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所说的六根清净中的六根指的哪六根六尘、六识指的又是什么

佛教所说的六根清净中的六根指的哪六根六尘、六识指的又是什么,第1张

六根指的哪六根

眼、耳、鼻、舌、身、意。眼是视根,耳是听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触根,意是念虑之根。根者能生之义,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干,识依根而生,有六根则能生六识,亦复如是。其中何根生何识,各有其界限,不相混杂,例如眼根只能生眼识,并不能生耳鼻等识,余可类推。

六尘

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尘者染污之义,谓能染污人们清净的心灵,使真性不能显发。又名六境,即六根所缘之外境。

 ﹝出涅槃经﹞

尘,即染污之义。谓能染污情识,而使真性不能显发,涅槃经中称此六尘,名六大贼,以能劫夺一切善法故也。

[一、色尘],谓青黄赤白之色,及男女形貌色等,是名色尘。

[二、声尘],谓丝竹环佩之声,及男女歌咏声等,是名声尘。

[三、香尘],谓旃檀沉水饮食之香,及男女身分所有香等,是名香尘。

[四、味尘],谓种种饮食肴膳美味等,是名味尘。

[五、触尘],触,即着也。谓男女身分柔软细滑,及纱衣上服等,是名触尘。

[六、法尘],谓意根对前五尘分别好丑,而起善恶诸法,是名法尘。

六识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是六根对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尘而生的见、闻、嗅、味、觉、思的了别作用。因为是八识中之前六识,故常被称为“前六识”

 ﹝出法界次第﹞

六识者,眼、耳、鼻、舌、身、意各有识也。谓依五根能见五尘,而为五识,于五尘境,而起分别,为第六识。

[一、眼识],谓眼根若对色尘,即生眼识。眼识生时,但能见色,而未起分别也。

[二、耳识],谓耳根若对声尘,即生耳识。耳识生时,但能闻声,而未起分别也。

[三、鼻识],谓鼻根若对香尘,即生鼻识。鼻识生时,但能嗅香,而未起分别也。

[四、舌识],谓舌根若对味尘,即生舌识。舌识生时,但能尝味,而未起分别也。

[五、身识],谓身根若对触尘,即生身识。身识生时,但能觉触,而未起分别也。

[六、意识],谓意根若对法尘,即生意识。意识生时,即能于五尘之境,分别善恶好丑也。

六根清净中“六根”

六根:是佛家语言,指眼、耳、鼻、舌、身、意。

出处:隋·隋炀帝《宝台经藏愿文》:“五种法师,俱得六根清净。”

佛家以达到远离烦恼的境界为六根清净,它比喻已无任何欲念。

六根,是指生理学的全部范围。佛教看宇宙人生,既不是唯物论者,也不是唯心论者,更不是唯神论者,乃是主张因缘和合的缘生论者。所以,佛教看一个人的构

成,是从心理、生理、物理的三方面来分析的。上面所说的六根是属于生理学,加上六尘的物理学及六识的心理学,便是一个人的总和,六根、六尘、六识的形成,

称为十八界,十八界的三大类,构成鼎足之势,相互为用,缺了一类,其他的二类也就不能存在。因为六尘与六识要靠六根的媒介才有作用,六尘与六根要靠六识的

判别才有价值,六根与六识要有六尘的反映才有功效。

如果要下一个比喻,那么,六根是镜子,六尘是被镜子所照的影像,六识是判别镜中所照影像的人。

什么是六根、六尘和六识呢?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眼、耳、鼻、舌、身、意,从心理与物理的媒介功能上说,称为六根,也就是生理学上的神经官能。眼有视

神经,耳有听神经,鼻有嗅神经,舌有味神经,身有感触神经,意有脑神经,这些都是心与物的媒介的根本,所以称为六根。

从六根所接触的物件上说,称为六尘,也就是物理学上的各类物质。眼根所见的颜色和形色,耳根所听的声音,鼻根所嗅的香臭,舌根所尝的味道,身根所触的粗细冷热与湿滑等,意根思想的称为‘法’——漪指的极微极远的无从捉摸的东西,这些就被称为六尘。

