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有:
1、包拯: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bai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2、徐有功:
徐有功,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
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的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虽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一心执法守正。因此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3、汤斌:
汤斌,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
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一生,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
4、况钟:
况钟,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
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5、狄仁杰: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
秉公执法指持心公正无私地执行法律法规可以用来形容司法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这是法治精神的真谛。如果不信仰法治,没有坚守法治的定力,面对权势、金钱、人情、关系是抵不住诱惑、扛不住干扰的。
政法队伍要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该坚持的就要坚持,要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扩展资料:
历史名人
1、包拯(公元999-1062)
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
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
2、陈希亮
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后因辛劳过度而逝世,享年64岁。著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3、狄仁杰(公元607-700)
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采的传奇故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海口警方部署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活动
有狄仁杰、陈希亮、黄霸、海瑞、徐有功等。
1、狄仁杰
狄仁杰(630年—700年),字怀英,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人。唐朝武周时期政治家。
出身太原狄氏,早年以明经及第,历任汴州判佐、并州法曹、大理寺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宁州刺史、冬官侍郎、江南巡抚使、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复州刺史、洛州司马等职,以不畏权贵著称。
高宗年间,左司郎中王本立倚恃皇帝宠信,骄横跋扈。狄仁杰弹劾王本立,请求将其交付法司审理。但唐高宗却下诏宽宥。
狄仁杰谏道:“国家虽然缺乏人才,但却不缺少王本立这种人。陛下为何要爱惜此人,而亏损王法呢?如果陛下一定要宽赦王本立,就请把臣放逐到无人之地,作为以后的忠贞之臣的警戒!”王本立因此被治罪。
后来,狄仁杰弹劾司农卿韦机,称其所督建的宿羽、高山、上阳等宫室太过壮丽。唐高宗遂将韦机免职,自此朝廷风纪肃然。
久视元年(700年),拜内史令。同年九月,病逝,追赠文昌右相,谥号文惠。唐中宗复位后,追赠司空、梁国公,累赠太师,配享中宗庙廷。
2、陈希亮
陈希亮(1014年一1077年),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祖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
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30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使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后因辛劳过度而逝世,享年64岁。
著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在他从政的三十多年中,忠于职守,肯为百姓办实事,如严惩贪官污吏,打击地痞无赖,搜捕盗贼,开仓赈民,架设汴河飞桥,强令巫师、巫婆回乡务农等。由于正直挚诚,路有颂声,因而在每次任满离境时,父老们都洒泪相送。
3、黄霸
黄霸(前130年—前51年),字次公,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县)人。西汉时期名臣,官至丞相。
少有大志,攻读法律之学,一生经历汉武帝、汉昭帝和汉宣帝三朝。汉武帝末年,捐官出仕,授侍郎谒者,候补左冯翊。迁河东均输长,清正廉洁。授河南丞,吏民爱敬。转廷尉正,执法严明。
迁扬州刺史,治绩卓著。迁京兆尹,转颍川太守,文治有方。拜丞相长史、太子太傅,擢为御史大夫。汉宣帝五凤三年(前55年),代替丙吉为相,封为建成侯,总揽朝纲。
甘露三年(前51年),去世,谥号为定。后世常和龚遂作为“循吏”的代表,并称“龚黄”。
4、海瑞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谕,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
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万历十五年(1587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获赠太子太保,谥号忠介。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5、徐有功
徐有功(640—702)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师(今偃师市缑氏镇)人,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
长期在司法任上,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对他有“虽千载未见其比”之赞誉。
有关徐有功刚正不阿、守法护法的事例很多,他在司法任上约15年,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其中一次改为流放),而他却泰然不忧;
三次被赦也不阿谀奉迎,仍然矢志不渝,二次罢官,复出后仍又一心执法守法,连武则天也被他的忠贞和勇气所折服(待她坐稳了帝位后,又将在流放的徐有功召回起用任司刑寺少卿)。
他任法官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人数以万计。他既不为己谋利,也不为君主之私欲所动摇,他守的是公天下之法,无私念之法,正因为他是一位守正不阿清官,才能在种种诬陷冤告中傲然挺立,使频频弹劾、推审他的酷吏,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他与案犯有什么特殊关系。
公正、忠诚、无私、才干和勇气,是徐有功成为古代最优秀法官的主要原因,因此受到了历代人民的拥护和爱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狄仁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陈希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黄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徐有功
秉公执法指的是包拯。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
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故事:
包拯尤为人称道的是其断讼执法的明敏正直。出知天长县时,包拯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某日有一农人至县衙,状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头,请求捉拿罪犯。
割去牛舌并无财利可图,故包拯推断此事必属怨家的报复行为,于是命农人宰牛卖肉以引罪犯上钩。宋代宰杀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割牛舌者见牛主杀牛,欲加其罪,果然前往县衙首告,遂自投罗网,疑案立破。
意思是:公正地执行法律。秉公,做事秉持公正之心。通常用于形容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法官、警察等人群。
出自:《徐有功秉公执法》
原文:“徐曰:“汝所言者,私忿也;我所守者,公法也。安可以私害公?”
释义:徐有功说:“你说的是私仇,我是坚持执法公正的人,怎么可以因为个人的恩怨而去危害司法公正呢?”
扩展资料
反义词:徇私枉法
徇私枉法
意思是:迁就私情而违反法纪。
出自:高和《越轨诉讼》
原文:“法院立案后银行又如何用关系、金钱、女色等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收买个别执法者、掌权者徇私枉法,企图将此案打入冷宫。”
用法:作谓语、宾语;指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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