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生存法则-混or干

最大的淡水鱼2023-04-27  60

近日,我所在国企地市单位一个比较年轻的“年轻人”被提为副总,大家纷纷在传,这人上头关系硬的很,连竞聘都不搞,总经理助理都可以不过渡,牛逼坏了。

我听着办公室的八卦,在想想入职国企三年所见的风风雨雨,勉强总结出两条生存法则,说出来博君一笑。

“混”字一词,在新华字典里有掺杂、乱、苟且度过等意思。总的来说,多含有一点贬义,比如混社会、混日子等词组。但在国企里,混却是一种常态,而且分为了几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那就是“混不吝”。我所在的地市单位,有两个老大难,钉子户,可谓全省公司皆知晓。一是我们那市场主管,脾气大,还不管事,家里儿子高三得了抑郁症,直接旷工半年回去陪读,还跟分管市场的副总打架,照样过得好的很。另外一个是从省机关贬下来的“老人”,40岁出头多点,开始还晚出早归的,后来班也不上了,在公司里我已经长达一年多没看见人了,也是神仙级别的人物。这两个混不吝,嘴巴又毒,基本公司上下没人敢碰。当然,第一个层次的人,非老人不能做,非厚脸皮不能做,而且完全没有任何上升的空间了。

第二个层次,那就是我和大多数普通员工的层次-混日子。我才来单位的时候,可谓热血满满,激情四射,到处没事找事做。也就待了三年把,温水煮青蛙,现在基本上只做分内的事,绝对不会主动出头去领任务。来了之后才晓得,什么叫“能者多劳”,什么叫“言多必失”。这一层次,适合脸皮不厚,不怎么想上爬,得过且过之人。而且不会得罪人,时限熬到了自然还是会升个一两级。

第三个层次,也是混的最高层次,俗称混职场。这种人,我们单位也有一个典型。这里姑且称呼他为C先生。C先生长得一表人才,唱歌喝酒蹦迪样样是能手。他以前是市场部的,后面划到工程部当项目经理了,上班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撒网的,管的项目简直是一地鸡毛,下面的人对他颇有微词。据我一个朋友说,经常看见他约着分管工程的副总出去喝酒打牌。后来公司成立新部门,他留下一堆的烂摊子,竟一跃成了部门主管,跌破了一大堆吃瓜群众的眼镜。换了分管的副总,又开始跟原上司市场方面老总打的火热。现在,跟着老上司升到了省公司机关,可谓混职场的最高境界。耍的比谁都好,升的比谁都快,说的就是他了。但是这一层次,必须得脸皮厚,能喝酒,会来事,也就是传说中的职场舔狗,一般人只能望尘莫及。

既然“混”都有三个层次,那“干”同样得分三个层次出来。

第一个叫“蛮干”。在国企职场里什么叫“蛮干”列?在我的理解里,就是接自己不该接的活,接自己做不好的活,接一些没有价值的活,就叫“蛮干”。说起这个,我可是深有体会。才来单位的时候,我的一腔热血总得有地方挥洒吧,就到处“找工作”做。可是找来的工作,大都是人家嫌麻烦的没有价值的工作,你一旦接手,就变成你应该做的任务了,再想甩出去可就难了。而且由于工作的价值不高,做不出来什么成绩,领导是看不见你的努力的。所以大家才入职场时,哪怕想多做工作表现积极,也一定要有所取舍,好表现的事其他人又不傻,怎么会给你。

第二个层次叫“苦干”。“苦干”其实很简单,专属于技术性人才。这里的技术性人才,一指专业搞技术,无法被替代的技术性人员;二指能办事能成事但不会拍马屁混职场的企业员工。这里我必须得提一下我们单位一个外聘转正的女项目经理Z女士了。Z女性是内蒙古人,人长的不漂亮,膀大腰圆,性格泼辣,好爽大气。最开始来我们公司是社招的外聘员工。

在国企待过的就知道,外聘的想转正,那要么关系够硬,要么本事过人,要么就只有撞大运等国家政策。Z女士就属于本事过人那一类。她在当项目经理的时候,人家要不回来的款项她可以去要,人家签不下来的字她可以去签。凭的什么?就是凭的24小时不关机,天天守现场蹲门口,凭的就是一股泼辣的韧劲。看见Z女士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和越来越圆的身材,她也真是“苦干”的典范。

