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维进程不同
1、归纳法的思维进程是从个别到一般,而演绎推理的思维进程不是从个别到一般,是一个必然地得出的思维进程。
2、演绎法不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但也不仅仅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演绎推理可以从一般到一般,可以从个别到个别,可以从个别和一般到个别,还可以从个别和一般到一般。
二、对前提真实性的要求不同
1、演绎法要求大前提,小前提必须为真。
2、归纳法则没有这个要求。
三、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不同
1、演绎法的结论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
2、归纳法除了完全归纳推理,结论都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
1、人都会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也会死。
2、燕子会飞,黄鹂会飞,天鹅会飞,丹顶鹤会飞,是鸟都会飞。
归纳法和演绎法是逻辑学的研究方法,归纳法是对观察、实验和调查所得的个别事实,概括出一般原理的一种思维方式和推理形式,其主要环节是归纳推理。
主要区别:
对前提真实性的要求不同。
演绎推理不要求前提必须真实,归纳推理则要求前提必须真实。
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不同。
演绎推理的结论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归纳推理除了完全归纳推理,结论都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
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程度不同。
演绎推理的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必然是真的。
归纳推理除了完全归纳推理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结论间的联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也正确,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实的结论。
区分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的传统方法是:演绎论证是从一般到个别(从广泛到专注),而归纳论证则恰恰相反(从特例上升高度)。更准确的区分方法是:演绎论证得出的是必然性结论,而归纳论证只能得出可能性结论。
演绎论证中,只用一个正确的命题作为起点(大前提)。通常,它是一个全称命题,包括的是许多事物(例如“每棵树都有根系”)。演绎论证的基本原理是从一个我们知道为真的命题(大前提)开始,经过抽丝剥茧的分析(通过小前提到结论)得出原始命题后隐含的要义。结论的真实性已经包含在大前提中,论证只是把它形之于外。
归纳论证的前提则是一个由特称命题组合而成的系列证据。这些证据是得出一个关于它们共性的可信结论的基础。但是,是什么促使研究者为某个特别的现象努力搜集证据?是假设。假设是关于事物应该是什么样子或者可能是什么样子的科学推测。假设的灵感可能来源于某次偶然观察,它触动了你曾经火花般的灵感,也可能是长期研究测算的结果。科学的帝国就是建立在归纳推理的基础之上。科学家一直致力于收集数据和信息,即便是零散,但以期能举一反三,推导出一般模式。归纳推理的目的是对大量的事物作出可信的一般性结论(即有高度可能性)。要注意,以整体中的一部分为样本来做研究,样本范围的大小决定了它的代表性。想要代表一个整体,你所取的样本必须足够多,足够广,多到你可以合理地认为它涵盖了整体中的所有可能、所有维度和所有情况。
都是辩证逻辑的方法:归纳:是从个别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性的归纳是对经验事实的概括演绎:是从一般性的前提推出个别性的结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性的演绎是对一般性原理的应用分析:是思维把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加以考察的方法综合:是思维把事物的各个部分联结成一个整体加以考察的方法
归纳和演绎这两种方法既互相区别、互相对立,又互相联系、互相补充,它们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表现为:一方面,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另一方面,演绎是归纳的前导,没有演绎也就没有归纳。一切利学的真理都是归纳和演绎辩证统一的产物,离开演绎的归纳和离开归纳的演绎,都不能达到科学的真理。
