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同性恋史
对于中国的同性恋最早记载,在《杂说》中曾经提到:“娈童始于黄帝”——氏族部落前就有了,真是不得了。《诗经》的“郑风 子矜”一章,其实就有不少是关于男同性恋间的情爱描写。
那是个一片混乱的漫长岁月。“三十六计”故事就出在这段日子。其中有一条最出名的妙计,叫做“美人计”。很多人都以为,“美人”就是美女,其实不然。
虞侯就不爱美女。晋献公想麻痹虞侯,就听了谋臣荀息的主意,精选了一批美少年送到虞国去。这些“美人”在虞侯面前大施媚术,离间虞侯与重臣的关系,最后逼得宫之奇出逃。于是晋国顺利地灭了虞国。
那个时期,著名的同性恋爱情故事也层出不穷。
当然,首先就得提提魏国的龙阳君。
记载上说,龙阳君乃是俊俏小生一名,惹得魏王宠爱无比。但是以色事人方面,处于弱势的一方,无论是男是女,所想的事情都是一样的,龙阳君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有一天,当他陪魏王钓鱼的时候,就触景伤情,抹起了眼泪。
魏王十分吃惊,连忙问他是为什么?
于是龙阳君回答说:“我觉得,自己也不过是王的一条鱼而已呀。”
魏王不解,追问理由。
龙阳君对这个粗心大意的情夫没有办法,只好解释给他听:当王钓到一条大鱼的时候,满心欢喜好好收起。可是很快又钓上了一条更大的鱼,于是前面那条鱼便被弃之不顾了。这就好象我现在得到您的爱宠,受封得位,人人都因此敬畏我。可是四海之内,漂亮的年青人那么多,他们都在想方设法地接近您,总有一天,会有一个姿色超过我的人代替我的位子陪伴您。到那时,我龙阳君不就成了那条被丢弃的鱼了吗?想到这凄惨的未来,我怎么能不哭呢?
魏王一听原来如此,连忙赌咒发誓:打令,原来你如此心事重重啊,干嘛不早点跟咱说呢?咱可不是那种不懂怜香惜玉的老粗!
于是魏王郑重其事地发布命令:有胆敢向咱推荐其它美男子的家伙,咱就要把他满门抄斩。
龙阳君目的达到,当然笑逐颜开。
魏王一看宠臣容光焕发,顾盼生辉的样子,自然更是神魂颠倒。
从此以后,同性恋就得了一个雅称:“龙阳之好”。
一、在古人眼中,与男人相爱发生关系,就跟养鸟,斗蛐蛐,逛青楼养小三一样属于个人的爱好,而不明白这是他们的性取向话说那个时候更没有这个概念,而无所谓感情。 最后无非也是不了了之,这种将同性恋看作一种个人爱好的错误观念,一直影响到今天。
二、古代的时候人们对同性恋的叫法可谓五花八门,代指男同性恋的有余桃、断袖、安陵、龙阳等;代指女同性恋的有磨镜、契若金兰、菜户对食等。
三、有关同性恋的历史记载其实还挺多,而且有很多是正面美好的记录—卫灵公与弥子瑕、齐景公与羽人、楚宣王与安陵君、魏王与龙阳君、庄辛与襄成君、汉高祖与籍孺、汉惠帝与闳孺、汉文帝与邓通、汉武帝与韩嫣、汉成帝与张放、汉哀帝与董贤、陈文帝与韩子高。
四、可惜,在古代,君为臣纲,君主不能因为个人感情,给自己的男宠乱封官;夫为妇纲,你不能因为搞同性恋不结婚;父为子纲,你不能因为搞同性恋不生儿子继承宗祠。所以,中国古代绝大部分同性恋都是有妻室的,自然没有同性结婚这一说了。
汉高祖刘邦与籍孺:
籍孺是一位宦官,经常擦脂抹粉,深得刘邦的宠幸。据《史记》记载,樊哙在紧急情况下闯入皇宫时,居然发现了汉高祖刘邦睡在了宦官籍孺的身上,实在是让人不敢想象当时的场面。因为刘邦是同性恋,经常与籍孺同床共枕,皇后吕雉性欲长时间得不到满足,便和朝廷大臣审食其有了私通。刘邦把自己给了男人,把自己的老婆也给了男人。
惠帝刘盈与宏孺:
