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与公路局有什么不同

e互助2023-04-30  20

!谢谢交通局职能:

1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2实施公路巡查;

3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4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5审理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跨)穿越公路得其他设施得建筑事宜;

6对在特殊情况下,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得正常秩序;

8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得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9对损坏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不接受查处得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10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得诉讼活动;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得其他职权。

公路局职能:

�6�1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6�1 参与编制本辖区内路网规划,拟定年度公路建设、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6�1 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建设、养护的行业管理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6�1 负责本辖区内国道、市道、县道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6�1 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建设质量及养护作业的监督管理。

�6�1 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建设、养护的项目管理。

�6�1 负责本辖区内公路防汛抢险的组织工作。

�6�1 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路况、桥梁质量的分析评价工作。

�6�1 负责本辖区内乡级公路建设与管理的指导工作。

交警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依法对辖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管理,负责道路交通指

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二)根据本辖区实际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负责道路交通安

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停车场、

站的管理;负责现代化道路交通安全工程技术项目的设施、装

备的可行性论证、技术审定及组织实施。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

理各时期存在的问题,组织调研,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逐

步实现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

(三)负责对辖区上道路行驶车辆(含非机动车)牌证发放和实施机

动车安全检测,办理机动车改装改型的认定审核、车辆牌照的

核发。对辖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和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进行

监督、指导。负责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和发证工作。

(四)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费的审核、审计,养路费提成、

开支、预算、使用、分配等。负责各种装备器材规划、定购、

配发和辖区无线电组网,交警被服管理、发放。

(五)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六)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对辖区交警大队领导干部实行“下管一级”,

负责交警机构和省控警员的人事管理。对交警队伍进行教育、

培训。配合上级公安纪委、监察机关对队伍内部违法违纪案件

进行查处。

(七)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路局是交通局的下属二级机构。

交通局是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交通行政管理,一般包括公路和航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公路和水路的运输管理、规费征收等职能。个别地区实行大交通管理,把铁路和民航也纳入其中。

公路局是交通局的下属单位,受交通局领导,负责公路建设的计划、养护、路政管理等职能,是交通局在公路方面职能的具体化和实际操作者。国内正在推行管养分离,即管理和养护分离,养护实行企业化运作。

交通局管宏观,公路局负责运作。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是由原公路局整合相关职能重新组建而成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地市级以上公路局原属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机构,县区一级受编制限制,多数设置为参公管理或公益类,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发展规划、勘测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咨询、养护路政管理和通行费征收等任务。2019年3月党政机构改革,中央自上而下对公路局进行了改革,原属公路局的路政管理、养护工程管理审批、道路施工设计审批等相关行政职能划规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突出公路服务职责改事业机构,大体保留了原有科室和职责。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根据职能划转分流安置,部分转隶交通运输局,其余随单位改制,保留原有身份和待遇不变。

公路局改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后,总体上保持了原有大部分职能,只是机构性质发生了改变,换汤不换药,对原有保留身份和待遇的人员没有太大影响,该有车补的还是有,该职级并行的职级并行。但是对新进入人员来说,由于单位性质在三定方案里已经明确是公益类事业编制,不再是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将无法像以前老员工那样享受公务员待遇,在工资和晋升上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这与以前存在着较大不同,必须要注意,其他方面,基本没有什么变化,不说也罢。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最大的原则是“精简高效、权力统一”,交通运输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也是一样的。公路局作为交通运输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着辖区内公路养护和管理、项目实施和监督职责,是典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分类改革中,是保留的对象。只不过,配合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不允许设立“事业局”,因而各地都将公路局名称改变,将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给了交通运输局机关承担,剩下的公益服务职能,改革成了公路发展中心、服务中心之类的名称,由局改为中心,职能也划转掉了管理和监督职能,保留了公益服务、行政支持、辅助类职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任务要求2020年底完成,各地在2019年底,都划定了时间表,要求省市级事业单位改革于2020年3月底前基本到位,县区级事业单位改革2020年6月底前基本到位。因为疫情影响,这一工作暂缓,时间可能会随之推移,但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的时间表不会发生改变,只不过提前完成改革任务的计划有了改变。

具体到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改革,会将原来垂直管理的公路段、运管局、公路养护站等单位,下放到县区地方交通运输部门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内的行政执法职能,交由去年已经组建成立的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负责,实行“局队合一”,以局机关的名义执法,局长兼任执法队长,设专职副队长两名。执法大队大概率参公,因而垂直事业单位下放,也大都是愿意和执法大队整合,保留参公性质和身份。事实上,县区执法大队人员编制有限,只有6—10名,这么多的垂直机构,连人带编要和执法大队整合,显然不现实。