从六根接触六尘而产生的判别力与记忆力上说,称为六识。如果没有六识而仅有六根与六尘,那就不是活人而是死尸,所以,六识是六根的操纵者,六根是六识用来接触六尘的工具。

六根

指六种感觉器官,或认识能力。眼、耳、鼻、舌、身、意。眼是视根,耳是听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触根,意是念虑之根。

六根 《佛学大词典》:梵语s!ad! indriya^n!i。又作六情。它指五种感觉器官,和反应能动能力,为十二处之内六处,十八界之六根界。

根,为认识器官之意。即眼根(视觉器官与视觉能力)、耳根(听觉器官及其能力)、鼻根(嗅觉器官及其能力)、舌根(味觉器官及其能力)、身根(触觉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思维器官及其能力)。

六尘

依于六根所接之尘有六:谓色、声、香、味、触、法,它是为六尘。尘即染污之义,以能染污情识之故。

一色:谓眼所见者,如明暗质碍等。以能染污眼根,故谓色尘。

二声:谓耳所闻者,如动静美恶等。以能染污耳根,故谓声尘。

三香:谓鼻所嗅者,如通塞香臭等。以能染污鼻根,故谓香尘。

四味:谓舌所尝者,如咸淡甘辛等。以能染污舌根,故谓味尘。

五触:谓身所感者,如离合冷暖等。以能染污身根,故谓触尘。

六法:谓意所知者,如生灭善恶等。以能染污意根,故谓法尘。

此之六尘,尚有其他六欲、六入、六处、六境、六贼等名义,兹不繁及。

六识

六识,(名数)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其与六根、六尘,合称为十八界。唯识学派则加上末那识与阿赖耶识,称为八识。

在《佛学次第统编》中的解释

依于六根,接于六尘,所生之识有六,谓之六识。识者了别之义,以能了别诸尘之故。六识者:

一眼识 即见色之(见)是。

二耳识 即闻声之(闻)是。

三鼻识 即嗅香之(嗅)是。

四舌识 即尝味之(尝)是。

五身识 即感触之(感)是。

六意识 即知法之(知)是。

此之六识,即见、闻、嗅、尝、感、知之义,又有六情之名,兹不赘及。

扩展资料

六识者,眼、耳、鼻、舌、身、意各有识也。谓依五根能见五尘,而为五识,于五尘境,而起分别,为第六识。

一眼识,谓眼根若对色尘,即生眼识。眼识生时,可能见色,而未起分别也。

二耳识,谓耳根若对声尘,即生耳识。耳识生时,可能闻声,而未起分别也。

三鼻识,谓鼻根若对香尘,即生鼻识。鼻识生时,可能嗅香,而未起分别也。

四舌识,谓舌根若对味尘,即生舌识。舌识生时,可能尝味,而未起分别也。

五身识,谓身根若对触尘,即生身识。身识生时,可能觉触,而未起分别也。

六意识,谓意根若对法尘,即生意识。意识生时,即能于五尘之境,五识能动反映分别善恶好丑也。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六根

百度百科-六识

百度百科-六尘

六根指六种感觉器官,或认识能力。眼、耳、鼻、舌、身、意。眼是视根,耳是听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触根,意是念虑之根。

佛学词典

六根 《佛学大词典》:梵语s!ad! indriya^n!i。又作六情。它指五种感觉器官,和反应能动能力,为十二处之内六处,十八界之六根界。根,为认识器官之意。即眼根(视觉器官与视觉能力)、耳根(听觉器官及其能力)、鼻根(嗅觉器官及其能力)、舌根(味觉器官及其能力)、身根(触觉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思维器官及其能力)。前五种又称五根。五根乃物质上存在之色法,即色根。有二种之别,生理器官称为扶尘根,以四大为体,对取境生识仅起扶助作用;实际起取境生识作用者称为胜义根,以四大所生净色为性。对此,意根则为心之所依生起心理作用之心法,即无色根。据有部之说,前刹那之六识落谢于过去,意根即是引起次刹那六识之等无间缘。故六识之作用,须常以意根为所依(通依)。然前五识除依意根之外,另有特定之根为其所依(别依);意识则仅依意根,并无其他特定之根。瑜伽行派等则由唯识义上说六根,主张六根、六境均为内识所变。又六根可视为我人之身心全体,如法华经说读诵、书写经典,六根即可清净。俱舍论卷一至卷三、成唯识论卷一、顺正理论卷六、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参阅‘五根’1137、‘六境’1298、‘六识’1312、‘根’4131)

