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工资计算方法

溪头卧剥莲蓬2023-04-28  31

法律分析:春节法定假期初一至初三加班按三倍日工资支付;除夕、初四至初六加班则补休或按二倍日工资支付。

春节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或者补休来替代。

“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工资,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适用加班费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春节假期工资怎么算才正确

春节假期工资的正确计算方式是一般春节7天假期,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除夕、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支付两倍的加班工资。

二、不按劳动法给加班费怎么举报

不按劳动法给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三、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么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分析

春节是法定假日,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这三天是春节法定假期,也是带薪假期。这三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而初三至初六四天则是相邻双休日的调休,如果加班的话应按照平时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费。去年,原劳动保障部启用了最新的薪酬计算方法。由于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制度计薪日也从原来的2092天改为2175天。对于上班的员工来说,工资是肯定有的了,并且比原来的日工资多很多;而对于那些休假的员工,一般也是带薪休假的,其中两者之间的日工资计算标准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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