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是从归纳结束的地方开始的,演绎的一般知识来源于经验归纳的结果。没有大量的机械运动的经验事实,不可能建立能量守恒定律;没有大量的生物杂交的试验事实,不可能创立遗传基因学说。数学是一门演绎成分起重要作用的科学,表面上看似乎不需要经验和归纳,其实不然,数学必须借助于归纳的思维方法才能得到建立和发展。例如,关于素数有这样一条定理:存任一系数和它的二倍之间,至少存在另一个素数。如在2与4之间,有素数3;在3与6之间有素数5;在5与10之间有素数7,等等。显然,素数的这条定理是通过归纳推理得到的。数学的定义、原则、公理等抽象概念,都是归纳人类实践经验的产物,都可以在现实世界找到它们的原型。可见,归纳为演绎准备前提,演绎中包含有归纳,一刻也离不开归纳。
演绎是归纳的前导。归纳虽然是演绎的基础,但归纳本身也离不开演绎的指导,对实际材料进行归纳的指导思想往往是演绎的成果。例如,达尔文的进化论是经过调查和实验,在积累了大量经验材料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来的结论。但他在作出进化论的结论之前,早就接受了拉马克、赖尔等人的进化论观点,特别是遵循了赖尔的地质演化学说。根据这个理论,当然可以推出地球上生物的物种也是历史地、逐渐地改变的,并非结论从来如此的。因此,达尔文以赖尔的理论作为白己在归纳研究时的指导,从而从大量的生物资料中,概括括出生物进化的科学理论。可见,没有演绎证明了的理论归纳就缺乏明确的目的与指导,因而,归纳一刻也离不开演绎。
归纳和演绎是互为条件,互相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了互相转化。归纳出来的结论,成为演绎的前提,归纳转化为演绎;以一般原理为指导,通过对大量材料的归纳得出一般结论,演绎又转化为归纳。归纳和演绎是相互补充,交替进行。归纳后随之进行演绎,为归纳出的认识成果得到扩大和加深;演绎后随之进行归纳,用对实际材料的归纳来验证和丰富演绎出的结论。人们的认识,在这种交互作用的过程中,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循环住复,步步深化。
在逻辑史上,归纳和演绎常常被人们看作是两种不相容的思维形式,看不到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出现过片面夸大演绎作用“全演绎派”和片面夸大归纳作用的“全归纳派”。从一个级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都是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上了天。我们在运用归纳和演绎方法时,必须把二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同时还必须有机地将归纳和演绎的方法与分析和综合等思维方法结合起来运用才能充分发挥逻辑思维的作用。
非也、非也!虽说对于一般学生而言,这两种方法也许是没什幺感觉,然而对于科学的发展过程而言,两者皆有其举足轻重的角色存在。所谓的归纳法(induction),指的是由许多个别事例,从中获得一个较具概括性的规则。这种方法主要是从收集到的既有资料,加以抽丝剥茧地分析,最后得以做出一个概括性的结论。而演译法〈deduction〉,则和归纳法相反,是从既有的结果,推论出个别特殊的情形的一种方式。由较大的范围,逐步缩小到所需的特定范围。若以数学的观点来说明,归纳法就像是由一群个别资料〈每一笔资料即一个别事例〉来求得支配他们的关系式的过程;而演绎法则是由这求得的关系式,获致另一笔资料的过程。这两种方法除了可以个别使用外,也可以彼此互相配合使用。
归纳法的推理方式是:我们看见中国的天鹅是白色的,美国的天鹅是白色的,日本的天鹅也是白色的,当看到足够多的地方的天鹅都是白色的,我们就可以归纳得出“天鹅都是白色的“这样的一个结论。
但是这个结论未必靠谱,因为你不可能穷尽地球上所有的天鹅,所以你就不能说世界上没有其他颜色的天鹅。事实也证明,澳洲就是有黑色的天鹅。
所以说,用归纳法得出的结论只能被证伪,不能被证明。
演绎法的最基本形式就是三段论,比如,
只要推理的前提是真实的,推理形式是合平逻辑的,推理的结论也必然是真实的。
这个演绎法的大前提是错误的,并不是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结论必然错误。也说明,如果演绎法的大前提是通过归纳法得到的,由于归纳法的结论并不靠谱(你并不能够保证没有黑天鹅发生),所以演绎法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靠谱。
尽管素食主义者确实不吃猪肉,但不是所有不吃猪肉的人都是素食主义者。穆斯林也不吃猪肉,但他们不是素食主义者。一个人也可能碰巧不爱吃猪肉,只爱吃鱼肉或鸡肉。所有尽管前提正确,但是推理形式不符合逻辑,也是错误的。
归纳法从现象提炼出猜想,演绎法把猜想证明为定律。
归纳法(从现象提炼出猜想)
某农场10万只火鸡吃发霉花生,得癌症死亡。吃这种花生的羊、猫、鸽子、大白鼠、鱼和雪貂,后来都得癌症死了。于是人们通过归纳法得出猜想: 发霉了的花生可能导致癌症。
演绎法(把猜想证明为定律)
我们几乎所有的知识,都始于用归纳法建立的猜想,和再用“演绎法”严谨的证明。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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