佛学辞典

六根 《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名数)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为能生之义,眼根对于色境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于法境而生意识,故名为根。大乘义章四曰:“六根者对色名眼,乃至第六对法名意,此之六能生六识,故名为根。”六根中前五根为四大所成之色法,意根之一为心法,可小乘以前念之意识为意根,大乘以八识中之第七末那识为意根。

三藏法数

六根 《 三藏法数 》:出首楞严经根即能生之义。谓六根能生六识。故名六根。一眼根谓眼能于色境尽见诸色。瑜伽论云。能观众色。是也。三耳根谓耳能听闻众声。瑜伽论云。数由此故。声至能闻。是也。二鼻根谓鼻能齅闻香气。瑜伽论云。数由此故。能尝于香。是也。四舌根谓舌能尝于食味。瑜伽论云。能尝众味。数发言论。是也。五身根谓身为诸根之所依止。瑜伽论云。诸根积聚。是也。六意根谓意于五尘境界。若好若恶。悉能分别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佛学次第

六根《佛学次第统编(明·杨卓 编)》:凡夫只认现境,不了自心。依于六根,接于六尘,而生六识。所谓六根者,先言根义,次言其六。所言根者,能生之义。以能对境生识,故谓之根。言六根者:

一、眼:能见色者是。以能对色而生眼识,故谓眼根。

二、耳:能闻声者是。以能对声而生耳识,故谓耳根。

三、鼻:能嗅香者是。以能对香而生鼻识,故谓鼻根。

四、舌:能尝味者是。以能对味而生舌识,故谓舌根。

五、身:能感触者是。以能对触而生身识,故谓身根。

六、意:能知法者是。以能对法而生意识,故谓意根。

六根,佛教用语。指包括眼、耳、鼻、舌、身、意的六个识根。 前五根属色法,意根属心法。 前五根曰浮尘根(粗色根):眼、耳、鼻、舌、身外现之形状。 意根曰胜义根(净色根):依浮尘根而能发生见闻觉知等功用。意根(第七识)是意识(第六识)所依的根。第七识(末那识)专执第八识(阿赖耶识)的见分为真我,致成我执,由我执发生意识,而见有万法,故六识以七识为根。 六根 《 佛学大词典 》 梵语s!ad! indriya^n!i。又作六情。指六种感觉器官,或认识能力。为十二处之内六处,十八界之六根界。根,为认识器官之意。即眼根(视觉器官与视觉能力)、耳根(听觉器官及其能力)、鼻根(嗅觉器官及其能力)、舌根(味觉器官及其能力)、身根(触觉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思惟器官及其能力)。前五种又称五根。五根乃物质上存在之色法,即色根。有二种之别,生理器官称为扶尘根,以四大为体,对取境生识仅起扶助作用;实际起取境生识作用者称为胜义根,以四大所生净色为性。对此,意根则为心之所依生起心理作用之心法,即无色根。据有部之说,前刹那之六识落谢于过去,意根即是引起次刹那六识之等无间缘。故六识之作用,须常以意根为所依(通依)。然前五识除依意根之外,另有特定之根为其所依(别依);意识则仅依意根,并无其他特定之根。瑜伽行派等则由唯识义上说六根,主张六根、六境均为内识所变。又六根可视为我人之身心全体,如法华经说读诵、书写经典,六根即可清净。〔俱舍论卷一至卷三、成唯识论卷一、顺正理论卷六、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参阅‘五根’1137、‘六境’1298、‘六识’1312、‘根’4131) 六根 《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 (名数)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为能生之义,眼根对于色境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于法境而生意识,故名为根。大乘义章四曰:‘六根者对色名眼,乃至第六对法名意,此之六能生六识,故名为根。’六根中前五根为四大所成之色法,意根之一为心法。但小乘以前念之意识为意根,大乘以八识中之第七末那识为意根。 六根 《 三藏法数 》 [出首楞严经] 根即能生之义。谓六根能生六识。故名六根。一眼根谓眼能于色境尽见诸色。瑜伽论云。能观众色。是也。二耳根谓耳能听闻众声。瑜伽论云。数由此故。声至能闻。是也。二鼻根谓鼻能齅闻香气。瑜伽论云。数由此故。能尝于香。是也。四舌根谓舌能尝于食味。瑜伽论云。能尝众味。数发言论。是也。五身根谓身为诸根之所依止。瑜伽论云。诸根积聚。是也。六意根谓意于五尘境界。若好若恶。