宏孺是刘盈深爱着的男人,在母亲吕后的霸权形势下,让刘盈感觉到了可怕,也感觉到了自己的懦弱,只能用宏孺来慰藉自己那颗寂寞的心。宏孺长得端庄秀丽,柔媚多情,刘盈将他留在身边,同吃同住同睡,形如夫妻。刘盈对宏孺百依百顺,宠爱备至。当然他对宏孺也并不是十分专一,对身边的内侍宦官,长得漂亮的好看的,都要求打扮的非常靓丽,楚楚动人,惠帝对他们是广施恩泽。
文帝刘恒与邓通:
邓通是四川南安人,是一名宫苑苍池中撑船的船夫。因文帝到苍池中游幸,看到邓通长相伶俐,性情乖巧,边爱上了这位四川郞,让其做了他的贴身侍者。邓通天天陪着文帝,甚至要洗澡的时候都要在文帝身边,因此,文帝更加宠爱,赏赐他的财物数以千万。文帝还与宦官赵同和北宫伯子有着同样的关系,和惠帝一样也是广施恩泽呀。
汉武帝与李延年:
李延年为宫庭乐师,长相不错,又能歌功颂德善舞,是武帝男宠中最有名的一位。武帝在中年时,还爱上了李延年的妹妹李夫人,很受宠幸。史书中有武帝一边抱着李夫人,另一边抱着李延年,李延年与妹妹李夫人同侍一夫这样的记载。
汉哀帝与董贤:
董贤是御史董恭之子,哀帝即位补为郎官,年纪只有十六、七岁,容貌俊美。某天晚上在宫中值班,在柔和的灯光下,哀帝竞把董贤看似天女下凡,爱不释手,当晚就留宿恩幸了。一次他和董贤一起睡觉,一觉醒来,衣袖被董贤压在了身下,不忍惊醒董贤,竟将衣袖割断而起。这就是我国古代称之的“断袖之癖”,也就是男同性恋的意思。
汉成帝与张放:
张放年少俊美,“与上而卧,宠爱殊绝”,这待遇即使皇后也比不了。成帝经常与之微服私访,去了不少地方,两个人在一起黏黏糊糊。成帝对张放的感情那是没的说,日思夜想,即使张放在外做官,也随时召见。
中国历史上的同性恋还有一个特点,它是在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中存在与发展的。在欧洲的中世纪,曾经以十分残酷的宗教压迫来对待同性恋,同性恋者都可能被判死刑。例如在1861年以前的英国,法律明文规定这种死刑可以强制执行,有些人只是因为有“扮异性症”就被当作同性恋者而被逮捕处死。1828年,一项新的法案重新规定:“任何与人或动物从事鸡奸行为者,需以重罚处死。”在法国,放弃了火烧“女巫”的陋俗之后,有很长时期改为火烧同性恋者。这种野蛮的风俗在欧洲许多国家一时曾甚为流行。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却没有遭此厄运,尤其是男性同性恋(即所谓“男风”)在某种程度上被社会所认可,骚人墨客们还能无拘束地以诗词、文章来吟咏。虽然有些封建卫道士也曾经攻击过同性恋,那也只是从道德方面来评价,而没有像西方中世纪那样把它列为置人于死地的罪名。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说明中国古代对性控制的宽松。在中国封建社会,尤其是宋朝中期以后,性压迫和性禁锢是十分严酷的,它主要针对妇女,在“男女授受不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以及女子缠足等方面,西方是望尘莫及的,但对待同性恋却比西方同时期宽松得多,这却是一个好事。到了20世纪,西方对同性恋的态度有了很大改变,从“罪”发展到“非罪”,甚至于1973年美国心理学会还以多数票通过了“同性恋是一种非异常现象”,这说明了在这个圈子内多数人的观点,而不少现代的中国人却转而认为同性恋“大逆不道”了。历史怎么会有如此反复与逆转呢?我们能不能以一种科学的、比历史进步的态度来对待它呢?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始于何时,已很难确切地考证。清代著名学者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说:“杂论称娈童始于黄帝。”与他同时代的钱大昕也持此观点。