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里的价值规律是什么


价值规律(law of value)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即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按照价值相等的原则互相交换。在私有制社会中,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生产,刺激生产技术的改进,加速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一、特点及本质

(1)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但并不是商品经济中唯一的经济规律。商品经济中有许多经济规律,价值规律是基本的规律。

(2)价值规律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同其他任何规律一样,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实际上,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相一致是偶然的,不一致却是经常发生的。这是因为,商品的价格虽然以价值为基础,但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其发生变动。

一般情况下,影响价格变动的最主要因素是商品的供求关系。在市场上,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时,其价格就可能上涨到价值以上;而当商品供过于求时,其价格就会下降到价值以下。同时,价格的变化会反过来调整和改变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得价格不断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

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正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因商品价格虽然时升时降,但商品价格的变动总是以其价值为轴心。另外,从较长时期和全社会来看,商品价格与价值的偏离有正有负,可彼此抵消。因此总体上商品的价格与价值还是相等的。

二、基本内容和要求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

(1)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2)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原因:

①在商品交换中,商品的生产者总想提高价格,而消费者又想降低价格,所以在长期的市场交换中,必然形成等价交换的趋势。

②在商品交换中,如果一方总占便宜,另一方总吃亏,那么这样的商品交换是不能持续下去的。

客观要求是:

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必须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在货币出现以后,一切商品的价值都由货币来衡量,表现为价格。价值规律所要求的等价交换,也就表现为商品的价格应该与价值相符。价值规律的这一客观要求,作为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支配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运动,调节着社会劳动在各生产部门间的分配,刺激着商品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优胜劣败。

三、客观要求及其表现形式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不同的商品生产者,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差别,生产同一种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是千差万别的。不等的个别劳动时间形成不等量的个别价值。但是,商品是用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社会对于使用价值相同的商品,只承认同一的价值,所以商品的价值不是个别价值而是社会价值。商品的价值量不是决定于个别劳动时间,而是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在社会现有的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商品交换实际上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互相交换自己的劳动。各种商品都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进行交换,才能使交换成为互利的事情。从个别的商品交换来看,交换双方的商品价值恰好相等,它们的价格恰好都与其价值相符,是不常见的。但从长期的趋势来看,商品交换必然趋向于等价交换,商品的价格必然趋向于与其价值相符。价值规律的这种客观要求,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是通过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在生产无政府状态中自发地贯彻它的作用的。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每个生产者在进行生产时,并不确切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在生产同类商品,不知道有多少同类商品进入市场,也不知道市场对这种商品需求多少。在这种条件下,市场上商品的供给与需求恰好相等的情况是极其偶然的,多数的情况是商品有时供过于求,有时供不应求。当某种商品的供给超过需求时,商品生产者为了卖出自己手中的商品,不得不削价竞争,导致商品的价格跌到价值以下。当某种商品的供给不能满足需求时,商品的购买者为了获得那种商品,也不得不互相竞争,在市场上抬价收购,导致商品的价格上升到价值以上。但是,商品的价格高于或低于价值,都是不能持久的。当商品价格高于价值的时候,从事那种商品生产可以获得较大的收益,必然导致那种商品生产的扩大和供应量的增加。而随着市场上商品供应量的增加,商品的价格就要下跌,逐渐与价值接近。同样地,当某种商品的价格低于价值的时候,从事那种商品生产获利降低,甚至无利可图,必然导致生产缩小和供应减少,促使价格回升,逐渐与价值接近。市场上各种商品的价格虽然涨落不定,但价格的涨落总是环绕着一个中心来进行的。这个中心就是商品的价值。价格背离价值,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自发地围绕着价值而上下波动,这种现象正是私有制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强制贯彻其作用的表现。恩格斯在阐述马克思的价值规律理论时说:“商品价格对商品价值的不断背离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并由于这个条件,商品价值才能存在。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