悉能分别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六根 《 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 》 眼、耳、鼻、舌、身、意。眼是视根,耳是听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触根,意是念虑之根。根者能生之义,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干,识依根而生,有六根则能生六识,亦复如是。其中何根生何识,各有其界限,不相混,例如眼根只能生眼识,并不能生耳鼻等识,余可类推。 六尘 一、色尘 《俱舍论》卷一记载,色境有二种: 显色:指显现的颜色,有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暗等十二种。 形色:指物体的形状,有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 《瑜伽师地论》卷一,在显色、形色之外,增加表色,使得色尘的分类更加完备。即凡是行、住、坐、卧、取、舍、屈、伸等种种动作形态,明显的表现于外,可以令人看见的,称为表色。 二、声尘 声尘,指耳根所能接收到的声波,是耳识所分别的对象。《俱舍论》卷一记载,声音大致可分为八种。依发声的物体有感觉与否,先大别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与无执受大种因之声。执受,是心、心所的异名。大种,指地、水、火、风四大种。凡是声音发自有情的四大种者,称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如人的语言、拍手的声音等;凡是声音发自非有情的四大种者,称为无执受大种因之声,如佛陀以神通力变作化人的言语、录音带所发出的音声,或木、石、流水、落叶等所发的声音等。然后,再根据声音是有意义或无意义,而分为有情名之声、非有情名之声。更由不同物类发出的响声,给予人产生爱恶的情绪反应,又分为可意声、不可意声。 ┌—可 意 声:好 语 声 ┌—有 情 名—┤ │ └—不可意声:恶 语 声 有执受大种为因—┤ │ ┌—可 意 声:好拍手声 └—非有情名—┤ └—不可意声:恶拍手声 ┌—可 意 声:化人好语 ┌—有 情 名—┤ │ └—不可意声:化人恶语 无执受大种为因—┤ │ ┌—可 意 声:木石好声 └—非有情名—┤ └—不可意声:木石恶声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眼是视根,耳是听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触根,意是念虑根。根者能生这义,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干,识依根而生,有六根则能生六识,亦复如是。其中何根生何识,各有其界限,不会相混,例如眼根只能生眼识,并不能生耳鼻等识,余可类推。

外六尘(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所相应的六种对境,也是六识所感觉、认识的六种境界),内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中六识(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知觉)

佛陀住世时,有一位名叫黑指的婆罗门来到佛前,运用神通,两手拿了两个花瓶,前来献佛。

佛对黑指婆罗门说:“放下!”

婆罗门把他左手拿的那个花瓶放下。

佛陀又说:“放下!”

婆罗门又把他右手拿的那花瓶放下。

然而,佛陀还是对他说:“放下!”

这时黑指婆罗门说:“我已经两手空空,没有什么可以再放下了,请问现在你要我放下什么?”

佛陀说:“我并没有叫你放下你的花瓶,我要你放下的是你的六根、六尘和六识。当你把这些统统放下,再没有什么了,你将从生死桎梏中解脱出来。”

黑指婆罗门才了解佛陀放下的道理。

“放下!”这是非常不容易做到的,吾人有了功名,就对功名放不下;有了金钱,就对金钱放不下,有了爱情,就对爱情放不下;有了事业,就对事业放不下。

吾人在肩上的重担,在心上的压力,岂止手上的花瓶?这些重担与压力,可以说使人生活过得非常艰苦。必要的时候,佛陀指示的“放下”,不失为一条幸福解脱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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