其实,在中国历史上,黄帝是否真有其人,还不那么可靠,同性恋始于黄帝就更缺乏根据了。但是,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前就存在着同性恋,这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在文字记载中,《商书·伊训》中对同性恋的记载也许是最早的,它指出世有“三风十愆”,说“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三风中有“乱风”,而“乱风”中包括“四愆”,其中的一愆是“比顽童”,即玩男童,搞同性恋。由此可见,在商代,“比顽童”已经成为“乱风”的一种,所以伊尹在对太甲的训诫里不得不加以特别提醒。
在《战国策·秦策》中又有这么一段记载,晋献公“欲伐虞,而惮宫之奇存。苟息曰:《周书》有言,美男破志。乃遗之美男,教之恶宫之奇,宫之奇以谏而不听,遂亡;因而伐虞,遂取之”。而《周书》中说的是“美男破志,美女破居,武之毁也”,其意思是“美男”和“美女”都可能成为国破家亡的祸根。从《战国策》中晋伐虞的记载看来,进献美男,引诱虞君,同性恋竟起到色情间谍的作用了。以后,“美男破志”或“美男破产”竟成了一个典故,可见当时同性恋已被有些人看成是一种社会灾难。
中国两千年封建王朝是矛盾与统一共存的时代,一方面用三从四德来约束妇女,一方面却任由男人放浪形骸,尺度之大让现代人都汗颜不已。历史有很多皇帝口味独特,不爱蛇窝爱鼠窟。
春秋时期卫灵公是史载最早的同性恋君主。卫灵公好男宠,宠爱一个叫弥子瑕的人。卫灵公与弥子瑕共游果园,弥子瑕吃到一个很甜的桃子,便将剩下的半个桃子分给卫灵公,卫灵公大为感动,这就是“分桃”的典故。
汉哀帝刘欣宠爱男宠董贤,一日二人共卧一榻,董贤压住了刘欣衣袖,刘欣不忍惊动熟睡的董贤,便将衣袖割断,就有了“断袖”的典故。后人便以“分桃断袖”暗喻男子同性恋。
汉武帝任用卫青、霍去病北击匈奴,封狼居胥,打得匈奴四分五裂,后世称其雄才大略,言皇帝必称“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然而世人不知道的是,汉武帝也是一位同性恋者,西汉著名音乐家,著有“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太监李延年,便是其最宠爱的男宠。
明朝正德是历史上有名的荒唐皇帝,好男风,整天在豹房中与八虎、江彬、钱宁等人胡作非为,食则同案,寝必共枕,所收义子多达百人,皆是其禁脔。
清乾隆皇帝也是一位同性恋者,大名鼎鼎的贪官和珅,出身一般却骤居高位,引起人们的怀疑。经考证,和珅身长貌美,善于辞令,相传乾隆曾染指雍正的某位爱妃,被雍正赐死,乾隆大为悲恸,竟然将和珅视为其转世。乾隆也算英明神武,却任由和珅贪赃枉法,不得不说是乾隆纵容的结果。
古代男风盛行并非奇事,魏晋时期上流社会反以此为荣,身边没几个美男子,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后人无从批判,只是引以为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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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中的男同性恋