四、理论形成和发展过程

价值规律既然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所以,凡是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地方,就必然会有价值规律。在人类历史上,原始社会后期就开始出现了偶然的商品交换。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商品交换日益频繁,交换的范围逐渐扩大,并且出现了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已存在了几千年。但是,只有进入资本主义时期,当商品生产已成为社会生产的占统治地位的形式以后,人们才有可能透过现象认识本质,逐步地发现价值规律。

第一个对价值规律作出比较系统的论述的,是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立者斯密。他在《国富论》一书的第1篇第7章《论商品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中,论述了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关系,指出市场价格会受供求影响而上下波动,但自然价格起着“中心价格” 的作用。各种意外的因素会把商品的市场价格抬到自然价格以上或强抑到自然价格以下,但不管有什么障碍,市场价格终究会被吸引趋向于接近自然价格。斯密的这些论述,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价值规律的作用。但是,他的自然价格虽然实际指的是价值,但在说明自然价格时,却离开了劳动价值论,不用劳动耗费来说明,而认为由生产费用所决定,即由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所决定。所以,斯密并没有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弄清楚价值与价格的内在联系,因而不能对价值规律作出科学的阐述。

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李嘉图批判了斯密的二元价值论,进一步发展了劳动价值论。他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一章《论价值》中说:“商品的价值或这个商品所能交换的任何其它商品的量,取决于生产这个商品所必要的相对劳动量,而不取决于付给这一劳动的报酬多少。” 他否定了斯密的价值决定于生产费用的错误观点,坚持商品价值仅仅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原理,并且第一个提出了必要劳动的概念。但是,李嘉图不能明确分清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别,不懂得劳动的二重性,并且错误地把社会必要劳动量说成是在最不利的生产条件下的劳动耗费量,所以他不能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说明资本和劳动的交换怎样能产生剩余价值。

马克思继承、批判和发展了斯密和李嘉图关于劳动价值论和价值规律的理论。他创立了劳动二重性的学说,论证了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他研究了商品价值量形成的规律,对于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内涵作了精确的论证,并且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调节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如同万有引力一样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价格围绕价值波动,正是价值规律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表现形式。他科学地区分了劳动和劳动力,从而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阐明了剩余价值的来源,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他深刻地研究和周密地阐明了价值规律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的作用,并且研究了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转化形态,揭示出:随着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价值规律也以生产价格规律的形式发生作用。总之,有关价值规律的科学理论体系,是由马克思最终地确立的。

五、作用

1、价值规律的第一个作用(调节作用)

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这是因为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交换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而等价交换又是通过价格和供求双向制约实现的。所以,当供不应求时,就会使价格上涨,从而使生产扩大;供过于求会使价格下跌,从而使生产缩减。这里价值规律就像一根无形的指挥棒,指挥着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流向。当一种商品供大于求时,价值规律就指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从生产这种商品的部门流出;相反,则指挥着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流入生产这种商品的部门。

当然,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也会造成社会劳动的巨大浪费,因而需要国家宏观调控。这里,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可以比资本主义国家更有效。

2、价值规律的第二个作用(刺激作用)

由于价值规律要求商品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来交换,谁首先改进技术设备,劳动生产率比较高,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谁就获利较多。因而,同部门同行业中必然要有竞争,这种情况会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工具,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经营管理,降低消耗,以降低个别劳动时间。

3、价值规律的第三个作用(筛子作用)

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这是第二个作用的结果。在商品经济中存在竞争,由于竞争,促使商品生产者想方设法缩短个别劳动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会促使优胜劣汰。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是公有的,因此,优胜劣汰不会导致我国出现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两极分化局面。