第三个层次叫“巧干”。“巧干”就难了,依我的理解,可以分解为- 抢最容易表现的任务,有最踏实的态度,喊最响的口号 。

最容易表现的任务,特指那些跟领导接触频繁,又价值不低易于完成的工作。像帮领导端茶递水这类工作就属于接触频繁但价值极低的任务,一般由综合部或者办公室的职员专职办理。而在远离领导的区县管项目或者追讨陈年旧账,价值不低,但要么接触领导层少,要么难以做出成绩,也不可取。我入职三年以来,唯一看到真正符合标准的,只有投标了。因为上面政策的改革,我们公司的工程也由单一来源变成了市场公开投标。然而投标中不中,却不取决于标书的优劣,取决于领导层的决策。所以投标工作具有涉及金额大,接触领导多,出成绩容易三大特点。当时自告奋勇接手这个新工作的员工J先生,现在也升为主管,并且被调任省公司机关二级机构负责我们省所有投标事宜。

最踏实的态度和最响亮的口号,还是以J先生为例。公司高层对J先生的标书要求并不高,不要求精益求精,只要求不出差错,毕竟中与不中是上面的事。然而即便如此,由于是第一次接触此类工作,J先生最开始依旧棘手的很,常常看见他加班,至少领导要求的细致认真是做到了。由于的确容易出成绩(有些标只要标书没问题,基本都能中),当时还在我们地市单位当标书小组组长的他常常被领导拿到省分去汇报,有什么先进也第一个想到评给他。这不,更高层也晓得有这号人,没多久就升任到省分公司机关了。

其实无论是上述的混还是干,都只是国企单位里没有背景或者背景一般,且没有什么突出才能的人。背景强的那都是文章开头提到的副总,能力强的在我们这种国企单位也待不长。当然,这仅限于省级别以下的中层,高层那些领导我相信都是又能混又能干的人才。

其实,不仅在国企,在每个单位每一个职场都随处可见混还是干的抉择,只看大家怎么选择了。

文|仙仙

男女情侣之间,大多数都不会直接叫名字,一方面叫名字显得太生硬;另一方面也是不礼貌的行为,很容易让对方以为你在生气。

因此都会给对方起一些昵称,而且随着关系发展,这些称谓也会随之有变化。

而说到这些,可能很多人都会以为这些称谓可能是“亲爱的”,“宝贝儿”等等。

确实,有很多看似是情侣的男女会这样叫对方,但是到底心里有没有对方就很难说。

很多男女关系就是这样,你看似叫的越亲密,实则关系脆如薄丝,心里更是对对方嗤之以鼻;而有一些看似“混不吝”的昵称,才表明是真正的情侣,一眼万年。

1“小傻瓜,大笨蛋”

马宇和曾可最初好起来就是从互损开始的,马宇是理科生,直男属性无疑,经常被曾可说是大笨蛋;而曾可也没好到哪去,做事总是迷迷糊糊,往东往西的,被马宇叫成小傻瓜。

而两个人也就在这种互损中互生情愫,最后才在一起,但是小傻瓜,大笨蛋的昵称,即使在恋爱,以及婚后也一直沿用。

用曾可的话说,每次听到马宇叫自己小傻瓜,心里总有一种甜腻的感觉,知道他永远是那个阳光大男孩,无论身份怎么变化都无法动摇他在自己芳心中最初的形象。

而马宇被叫大笨蛋,也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他知道这是曾可独给他的昵称,叫十年都太短,希望被叫一辈子。

2“二哈,二狗”

美丽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赵飞和孟石因为各自养了一只哈士奇而结缘,相恋以后,孟石叫赵飞二哈妈妈,简称二哈;而赵飞叫孟石二狗爸爸,简称二狗。

而朋友听到这对情侣竟然这样呼叫,也乐称这两位是:“二哈配二狗,好一对狗男女呀。”听起来像是一句骂人的话,却让朋友们以及赵飞孟石乐得直不起腰。

真正的情侣从不会认为对方叫自己二哈或者二狗是侮辱,因为这些词只能留给最亲密的人使用,而赵飞和孟石深深知道对方就是自己最亲密的人,从调侃中寻找爱情最有滋味,最令人心动的那部分。

3“孩他爹,孩他妈”

再猛烈的爱情,也终归要趋于平静,平凡的生活才是世界的主流,爱情世界最完美的形态,就是成为一个三口之家,将一个世界浓缩成一个家,这才能将最温暖的一束,放置在内心,把生活过程幸福。

所以很多夫妻都会叫对方孩他爹,孩他妈,看似俗气,可是却将家、责任以及爱情寄托给对方,提醒对方,也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最初的梦想,守护最应该守护的港湾。

