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主要因为中国古代在祭祀海神的时候最远最东端就在现在的钓鱼岛,所以钓鱼岛一直被认为是中国最东端的领土。它与琉球群岛不同在于,琉球诸岛当时是有国家并且受中国皇帝册封守卫琉球群岛,所以琉球群岛是中国的附属国(琉球群岛国在中日甲午前夕就被日本占领并绘制了地图,后来二战结束琉球群岛国被托管于美帝国主义手下,美帝在没有争取中国同意的情况下就将琉球群岛国送给了日本人实在是无耻至极!)不是完全领土而钓鱼岛诸岛一直是中国直接管辖隶属于福建省(当时台湾还没有建省同样隶属于福建省管辖),所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不容他国侵占!
权威发布:钓鱼鸟从历史的角度一直是中国的领土。(观点)
以下为论证分析材料,希望对此模糊的朋友好好学习,希望我们能真正地根据历史看问题。
早在明朝,这些岛屿就已经在我国海防区域之内。明朝为了抗击倭寇侵扰,1556年曾任命胡宗宪担任剿讨倭寇总督,负责沿海各省剿倭军事。明、清两朝派往琉球的使者记录和地志史书中具体阐明了这些岛屿属于中国。中国和琉球的分界是在赤尾屿和古米岛(即现在的久米岛)之间。1879年,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在同日本谈判琉球归属问题时,双方都认为琉球是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根本不在36岛之内,不属于琉球。在钓鱼岛隶属中国数百年之后,日本人才于1884年“发现”这些岛屿。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朝政府败局已定时,窃取了这些岛屿。接着,日本政府强迫清朝政府签定了《马关条约》,把台湾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以及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战败国日本政府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岛屿私自交给美国,美国政府片面宣布对这些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1945年后,该岛由美国占领。
70年代初,在日、美加紧密谋把钓鱼岛划入琉球群岛,并将琉球群岛交还日本的背景下,1970年7月,一艘日本琉球海岸巡防船开到钓鱼岛等岛屿,在那里非法树立了表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琉球群岛的标志。此后,日本佐藤政府竟把日本侵略者过去掠夺中国领上的侵略行径,作为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的根据,一再表示钓鱼岛等岛屿是“日本领上”,声言要用武力保卫它。1970年8月12日,美国驻日大使馆发言人亦公然声称:“钓鱼岛列岛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已“决定归还日本”。美、日两国政府竟然擅自违反《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拿中国钓鱼岛等岛屿私相授受。1971年6月17日,美、日政府悍然在签定归还冲绳协定时,将钓鱼岛等岛屿“移交”给日本。
美、日政府恣意破坏中国主权的行径,激起了海内外炎黄子孙的强烈愤慨。1971年1月29日至30日,美国各地华人成立的“保钓委员会”组织中国留美学生3000余人,在纽约、芝加哥、旧金山、洛杉矶、华盛顿、西雅图等地,举行保卫钓鱼岛的游行示威。4月14日至17日,台湾大学,台湾师范大学等校4000余名学生连续在台北举行保卫钓鱼岛的集会和游行。8月13日,台湾当局就美国把钓鱼岛群岛划入琉球群岛,准备交还日本一事发表声明,指出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不能容忍美国将其交还日本。1971年6月17日,美国、日本政府签订的归还冲绳协定,将钓鱼岛等岛屿一起“移交”日本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美国将其交归日本是非法的、无效的。海峡另一岸的台湾当局“外交部”也在同日发表声明,指出钓鱼岛属于中国,要求美国政府采取措施加以解决。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重申钓鱼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上”,美、日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也一定要收复上述岛屿。1972年5月13日,留美中国学生1000余人,在华盛顿再次举行示威游行,抗议美国将钓鱼岛交给日本。
在中国海峡两岸和海外华人的强烈反对下,美国国务院不得不在1971年6月17日发表声明:琉球群岛交还日本,钓鱼岛主权由台湾,日本协商解决。
1972年中日建交和1978年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中日双方一致同意把钓鱼岛问题暂时放置,以后再说,不采取单方涉及钓鱼岛主权问题的行动。但是,在1981年7月、1990年10月,日本方面又数次发生了有违中日两国政府***就钓鱼岛问题表达的一致愿望的单方面涉及钓鱼岛主权的行动。理所当然地又遭到了中国政府和台湾当局、全体中国人民和海外华人的反对。
钓鱼岛及其附近小岛,是中国的领土。中日两国对钓鱼岛主权虽有不同的立场,但从两国友好的大局出发,应通过协商加以解决。日本方面单方涉及钓鱼岛主权的行动是不明智的。
中国对钓鱼岛列屿拥有主权的依据:
中国针对钓鱼岛列屿的主权依据,主要建立在地理、地质构造,历史、使用及法理。具体来说,体现在最早命名、最早使用、最早开发与管理等方面。中国长期以来命名、开发和使用及管理钓鱼岛列屿等行为,完全符合国际法。
(一)在命名方面
钓鱼岛列屿最早为我国人民所发现和命名,在15世纪我国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前后写成的《顺风相送》的“福建往琉球”条记中,首先提到了钓鱼屿等
岛屿,作为航路指标地之一。其相关内容为:“太武放洋,用甲寅针七更船,取乌丘……用甲卯及单卯取钓鱼屿……用卯针,取赤坎屿……取古巴山、赤屿……。”