优胜劣汰有利于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但对于破产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来说,毕竟不是一件好事,会给这些企业及其职工带来较大影响。这就需要国家、企业、职工三方面的努力:作为国家,要依法治国,规范市场行为,保护下岗职工的基本权益;作为企业,必须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市场竞争力;作为职工,要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价值规律要求等价交换,但在现实的交换活动中价格与价值常常不一致。商品的市场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其价值上下波动。市场价格的这种波动或与价值的偏离,并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恰好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这是因为:第一,价格的偏离始终以价值为基础,即价格围绕价值这个轴心上下波动,波动的幅度要受价值的制约。第二,从较长时间来看,价格始终围绕价值这个中心波动,价格总额与价值总额是相等的。因此,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并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相反,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表现形式。

价值规律的主要作用。

第一,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各部门之间的按比例分配,从而调节社会资源的配置。任何社会形态,都存在着按比例合理分配资源和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作用是通过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实现的。价值规律通过供求关系和市场竞争的强制力量,使商品生产者在利益驱使下开展经济活动,如同“一只看不见的手”指挥着社会资源按比例配置,客观上实现了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大体平衡。

第二,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价值规律的这一作用是通过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来实现的。为了在竞争中争取到优势地位和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商品生产者必须千方百计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所有商品生产者都这样做的结果,就会促进整个社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引起和促进商品生产者的优胜劣汰,促进社会整体经济效益提高。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不承认商品生产者在生产条件、经营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上的差别,要求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为基础进行交换,从而引起和促进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造成优胜劣汰的结果。

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规律。只要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存在价值规律。

(1)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但并不是商品经济中唯一的经济规律。商品经济中有许多经济规律,价值规律是基本的规律。

(2)价值规律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同其他任何规律一样,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

(1)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2)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原因:

①在商品交换中,商品的生产者总想提高价格,而消费者又想降低价格,所以在长期的市场交换中,必然形成等价交换的趋势。

②在商品交换中,如果一方总占便宜,另一方总吃亏,那么这样的商品交换是不能持续下去的。

3、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理解这一问题,要注意三点:

(1)价格与价值“不一致”的原因:虽然价格由价值决定(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但价格不只受这一个因素的制约,价格还要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供求的变化影响价格,使价格上涨或下跌。如下图:

(2)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原因:虽然供求关系影响价格,使价格与价值不一致,但另一方面,价格的变化也会影响“供求”,使供求趋于平衡。如下图所示:

(3)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的原因:

①价格的波动是以价值为轴的,不是脱离价值的无限上升或下降,所以仍然是价值决定价格。

②虽然每一次交易中价格与价值并不一致,但从较长时间看,商品的平均价格和商品的价值是一致的。

价值规律的内容、表现形式和作用如下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商品生产要遵循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价格与价值“不一致”的原因:价格由价值决定,价格不只受这一个因素的制约,价格要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供求的变化影响价格,使价格上涨或下跌。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原因是供求关系影响价格,使价格与价值不一致,另一方面,价格的变化会影响“供求”,使供求趋于平衡。

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的原因: 首先价格的波动是以价值为轴的,不是脱离价值的无限上升或下降,仍是价值决定价格。其次每一次交易中价格与价值并不一致,从长时间看,商品的平均价格和商品的价值是一致的。

价格与供求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有两种情况: 第一:价格的上涨和下跌,都不会距离价值太远,它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第二:从较长时间来看,商品的平均价格还是与它的价值相一致。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表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这一内容,始终作为一种趋势,作为一个规律在贯彻着。

等价交换是商品交换的一个重要原则。“等价”是指交换双方商品的价值都要相等,即各自商品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等。在生活中,价格与价值经常不一致,这由商品的供求关系的变化引起的,使价格上涨或下跌。反过来,价格的上涨或下跌也会影响供求关系,使供求趋于平衡,从而使价格接近价值。

价值规律的作用: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分的分配。价值规律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价值规律的内容:

①商品生产要遵循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②商品交换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生产规律)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表现形式:

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则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作用如下:

1、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

2、价值规律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3、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4、价值规律促进了资本的积聚和集中,促使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渡,阻碍技术进步。

5、可能引起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

6、可能出现分配比例失调的状况,造成社会资料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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