情侣、夫妻互相给对方起的昵称,有些看似“混不吝”,甚至初看好像还是骂人的话,可这些正是多年爱情的结晶,如果没有体验过这种爱情,根本无法理解这些昵称真正的含义。

农村有句俗语说“贱名好养活”,情侣之间也是如此,混不吝的昵称更是爱你入骨髓、血液,精神的表现。

所以男女之间不要吝惜自己的才智,对爱人起一些自己独属于你俩的昵称,这些昵称会在时间的凝练中越来越有味道和意义,而起的越独特越“混不吝”,你俩的爱情也会越坚固、长久。

文/陈曦

陈清扬倒栽葱趴在王二宽阔而瘦削的肩膀上,脸颊因缺氧而憋得通红,双腿因紧裹的筒裙动弹不得。她扭着腰身挣扎了两下,却不料,下一秒钟,屁股就被王二重重拍了两巴掌,毫不留情。

在那一刻,在王二的巴掌落在陈清扬屁股上的那一时刻,在1970年代的某个深山里,陈清扬突然感到浑身无力,募得瘫软下来——在她二十多年的岁月中,她第一次如此真实地感受到自己爱上了王二,并十分确定这份爱将成为永不可变的事实。

她微微扭头看向王二,他仍低着头不管不顾地继续前行。

她第一次感受到生命最真实的罪孽。

初读《黄金时代》是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正是王小波笔下的黄金时代,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却始终无法理解陈清扬和王二之间的感情。

我无法理解为何陈清扬可以无所顾忌地和王二做爱,却始终打着伟大友谊的旗号,避而不谈爱情的存在;为何在那个群体噤若寒蝉的年代,陈清扬和王二仍不被流言裹挟,坦荡地过着朝露人生,却在爱情落地生根之后才惊觉清白被玷污,从此避走他乡,一别两宽。

我总以为,性爱总羞于启齿,爱情却心向往之。不想于陈清扬而言,她丝毫不怕成为破鞋,做爱也恣意张扬,可她却害怕爱上王二的事实。或许就像她说的,因为意识到爱情的产生就证明了罪孽的存在,这是会遭报应的。

我曾以为这种不合常理的爱情是对那个不合常理尊严殆尽时代的嘲讽,多年后再读,我却更愿意相信,这只是一个女人的爱情,一个注定失去,注定孤独,也注定最深沉的爱情。

二十岁看《黄金时代》,就像一本一知半解却充满吸引力的小黄书,快三十岁再回头看,就只剩悠悠岁月间,隐藏在嬉笑怒骂玩世不恭中愈发深沉的爱。

那本是鲜衣怒骂无所顾忌的黄金时代,却在突降的爱情里失去了言语。

于是王二认识了二十六岁的陈清扬,她脸蛋漂亮,皮肤白皙,乳房高耸,屁股浑圆,外表妩媚,内心却纯真而执拗。

他们因“陈清扬到底是不是破鞋”的争论而认识,因敦伟大友谊而靠近,最后因陈清扬的爱意而远离,一段姻缘戛然而止。

再读《黄金时代》,我似乎慢慢理解了陈清扬的选择,当你确定自己爱上了对方,同时也确定对方并未爱上自己的时候,追求平等爱情的人们,要么选择割爱相随,以朋友的名义继续陪伴;要么选择离开,保留尊严,却又坚守属于自己的爱情。

陈清扬选择了后者,也许就是因为她清楚认识到自己爱上了王二,并确信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可是王二还没来得及爱上她。

《色戒》中,张爱玲曾说:“到女人心理的路通过阴道。”而陈清扬正是如此一步步深陷于对王二的爱情。

我想最初时,陈清扬并不爱王二,甚至有些讨厌这个痞气十足的土流氓,就像陈清扬说的:

谁能想到王二舌绽莲花,竟让陈清扬义气地以奉献友谊的名义献出了自己的身体——这对厌恶无爱之性的陈清扬来说着实出奇。或许彼时的陈清扬存着一股赌气的成分吧,与其被污蔑为破鞋,倒不如坐实了破鞋的头衔,还能显示自己对友谊的义气。

那时的陈清扬一定没想到,王二会成为她一辈子唯一的一个“朋友”。

陈清扬常说王二是个恶棍,但对“一切都一无所知”的陈清扬而言,王二反而更像是一个启蒙老师,她很少附和王二看似乱语的言论,但受王二影响,她也时常怀疑自我的存在,以更加硬气无忌的态度对抗整个癫狂的时代,也更加有勇气坚持自己所选择的路。