在18世纪以前,许多国际上的行为显示,在多数场合下,某国因发现某地,而主张得以取得对某地的主权。其后的国际法学者,则对发现的法律效果,加以限
制,认为只可以取得一种原始的权利(Inchoate
title),必须在合理期间内予以有效管辖,才能取得主权。[18]但无论如何,我国人民基于对钓鱼岛列屿的首先发现和命名,在国际法上应拥有某种权
利,这是毫无疑义的。也就是说,明清使臣为查勘航线,校正针路,曾多次前往钓鱼屿,并且将这些岛屿用作通往琉球的航海标志,这在国际法上已构成一种原始的
权利。
(二)在使用方面
我国人民除册封使作为航路指标外,由于钓鱼岛是我国固有领土,我国人民对该列屿及附近水域的
使用,在过去数百年间,是司空见惯的事。主要为:第一,渔民捕鱼及避风。例如,日本台湾总督府编的《台湾之水产》(1915年)指出,我国台湾东北角的渔
民自古即在钓鱼岛水域捕鲤鱼或避风,已有长久的历史。1970年钓鱼岛事件爆发后,9月18日日本《读卖新闻》报道,台湾渔民在“尖阁列岛”(即钓鱼岛列
屿)一带“侵犯领海”与“不法上陆”是“日常茶饭事”。日本明治23年(1890年)1月13日冲绳县知事上书日本内务大臣,要求在钓鱼台列屿上树立“国
标”的理由,是要“取缔”水产(即管理当地水产),可见当时已有人使用该列屿,而使用人一定是中国人,如是日本人或冲绳人,则何必去“取缔”。
(三)在地界方面
琉球王国与中国的边界自明代起便划分得很清楚。对于地方
分界,从中国方面看,地界是赤尾屿;从琉球方面看,地界是古米山(久米岛)。这在陈侃《使琉球录》(1534年,“古米山,乃属琉球者”。),郭汝霖《使
琉球录》(1561年,“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古米山矣”。),徐葆光《中山传信录》(1719年,古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镇
山。)三则史料中清楚记载着中、琉两国的地方分界。而中国和琉球王国的海域分界为,位于赤尾屿和古米山之间的黑水沟(即冲绳海槽)。这在郭汝霖《使琉球
录》、谢杰撰《琉球录》(1579年)、夏子阳《使琉球录》(1606年)、汪楫《使琉球杂录》(1683年)、周煌《琉球国志略》(1756年)等书中
均可证明。[22]
(四)在管辖方面
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最早划入中国行政管制区域的时间,见诸明朝嘉靖41年
(1562年)初刻的《筹海图编》卷一之《沿海山沙图》。此书由中国东南沿海防倭抗倭军事指挥部最高指挥官胡宗宪主持,地理学家郑若曾执笔编撰的,具有官
方文献性质。在《沿海山沙图》的“福七”、“福八”两图中,清楚地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划入福建的行政管制范围(东南海防范围),表明这些岛屿至迟在
明朝就已经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23]1605年(明万历33年)徐必达等人绘制的《乾坤一统海防全图》及1621年(明天启元年)茅元仪绘制的
中国海防图《武备志·海防》卷一之《福建沿海山河图》,也将钓鱼岛列屿划入中国海疆之内。
(五)在地图方面
中国地图包含钓鱼岛而琉球
国地图中向无钓鱼岛诸岛。1579年(明万历7年)中国册封使萧崇业所著《使琉球录》中的“琉球过海图”清楚表明钓鱼屿、黄尾屿和赤尾屿。例如,1744
年(清乾隆9年)来华的法国人、耶稣会士蒋友仁(Michel
BENOIT)受清政府委托,于1767年绘制出《坤舆全图》。该图在中国沿海部分,用闽南话发音注明了钓鱼岛。1863年(清同治2年)的《大清壹统舆
图》中,明确载有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从图中可以看出,由福建梅花所至琉球那霸港,中经东沙、小琉球、彭佳山、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俱为中国命
名。1867年伦敦原版初印硬皮精装《大清国地理全图》,清楚地标注出钓鱼岛(Tia Yu
Su,闽南语发音标注)属于中国领土所辖范围。[26]康熙四十年(1701年),琉球国使臣蔡铎进献的《中山世谱》地图及说明中,记载琉球的36岛,其
中并无钓鱼岛等岛屿。
是, 中国最早发现、开发钓鱼岛,通过先占取得主权。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民进行捕鱼、采药、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经被中国人民发现、利用和命名。《更路簿》、《顺风相送》等中国古籍完整记载了中国渔民在此海域的航线。在1895年前长达5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在平稳地行使这些权利。
钓鱼岛在明朝就已纳入中国版图与海上防区。1372年,明太祖曾派遣杨载出使琉球国,从此中国与琉球建立其册封与朝贡的关系。中日之间钓鱼岛主权争议发轫于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和其后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二战后,钓鱼岛理应作为台湾的一部分归还中国,但因美国单独占领日本,并把钓鱼岛作为冲绳的一部分进行所谓“托管”。1971年美日达成归还冲绳协议时,钓鱼岛被包括其中,从那时起钓鱼岛争议就开始在中日之间展开并持续至今。日本政府宣称这些岛屿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争议”。其实,连冲绳原本都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而是独立的琉球王国,而钓鱼岛从未包括在琉球范围之内,更谈不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了。
以上就是关于为什么说钓鱼诸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全部的内容,包括:为什么说钓鱼诸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为什么是中国的从历史的角度来讲、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国际法依据是什么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