因而,最终的可能,就是以公路局为主,整合所有的无论是交通运输部门隶属管理、还是垂直管理下放的事业机构,统一成立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的公益服务职能、行政支持与辅助职能,养护等可以由市场代替的职能,全部交由市场,由政府购买服务代替。人员转隶中,正式职工,极少部分进入执法队工作,保留参公身份;绝大部分事业人员,无论是参公,还是纯事业,包括所有的工勤人员,都会划转到这个中心。参公人员如何对待,将来也会有新的具体的措施和实施细则。

说实在的,在经历2019年事业单位改革后,地级市甚至是省级的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局)在职能定位和工作开展方面十分尴尬。说不上很好,也说不上不好,就相当于一个鸡肋吧。在里面的人埋怨挺多,但又不愿意出去;在外面的人以为这个单位很好,纷纷找门路想进来,实际上行政职能大大削弱,早已不像原来传说中那么“红火”了。主要是以下原因:

第一,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后,除贵州等少数省份外,很多省份的地市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局)不再垂直管理县一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局)了,原来是人、财、物垂直管理,很多事可以“一竿子插到底”,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也很到位。下放改革后,县一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改由所在的县(市)党委、政府管理,人事任免、资金安排、项目计划等等,都得听县里的,地市一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基本是没有发言权,很多工作落实起来不再像改革前那么顺畅了。很多人不适应,感觉说话没有以前那么管用了,失落感很强,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第二,行政职能调整后,地市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局)被划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履行公路建设和养护方面的事务性职责。行政职能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划转至同级交通运输局。县一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局)参照地市一级执行。原来的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队伍划到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局)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都不复存在。从行政职权方面来说,地市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局)被大大削弱,这也让一些在乎“权力”的人来说,十分不适应。因为原来他们“一句话”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被交通运输局统一管理后,就变成“很难办”的事了。

第三,单位性质改变后,地市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局)的人员身份也将随之改变。在目前的改革过渡阶段,各地都是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机关原来参公管理的人员保留了参公身份,享受《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相关政治、经济待遇。从长远来讲,从省级、地市级到县一级的三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局)机构、编制、人员性质都会按照体制、职能和单位性质的变化而变化,这也是机构改革的长远要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必将逐步深入和到位。

基于以上情况,对于想进地市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局)工作的年轻人来说,可以适当参考。目前基本是原来参公身份的人员,享受公务员的待遇;目前是事业编制性质的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的待遇。至于何时“并轨”,有待国家关于公路部门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我们这里3月底要改制到位,交通执法已成立执法大队,市级公路局改为发展中心,隶属市政府管理的一级事业单位,县级改为分中心直属管理。

不能简单用好与不好评价——以山东的地级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例。

一、目前山东省的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目前山东省市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情况。 从省级层面到地市级层面,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属于事业单位,类别上大都属于公益一类,也有个别是二类。省级层面有山东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地市级层面各个市都有市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各地市级公路局),省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地市中心从行政上无直接隶属关系,但有行业指导、业务指导等关系;各地市公路中心属地管理,行政管理由各地方政府管理(基本都是各地市的交通运输局管理)。

2、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 历史 沿革。 目前山东各地市的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都是有以前的市公路局改革并更名后的产物。原山东各地市级公路局大都于90年代从各地市交通委分家后独立的,一般为处级事业单位。2009年以前,原各地市交通委(交通局)主要职能为交通规划、运管、驾培以及县乡道建设管理、超限超载路政执法管理;原各地市公路局主要职能为各高速公路途径地管理、养路费征稽、国省道公路建设、养护与路政执法管理。2009年费改税改革后,养路费取消,原公路局养路费征稽职能取消;2015年,省属国企齐鲁高速集团成立,原属于各地市属地管理的高速公路管理权限划归齐鲁高速发展集团,各地市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职能取消;同时2015年左右,事业单位改革,原各地市公路局原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大多划转改制成为市属国企,各地市公路局属于纯事业单位再无附属生产企业;2019年,各地市公路局改革更名为市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路政执法职能取消,而且部分地市公路中心划归市级交通运输局管理,部分仍然独立,大多主要职能为国省道公路建设规划、管理与公路养护管理职能。

二、关于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好不好

1、优点方面: 一是单位较为稳定。因为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国省道公路规划与建设、养护管理,有公路存在的一天,就有该单位负责管理;二是工资福利稳定。纯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大多属于阳光工资、财政工资,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可以说旱涝保收;三是收入较为稳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目前工资与职称挂钩,有工程、经济、审计、人力资源、档案、政工等系列职称,一般刚参加工作为助理级别,大多工资为扣除五险一金后3000左右。三年以后可参评中级职称,聘用后一般拿到手4000-5000左右。中级三到五年后可参评高级职称,聘用后一般6000-7000左右。高级后还可参评教授级高级,一般聘用后10000以上。另外,各单位大多还有文明单位奖、绩效考核奖等等,各单位情况不同每年累计2-5万左右。