他是流氓王二,也是知青王二,这种亦师亦友的关系让陈清扬更先于王二动情。

陈清扬第一次显露感情是在王二后腰被尖嘴婆以拔秧凳砸中受伤之时,听到消息的陈清扬披头散发地冲下山,脱口而出说了一句:你别怕,要是你瘫了,我照顾你一辈子。

无心之说更能反映内心选择,摆脱了现实中的顾及和社会赋予的枷锁,这句不假思索的言语充满了真诚的力量。

可是王二到底没瘫,平静下来的陈清扬对自己当众承认破鞋的事情懊恼不已,于是选择避见王二,这段感情仍以友谊的名义维持着。我一直认为在这段年少感情中,陈清扬是更通透的那个人,她深知王二对自己的感情远没有自己深刻,所以宁愿选择将感情掩藏,无视则不痛。

王二随后便进入清平山养伤,过了一段日子,陈清扬跟着上山去找王二。“她决定上山找我时,在白大褂底下什么都没穿。陈清扬来找我时,乘着白色的风。风从衣服下面钻进来,流过全身,好像爱抚和嘴唇。”

透过这段文字,我总是在想,决定上山去寻王二的陈清扬该是什么样子?

那该是一个怀揣着朦胧情感的女人忐忑而雀跃的样子,如海棠春睡。灼阳热风,面前是寂静幽深的山涧小路,风穿过丛林,轻轻掀起陈清扬白大褂的下摆,露出赤着的脚丫和小腿,和煦轻微却荡漾人心。

这是她的黄金时代,即使她仍被人叫做破鞋。

爱情如雾里看花般叫人捉摸不透,如果说此时的陈清扬仍然在与内心情感抗争的话,之后王二选择逃跑,陈清扬选择义无反顾地一起逃上山,把自己交到了王二手里,想来已初绽爱意。

我想这时候的陈清扬应该已经爱上了王二,他让她开始感受到无边的孤独,嗜骨的寂寞,感受到爱人时的酸甜苦辣,那是即便整个时代都失语都无法压抑的情感。

当他吻她脚心时,她会感觉一股辛辣的感觉钻到心里来。

当他用手狠拍她屁股时,她会感觉如春藤绕树,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都遗忘。

陈清扬叫王二混蛋,且认为他一次比一次更混蛋,浑然不知自己爱着的,正是这个混不吝的流氓王二。

直到阔别二十年,陈清扬依旧会对王二说:

是啊,隔着二十年的时光,王二还是那个混蛋王二,有了女友小转铃,有了老婆二妞子,而陈清扬也还是那个,一生只够爱一人的陈清扬。

这样执着的陈清扬像极了初见时的王二,那时的他从土坡上走下去,顺着山势下得飞快,风从山下吹来,喊他也听不见。

而且他从来也不回头。

一、傲慢的上司

    一些人之所以显得傲慢,不可一世,是因为他具有别人无法攀比的优越条件,或者是高人一筹的才智。傲慢的人最容易刺伤别人的自尊心,很让人反感。

    如果你的上司是这种人物,与其取宠献媚,自污人格,不如谨守岗位,落落寡欢。这样,他人虽然傲慢,但为自己的事业计,也不能专蓄那些食利的小人,完全摒斥了求功的君子。一有机会,你就该表现出你独特的本领,只要你是个人才,不愁他不对你另眼相看。

    二、虚伪的上司

    如何应对虚伪型的上司?这是道很难的题目。因为这类上司在真面目暴露之前,是很讨人喜欢的,可一旦真面目暴露,又会令人非常憎恶。看穿上司的真面目后,很少会有下属能够保持平静,他们会愤怒,会反抗,会不断想办法揭发上司。但这些都是徒劳的。

    你也许想不到,你越不喜欢这样的上司,对他越有好处。高层对虚伪型手下是有戒心的,因为如果上下和睦,人人都觉得这个人很好,高层就可能会提高警惕,他们害怕伪君子会取代自己。可如果下属不喜欢他,甚至时常有恶性汇报上来,那么高层会觉得这个伪君子是可以控制的,他们反而会放心。

    事实上,虚伪型上司做一件事情就能要你的命,你做十件事情对他来说也不过是微风拂面。这是一场不对等的战争,从价值观、人品、道德、权力、资源等各方面看,下属都是蝼蚁,随时都会被虚伪型上司踩死。

