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遍性:时时有联系,处处有联系。联系普遍存在,每个事物都通过中介和其他事物联系,又同时是其他事物联系的中介。
2、客观性:联系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主观转移。
3、多样性:联系的存在是多样的,例如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
4、条件性:(在一定条件下产生联系)。
1)、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有支持和抑制作用;
2)、条件不是一成不变的,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创造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条件;
3)、条件的创造不是任意的,要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联系解释:
从广义上讲,如果一件事物能使另一件事物发生改变,那么这两件事物便有联系,任何事物间的联系都会构成框架,事物能够依次联系抽象概念的数量就是事物的维度。
从哲学上讲,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条件性。
如果两件事物有联系,则互为虚概念。任何事物都有相对联系,且无绝对联系。
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
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要求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既要看到事物之间的联系,又要看到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联系。
2、联系的客观性主要是要求坚持联系的观点,反对主观臆造的联系。
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是一幅由种种联系交织起来的丰富多彩的画面,其中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普遍性,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都处在联系之中,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相互联系,每一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这一世界观在方法论上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联系具有普遍性。它主要表现在: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都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1)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现象,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要求我们要从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出发,这是唯物辩证法同唯心辩证法、诡辩论的重要区别所在。抛开联系的客观性,只讲主观概念的联系或者主观臆想的联系,就会从根本上背离唯物辩证法。
(2)联系的普遍性包含着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事物内部的诸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二是任何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也处于相互联系之中。联系是普遍的。这已为人类的实践经验和科学发展所证明。从宏观世界到微观世界,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交互作用中,不存在完全孤立的东西。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统一的联系之网上的一个网结,并通过它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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