2、缺点方面:目前各地市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队伍绝大多数比较老化,经过历次改革后,原先没有事业编制的以后参加工作晚一些的,大多数都划转到成立的国企去了,留下的多数年龄较大,学历层次较低。目前是逢进必考,得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如果你考到里面,想快速晋升的前景不是很大。因为事业单位的编制是自然消化,一个萝卜一个坑,基本上都是遵照老的退休后新的才能递补的原则;同时,因为现在的公路中心对比公务员的行政编,还是有差距的,目前山东绝大多数地市级公路中心没有与公务员一样的车补、优惠性质的购房等,这一块差别还是挺厉害的。

总之,如果你习惯安逸、追求稳定,同时对于事业发展进取心不是太强,这个单位是个不错的单位;如果你有强烈进取心,而且能力突出,这个单位不太适合,建议创业或者大企业、上市公司等;如果想追求稳定并工资高一些,也可以去国企但相对忙一些;如果想走仕途,还是努力考公吧。

原来是事业单位,最早属交通部管,后改名为交通运输部。今年要把能创收的事业单位改为企业,不在编制内,已经正在实施,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可能正是属于改制类。但是,不管怎样改制,这个单位属于好的门类,不愁饭吃。

好单位!上班具有热闹繁华的城市,也有鸟语花香的乡村,是个较松散的单位,不会使人成年累月长驻一地方心生怨气,不过遇到特殊的事或者恶劣天气时可能要一呼即到噢,要有应急的思想准备。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光要职能,不要人,那么原来在公路局的路政人员咋办?在我们山东最落后的这个地方,公路局路政人员没有财政编制,如果划转到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那么工资就得相应的减少很多,这个合理吗?如果不去综合执法大队,留在原公路局,以后也得事企分开,保留的事业单位名额非常少,去不了事业单位的,都有可能划转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成为企业身份,工资将没有保障,特别是退休后的工资可能会更低。这一系列的改革,对四十多岁以上五十五岁以下的人是个考验。我们为公路贡献了青春年华,到最后还是没有着落,该何去何从?

我们市直单位的对面就是原来的公路局,很不错的单位。我们省统一的名称是 “公路事务中心” 而不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顺应机构体制改革,原来的 市公路局 调整变更为市 公路事务中心, 主要负责辖区内国省道公路建设、养护及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一、改革前后比较,主要有以下6个异同点

①从市政府的独立参公事业单位调整为二级参公事业单位;

②级别仍然还是正处级;

③编制还是参公编制;

④从拥有独立的行政管理权调整为归口到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⑤从拥有公路规划权调整为单纯的养护建设权;

⑥从拥有公路执法权调整为单纯的监督管理权;

二、市公路事务中心的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市公路事务中心是一个较大的单位,不仅有本级机关,还有下属事业单位(众多的道路养护中心或所),市级机关为参公编制,下属单位为事业编制,其基本的管理机构层级设置是:市公路事务中心 县(市、区)公路事务中心 县(市、区)公路养护中心。

(一)主要有12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养护管理科、基本建设科、计划科、财审科、综合事务科、安全生产科、 科技 教育科、人事科、工程造价科、工程质量科。

(二)下属事业单位:县(市、区)公路养护中心(正科级),有市公路资产管理中心(正科级)、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测站(正科级)、市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正科级)、市路桥建设管理中心(正科级)等,每个地级市都不一样。

三、市公路事务中心,这个单位怎么样?

总体上说,这个单位还是不错的,下属单位多,提拔晋升相对容易。单位主要有以下优势:

①经费充足。管理公路建设、工程建设的,一般不会缺钱。

②提拔容易。只要舍得放弃市区的繁华,到县区养护中心任职,15年时间内,可以顺顺利利晋升为正科级,比在上级管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容易多了。

③工作不忙。公务事务中心人员编制多,加之没有了原来的执法监督权,只剩下单纯的建设管理权,业务相对单纯很多,主要和建设公司打交道,平时也很少加班。

但是,公务员事务中心人员发展也有致命的缺陷,那就是编制属于参公编制,虽然参公编制可以和公务员互转,但还是会受到一定限制,需要一定的外力支持,特别是副处级以下人员,没有推荐支持,很少可以直接调到公务员行政单位。

这个单位在很多地方都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2020年改革中一般会转企,地级市的这个单位盈利能力还可以,在自收自支里属于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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