    打败虚伪型上司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比他更虚伪。这并非说你只要笑脸对人就可以,而是要抛弃你所谓的道德观念,让自己从一个君子变成小人,然后再变成伪君子。要比上司更坏,要比他更会使阴谋,要比他更能忍耐,甚至还要比他能豁得出去。扪心自问,你可以做一个伪君子吗?你可以面不改色地害人吗?即使这是打败你上司的唯一方法,你可以吗?我相信绝大部分人都做不到

    虚伪型上司是真正的伪君子,你不喜欢他们就是得罪他们,而得罪了这群人是件成本很高的事情。与虚伪型上司最好的相处之道就是强迫自己去喜欢他们,让自己感觉到他们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是对你有利的。唯有这样,你才可能潜伏下去,等待最后反攻的机会。

“美人成人彘”是非常著名的 历史 事件,也因此让大家见识到吕雉的狠毒。能够如此有创造性的行残忍之事,吕雉自然不是善类,可是一个女人,为何会变得如此阴狠毒辣?难道她真的天性如此?

每个人心中其实都藏着一个魔鬼,当遇到不可抗拒的外力再加上自己的“努力”时,魔鬼就会被释放,吕雉就是如此。

将她变成魔鬼的不仅仅是她自己,在这点上,丈夫刘邦和人彘事件的受害者戚夫人同样功不可没。

凡事自有因果,吕雉日积月累的怨气集中爆发,从而促成了惨无人道的人彘事件。

起初,刘邦还叫刘季,刘季连个正经名字都算不上,和刘老幺意思差不多,他不耕田,不种地,因此还被刘太公痛骂,说他不如哥哥刘仲(刘邦称帝后还拿这件事揶揄过他爹)。

刘邦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和吹牛比,不过也因此处下了不少朋友,使的他在当地人缘很好,混了个“泗水亭长”。

或许是吕公独具慧眼,或许是老眼昏花,多少青年才俊都入不了他的眼,偏偏一眼看中了刘邦,要知道,那时候的刘邦已经四十多岁了,而吕雉还是个不到二十的大家闺秀。

吕雉没有抱怨过,他一心一意的操持着这个“穷”家,任劳任怨,刘邦也很得意,“一树梨花压海棠”,任谁都高兴。

后来,刘邦带人赶去服役,误了时辰,因为害怕率人进了大山藏匿,老刘家因此倒了霉,一家人动不动就被审讯,甚至投入大牢,而吕雉既要照顾一双子女,又要照顾年迈的公公,却依旧任劳任怨,她对刘邦似乎有一种天生的信任,觉得丈夫在做大事。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刘邦正式插旗造反,成了“沛公”。

不久后,天下大乱,狼烟四起,刘邦夹缝中求生,混得顺风顺水,取得了一定的权势地位,当吕雉满怀憧憬的见到丈夫,准备享受属于她的荣华富贵时,发现刘邦的身边出现了一个比她年轻、美艳、乖巧的女人——戚姬。从刘邦的宠爱程度上看,如果不是吕雉拥有足够的资历和在功勋属下中有很高的威望,恐怕连王妃都要被抢去了。

不过这也算了,哪个成功的男人身边不是美女成群?吕雉虽然心有芥蒂,却也不至于为了这个想不开,事情的转折出现在楚汉战争的睢水之战时。

刘邦在韩信的帮助下得以出川,接连大胜,于是有些飘飘然,过高的估算了自己的能力,亲率五十六万联军大战项羽,结果被项羽的三万人马杀得人仰马翻,血流成河,尸体堆积如山,睢水为之不流。

刘邦如丧家之犬、漏网之鱼,坐在夏侯婴赶的车上逃命,为了加快速度,竟然几次将同车的亲生儿女推下车,如果不是夏侯婴多次将两个孩子救回,恐怕他们早就死于乱军之中了。

项羽顺利击败刘邦,并抓获了其部分家眷,其中就包括刘邦的父亲和吕雉,为了逼刘邦就范,项羽命人在阵前架起大锅,称刘邦若不降,则将他满门烹杀。刘邦悠然自得,说出了那句被人诟病的名言——分我杯羹。

关于这点有两种声音,一种是刘邦本性如此,自不必说。另一种是刘邦这样说是为了激项羽,保全全家。因为他还有说我们是兄弟,杀我父亲相当于杀你自己父亲,气得项羽破口大骂。

