指挥使,只保留布政使、按察使,隶属于各地总督、巡抚。按察使作为一省司法刑狱系统最高官员,协助本省总督或巡抚,处理本范围内刑罚断案审判之事。
按察使本官品秩为正三品,基本没有加衔,不能管理本司之外的其他军政事宜。清末改称提法使,负责管理管司法、监察、邮驿等地方性事务。
因为上古时期君王公布张贴刑法告示之事叫作“陈臬”(《尚书·康诰》: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孔传:“汝当布陈是法。”),所以“陈臬”也被代指为司法系统官职,清代按察使主管刑狱审判之事,因此被下级属官及百姓士绅按照总督、巡抚的尊称例子,敬称为“臬台”。
而从清代对按察使尊称为“臬台”的历史中,我们可以一窥清代官场的人际交往规则和深厚的人情世故,以及圆滑谄谀的生存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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