同性恋的现象,在中国的远古即已存在,可以说和中国的历史同样悠久。杰出的中国清朝学者、《四库全书》的主编纪盷(1724~1805年)在他的名著《阅微草堂笔记》中,根据文献资料记载:“娈童始于黄帝”。娈童,就是供成年男性同性恋者作为性行为对象的少年男子;黄帝,则是传说中的中华民族的先始祖。这就把中国同性恋的存在列入中国历史开端的时代了。
在成书于公元前90年的《史记》中,司马迁(公元前145~前86年) 写道:“谚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无虚言。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昔以色幸者多矣。”司马迁这段话,说明早在汉朝以前,即公元前206年以前(《史记》记载了汉高祖的同性恋,所以“昔”字当指汉朝以前),因美貌而和皇帝有同性性关系而得官职的人,就很多了。
这是在正史中,明确指出男性同性恋存在很久远的例证。
除《史记》之外,在《晏子春秋》、《韩非子》、《战国策》、《汉书》、《晋书》、《宋书》、《南史》、《北史》、《陈书》等古籍中,也都有男性同性恋的记载。这里需要加以引述的记载有三个,因为它们乃是中国男性同性恋“雅称”或“代称”的语源:
《韩非子》的“说难”篇中有一则历史故事说,卫国的国王卫灵公(在位年代:公元前534~前493年)很喜爱一个美男子弥子瑕。按照卫国的法律,若偷驾国王的车子,应处以断足的刑罚。有一天,弥子瑕听说他母亲病了,便偷驾了国王的车子去看他母亲,国王听说之后,未加处罚。反而称赞他孝顺;又有一次,弥子瑕与国王在果园中游玩,弥子瑕吃到一个很甜的桃子,便把剩下的一半给国王吃,国王又称赞他,竟然不顾君臣礼统,甘吃余桃,说明多么相爱!所以后来称同性恋“余桃之癖”。
《汉书》记载,汉哀帝非常爱董贤,出游时哀帝和他共坐一辆车子,在室内则同床共卧。有一次,白天两人一起睡觉,哀帝睡醒了要起床,但董贤还在熟睡,而且压住哀帝的衣袖,哀帝为了不吵醒他,就派人把衣袖割断而起。所以后来又把同性恋称为“断袖之癖”,或简称“断袖”,有时也合称为“余桃断袖”。
《战国策》的“魏策”中记载说,魏国的国王和龙阳君是很好的同性伴侣,同床共枕,很为宠爱。有一天,魏王和龙阳君同船钓鱼,龙阳君钓到了十几条鱼,突然哭了起来,魏王问他为什么,他说他开始钓到一条鱼很高兴,后来钓到更大的鱼,就想把开始钓到的小鱼丢掉,因而想到四海之内,美貌的人很多,生怕魏王得到了别的美人,便会把他抛弃,所以哭了。魏王便保证绝不会,并且下令禁止谈美人,犯禁的便要全家抄斩,表明了他是多么真挚地爱龙阳君。所以后来又把同性恋称之为“龙阳之好”,或简称“龙阳”。
这就表明,至少在春秋战国和秦汉时代,同性恋不但不犯禁,而且很可能是一种“雅癖”,因为是皇帝带头这样做。后来的魏晋南北朝时代,男同性恋也是“上流社会所共有的一种风尚”。例如,魏晋间有七位著名的文人,号称“竹林七贤”,彼此很相好。据著名的中国古代性生活的研究专家Van Gulid博士的论证,至少其中的嵇康(公元223~262年)与阮籍(公元210~263年)是有同性恋行为的。困为在刘义庆(公元402~444年)著《世说新话》第十九章"贤媛"中记载了山涛(公元205~283年)的妻子在晚间窥视客居她家的嵇康和阮籍同床共睡的同性性行为。
自唐至宋元,有关同性恋的记载较少。明清两代,关于男性同性恋的记载又多起来。在明清之际,有一位匿名作者写了一本书《断袖篇》,专门记载了约五十个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同性恋事例。或许这是中国古代文献中惟一专门记载同性恋的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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