无论真相怎样,在当时情况下,吕雉的生死只在项羽的一念之间,一心盼望丈夫能救自己的吕雉来说,这番话无疑是一盆浇在头上的凉水。我想,作为一个含辛茹苦的女人,在那一刻,心怕是真的死了,剩下的不过是单纯的王与王后而已。

最终,刘邦击败了项羽,楚霸王乌江自刎,汉高祖一统天下,于是,更多的问题在刘邦和吕雉之间展开了。

刘邦不喜欢与吕雉所生的太子刘盈,觉得刘盈性格懦弱,毫无自己的风范,但刘盈是自己与吕雉所生的嫡长子,在朝中颇有声望,同时深得功勋大臣的拥护,若非如此,刘盈恐怕也不可能坐上太子之位。

与刘盈的对比之下,加上爱屋及乌,刘邦对自己与戚夫人生的儿子刘如意极为看中,多次说这孩子像自己,加上戚姬娇滴滴的枕边风,于是刘邦有了废立的打算。

戚夫人没有什么背景,所倚仗的不过是刘邦的宠爱,她明目张胆的鼓动刘邦另立太子等于向吕雉宣战,实际并不明智,当然,如果她有薄姬那样的智慧,也不会落得那样惨淡的收场。

刘盈有满朝文武,特别是军功大臣几乎一边倒的支持,大将樊哙还是吕雉的妹夫,再加上在那个背景下废长立幼乃取乱之道,即便太子有些小差错,也不会轻易被废,更何况刘盈仁德贤明,所以大臣群起反对,反而激起了刘邦的倔脾气,戚姬感觉有机可乘,于是变本加厉的哭诉,弄得刘邦怜惜不已,心头小鹿乱撞(楚楚可怜的女人很容易激起雄性的原始欲望),于是废太子之心更盛。

吕雉深感不安,他知道刘邦的性格和地位,如果真的铁了心,自己和那些大臣根本无法改变他的想法,于是“逼”张良献计,请出商山四来皓辅佐太子,整日陪伴左右。

刘邦见了,知道太子羽翼已丰,无可奈何(不过我觉得这里有些问题,以刘邦混不吝的性格,即便商山四皓再如何有威望,也不至于让刘邦望而却步)。为了保全戚姬母子,刘邦想了几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首先命刘如意返回封地,终身不得进京;其次,命忠直的大臣周昌为赵国相,名为辅佐,实为保护;最后,更是在弥留之际,令陈平与周勃带着奉旨斩杀自己昔日挚友,功勋大将——樊哙(樊哙与刘邦是连襟,娶了吕雉的妹妹)。

陈平奉旨出城,在路上听闻刘邦驾崩,他与周勃经过商议,并未执行刘邦的圣旨,而是回京见吕雉,同时陈述己功,吕雉大喜,之后对陈平、周勃十分恩待。

这里或许有陈平、周勃二人识时务,知刘邦死后,大权尽归吕雉,故而明哲保身,但是从后来他们在吕雉死后清除吕氏宗族来看,也未尝没有隐忍以待时机的成分。

说回正题,大权在握的吕雉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也可以好好和戚姬清算一下旧账了。不过,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吕雉并没有狂风暴雨般的对付戚姬,只是将戚夫人剃光了头,扔到冷宫舀米,对于此时的吕雉来说,这样的“报复”实在太轻,也太让人意外了。

这里面或许有朝局还不安稳的成分在,也有可能是吕雉像想猫捉老鼠一样,体验一下支配别人命运的快感,无论怎样都好,总之吕雉还没有正式出手,戚姬再一次愚蠢的主动撞上了枪口。

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想着在远处为王的儿子,心中不甘的戚姬,很愚蠢的做了一首诗,每日哼唱:

刘邦辛辛苦苦把刘如意送走,为的就是保儿子的周全,偏偏却被戚姬这个蠢女人给搞砸了,真的很难想象,格局和智商只有这种程度的戚夫人,是谁给了她当初和吕雉叫板的勇气。

刘如意不可能会得到这样的消息,但吕雉很快知道了,于是,血雨腥风般的秋后算账,开始了……

吕雉先下诏将周昌宣回京师,之后又令刘如意进京朝贺,伺机暗杀,就这样轻易化解了刘邦的遗计。刘盈不仅不像刘邦,也不像吕雉,知道母后心思的他与弟弟刘如意形影不离,实施保护,因为无论如何,吕雉也不会当着儿子的面杀人。

但凡事总有疏漏,刘如意年幼,好睡个懒觉,而刘盈很喜欢狩猎,他心疼弟弟,想让他多休息,于是自己带人去打猎,可是回来时,刘如意已经毒发身亡,吕后抓住了这少的可怜的时间差,毒死了刘如意。

人心中的有扇门,里面装着恶鬼,一旦打开就如同开闸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杀死刘如意后,吕雉终于对戚姬下手,她派人将戚夫人剜目、割舌、灌耳、毒哑、砍掉四只,扔进厕所,此时,生命力顽强的戚姬还未死去,身体在粪坑中扭动抽搐。吕雉为了满足此时心中的变态欲望,邀请了皇帝和大臣来观看自己的“杰作”,当刘盈得知,厕所中这个怪物就是当初那个美艳的戚夫人时,吓得手脚冰凉,嚎啕大哭,至此浑浑噩噩,少理朝政,几年后病故。文武百官也是掩面而泣,战战兢兢,只有吕雉放声大笑——是的,她多年的怨气在这一瞬间终于释放出来了。

吕雉的狠辣是不可否认的,戚夫人凄惨的结局也确实让人不寒而栗,但是,今日果,前日因,落到这步田地,和她与刘邦的“共同努力”密不可分。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最终上位的是戚夫人,吕雉母子的结局会如何呢?人,总是要多行善事,而不是一直指望着别人以德报怨。

正所谓,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一、人彘事件暴露了刘邦的老伴吕雉是何其心狠手黑的一个女人!

刘邦在战乱中,逃难遇到的戚姬,而且当晚就在老丈人的撮合下和戚姬入了洞房,结下了一世姻缘。按理说戚姬作为一个普通百姓之女,能成为刘邦这样的大人物心爱的女人,可以说是一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但是戚姬在宫廷生活的熏染中,有了更大的野心。她很争气,给刘邦生了一位儿子,名叫刘如意。吕雉呢,作为刘备的原配夫人,也为刘邦生了一个儿子,名叫刘盈。作为原配夫人,吕雉的儿子——刘盈理应成为将来接替刘邦基业的皇太子。但是,戚姬明白自己的儿子也可以争一争太子之位,只有自己的儿子成了一国之君,自己才能永享富贵。戚姬为了促成儿子刘如意成为太子,没少在刘邦耳边吹枕头风,甚至还上演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苦肉计,但是刘邦最终也没能给戚姬一个明确的答复。因为吕雉问计与张良,张良让吕雉请出了商山四皓,刘邦认为连自己都很难请出山的商山四皓都辅佐刘盈了,可见刘盈的实力有多强大了。所以无论戚姬再怎么纠缠,刘邦也没答应戚姬让刘如意做太子。

史书上说,晚年的刘邦对戚姬还是深爱有加,恋恋不舍,如胶似漆,他不是不想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但是就是没有想出一个万全之策。其实刘邦完全可以和自己的心腹大臣张良,陈平、周勃商量出一个保护戚姬的方法,但是久病缠身的刘邦弥留之际只是哭哭啼啼,唉声叹气。

刘邦死后,吕雉的儿子顺利登基帝位,为了报复戚姬夺夫之爱,为了报复戚姬阴谋篡夺她儿子皇太子的企图,吕雉下令将戚姬砍去四肢,双眼挖掉,双耳失聪,舌头割掉做成了人彘。戚姬的儿子刘如意也被吕雉毒死了,母女二人死的相当悲惨。

典型的小三上位被原配反杀的案例。3人谁也脱离不了关系。

在沛县,刘邦是个一贫如洗的小人物,整天无所事事。它与吕后结婚的时候,是赖蛤蟆吃了天鹅肉,一个大家闺秀就因为老爹看着刘邦顺眼就嫁了过去。当刘邦起义时,吕雉也是在背后一直支持刘邦,如果说每个成功男人背后必有一个女人的话,那么 吕雉无疑是刘邦背后那个默默付出的女人。

戚姬是一位年轻貌美、不畏兵威的女子,曾搭救过刘邦 。公元前205年农历四月,项羽率轻骑突袭彭城,汉军溃败,楚军追至灵璧东睢水上,刘邦只身沿睢水东北而逃,逃至今梁集境内,躲进一眼枯井中藏身,被附近村中的戚氏父女救起。为躲避楚军搜捕,戚父将刘邦留住三天,并以戚女相许。当时吕后在为刘邦坐牢。

戚夫人是刘邦在吕雉身陷项羽大牢期间结识的一个美人,年轻、漂亮。

夫人在汉初嫔妃等级里属于第二级,列在皇后之后,相当于后来的西宫娘娘。

吕雉回到刘邦身边的时候已经40出头了,并且因为常年劳作再加上牢狱生活的摧残,往日的花容月貌已不复存在(当然了,也可能压根儿也没存在过)。

虽然吕雉为刘邦吃了那么多,但她在刘邦心中的位置早已被戚夫人占去,吕雉处于可有可无的尴尬境地。再大度的女人遇到这种情况也难免会心生怨恨(何况吕雉并不大度),无论对负心郎还是对他的新欢。

戚夫人利用刘邦对她宠爱,央求刘邦立他的儿子为太子,刘邦答应了。虽然刘邦主要是因为讨厌刘盈的怯懦,喜欢刘如意有乃父之风。但是对吕雉来讲她把戚夫人恨到了骨头里。

刘邦过世后,刘盈顺利登基。为消除怨恨,保证子承父业 戚夫人不仅是自己的情敌,而且是自己的政敌 吕雉对戚夫人的母子进行了疯狂的报复。

他把戚夫人打进了“永巷”(宫中监狱),并下令把刘如意召进宫中。

刘盈比较和蔼,担心母后不利于刘如意,便把刘如意接进自己的宫里照料。吕雉虽然怨恨儿子缺乏阶级斗争的这根弦,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儿子的面子。

此时将歌之戚夫人日日哀歌,激怒吕雉。,觉得留着戚夫人母子永远是个祸患。在儿子外出狩猎时,她对刘如意下毒,然后下令将戚夫人的手、脚断了,弄瞎了,弄哑了,弄聋了。做成了人彘。

白景琦是一个没有内耗的人。

内心强大。内心路线:专注于自己价值,放弃其他。

他只在乎自己想干啥。其他人对他的要求和期待,不予理会。

他不合他妈对他的要求,在一众成年人的眼里他就是不争气的孩子一枚,成天犯浑,整个儿一个混不吝。

他却不在意,才不会把这些放在心上。

他关注的点儿就在于自己想怎么着。

其他视若无物。

他爱找乐子,淘气捣蛋。任凭他妈怎么打他,他都没事人儿一样,他的意思是:妈,你看你,打我有什么用?打不疼我,还把你累着。。。

打不打的也没意思,他不嫌疼,也不走心。整个儿一个你打你的,我玩我的。你爱咋咋,我爱咋咋。我行我素,恣意妄为。

求学受教最初那些年,他气走了一票儿的老师,兹管混不吝地呆着自己的。

季宗布入局修理这小子以后,从内心深处征服了他。他开始走正道儿了。

读书,练功夫,不在话下。

读书至深夜,妈妈披衣前来看他,他头也不抬地说:别捣乱。。。

全然不回应他妈的关心,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专注于自己的事情。

待他成年后,娶妻纳妾都是先斩后奏。不过娶回家了,还是都归他妈规矩着了。

大方向听自己的,细枝末节可以放手,可以妥协。

白景琦,性情中人。 脾气对了路子,啥都好说。比如和郑老屁的街头偶遇和后来的走动关系。还有和黄立的关系处理。

他是一个重情义的人。 比如对待黄春、杨九红、。。。正如他自己所言:娶仇家女为妻,为九红坐过提督府的大牢,为槐花他蹲过民国的监狱,为香秀他得罪了全家上下所有的人。。。此外还有打交道共事的人,从来都是厚待他人。比如处理王喜光贪污巨额财产的问题。不用说细掰扯账目,只验明正身他真假太监,称:若是真太监当场赶出去;若是假太监还能继续使用。但两种情况都不追究王某人退回偷走的财物。

他真是一个大气的人,器量大。 宏观大方向管控着,其他都懒得理呢。相当于只是定性的角度管一管,其他就懒得理了。

所以人称:财来如山洪暴发,财去如大海决堤。来钱没数,花钱也没数。

人称:七爷这辈子活了个稀里糊涂。

是啊,大账算算,小账随便它怎样。

他就爱找个乐子。 挂在嘴边的话:这乐子可大了去了。

如果他们都高兴只我一人儿不高兴,我凭什么去做?

如果他们都不高兴,只我一人儿高兴,我一定得做。

要不然,我活着都多余。

他的想法,人活一辈子,图个自家高兴。

有舍生取义的大义凛然气度。

不过上面都是个人生活方面,涉及国家民族大节大义,白景琦骨头硬,脊梁直,堂堂正正,浩然正气张扬。

凡无关大节大义的事儿,他可算是不折不扣的个人主义者。

本心本色为人处事。向心而行,不问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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