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很大程度上十分认可这句话,只要一个人坐得直、行得正,那么即使他一时被冤枉,但是最后还是会真相大白的。这句话应用到现如今的社会也同样适用,一些曾经被造谣的人,经过有关网友的持续调查与分析,最终也能够恢复自身的声誉,并且让造谣者付出自己的代价;而对于一些年代久远的冤假错案,一些警察还是在持续的追求真理,甚至有些人在几十年之后,才被发觉当初因为某些原因被误认为是犯罪嫌疑人并最终入狱。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社会以及法律就会对这个人重新定义,有关部门也会对这个人的家属进行相应的赔偿。只要我们能够找到证据,那么就有一些人在持续不断的努力着,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够放弃,要相信正义偶尔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在这一个快节奏的社会,很多信息都是碎片化的,人们不能够花出大量的时间来了解一件事情的始末,只能够看到自己心中所想,先在心中有个预判,就开始对某个人下定义了。然后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对错误的人进行了网络暴力,简而言之,也就是我们没有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就随便对一个人的言行举止抨击。
那么对于被误会的人而言,强加在他们身上的罪行无疑会使他们十分的痛苦。曾经的小区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谣言似乎还在眼前,大部分网友往往只关注有关人士爆料出来的篡改过的,并把他们当做证据,对这一个小区女士进行不断的抨击。为此,这名小区女士丢掉了自己的饭碗,也遭受了网络的暴力。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也勇敢的为自己辟了谣,并最终成功的将这两名造谣者告上了法庭。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可能会迟到,这句话我们常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实际而言,正义迟到了,事情都已经发生了,那么正义它也没有办法挽回这个局面,那么正义还有什么意义吗?说到底这也不过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说法而已,真正的正义从来都不会迟到,它讲求时效性,会立马解决。
这句话听起来很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说法。迟来的正义不能被认定为真正的正义,因为正义讲求诉讼时效,讲求效率,如果他失去了这一条准则,那么他将变得没有意义。就比如有一个男人,他杀害了一个小孩,但是在调查的时候没有查出来,然后在他逃脱了。很长一段时间又发生了一件相同的谋杀事情,那么经过警方多次的调查,最终锁定了最开始怀疑的这个男人,最终也查实了,杀人的就是最开始认定的这个男人。是的,最终这个男人也被判刑了,可是都已经死了两条人命了 ,这个正义就被大打折扣了。如果最开始的时候能够把这个人给抓住,那么后面的人是不是就不会失去生命了呢?
那么为什么正义不能够准时到来呢?为什么非得要迟到呢?为什么要等到人被伤害了,人命已经没了它才来呢?“正义虽然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这句话是非常有毛病的 ,因为有的正义他从来都没有来到过,就比如多年的悬案,很多年的案子他都没有破解,那么这个正义有没有到来呢?毫无疑问正义没有到来。那万一嫌疑人是寿终正寝,那么被害人的正义是不是也已经永远不会到来了呢?正义一直在我们是相信的,但是也希望正义能够及时的到,这样也就能够挽救更多的损失。
这是美国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
它所表达的意思是正义永远会到来的。
扩展资料:
1这句话的原句是“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2相似名言有:
“公正在法律中的第二层涵义是指效率。”
是波斯纳的名言,它所表达的意思是,公正需要办案效率来体现。
3美国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门的领袖,
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
大法官是美国最高司法官员,领导最高法院的事务并在弹劾美国总统时主持参议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
这是1997年的一个案子,河南一男子龚某酒醉调戏不成,杀害三名少女。时隔24年,这个案件终于告破。这也就引申出这个问题,你是如何理解正义不会缺席这句话的。这句话在网络上流传的完整版本是,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正义永远不会缺席。网络上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有很多。一些人认为,这句话的含义是不论如何正义一定是会到来的,但也有一部分的人认为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是讨回的公道。对于这两种理解我都无法完全的认同。
按照我的想法来说,我认为这一句话应该分开理解。第一句话说正义可能会迟到,我的理解是说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当时的现实条件下,一些法律监督体现是不完善的,查案手法和经验是不那么丰富的。这就导致了一些真相或者证据没能在第一时间被发现被公开或者是被找到。这些是导致正义迟到的客观因素,我承认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以及影响。后半句话说但正义永远不会缺席的理解对于我来说是,我们的手段会进步,我们的经验会累积,我们的法律监督体系会完善,我们也一直都在为正义为真相的路上马不停蹄。可能会晚一点,但是一定会让正义和真相到来。
一些人可能总认为事情总要当下解决好,水落石出才算好,但是事情总会受到主客观的影响。他们认为迟到了,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正义这时候才到来还有什么意义呢?也是因为这样的想法才对这句话的含义有不好的理解甚至是不好的看法。但是在我看来,如果是因为时间就否定掉意义,那那么多花了半辈子只为追寻真相和正义的人又是为了什么呢?这难道也是没有意义的吗?我不愿意认为迟来的正义是没有意义的,但我会赞同这份意义是有针对性的这个观点。人世间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这也就代表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切实的体会到正义的迟来和不缺席给人们带来的东西。这个正义是真相,是沉冤得雪,是水落石出,是缉拿归案。正是这些最终还是到来的正义才让一些人苦苦追寻的日子有了答案和结果。
不论再怎样去理解正义不会缺席这句话我都会肯定这句话所带来的正确的意义和价值。正义和真相有时候带给人们的是重获新生的勇气。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当正义迟到时,说明已经缺席了,已经不是实质性正义了。
幸存者偏差告诉我们死人不会说话,所以所谓“迟来的正义”也会缺席。根据马基雅维里的观察,坏人总是获胜。
这句话就像说“你会遭到老天报应的”一样的无力。
并且这句话出处难寻,之所以能够传播至今,可能是因为这句话给予了很多弥补错误的借口。
真正应该追求的是不迟到的正义,实质的正义,而不是这种事后弥补得来的正义感。事后的弥补,只是弥补了之前的过错,是修正行为,是给予了本应该及时给予的东西,而不是正义。
将弥补错误说成正义,是对行为的过分美化。是对之前错误的掩盖。
浪子回头变成了普通人,人们可能会认为他变成了个好人。而一个普通人一直会被认为是普通人。
本该是稳定的标准,却将它弹性化的看待,是错的。
请务必相信它是对的,否则人生太过悲观,我们的未来将看不到希望!
这句话有道理!
一九五一年,活埋“长工”的恶霸地主周培青和他的儿子被人民政府逮捕,一同入狱的还有他的帮凶,狗腿子王有德。
谁知,事后却有人替他喊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话还得从二十年前说起。
一九三一年,“蒋、冯、阎”大战,中原大乱,人们携儿带女,纷纷南逃。其中,有一个叫张祖旺的难民带着全家,逃到我们的邻村刘湾。张祖旺夫妻四十来岁,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叫张宗富,八岁左右,其余两个孩子都不满五岁。张祖旺举目无亲,只好给地主周培青帮工,儿子张宗富也帮着周家放牛,一家人虽苦,好歹也有了落脚地。
两年后,北方逐渐平静,张祖旺夫妻只带两个小的返回,十岁的宗富留下来继续为周家放牛。这张宗富虽小,却人小鬼大,经常弄些恶作剧,搞得四邻不安,纷纷找周家告状,周培青没有少道谦。据说有一年,张宗富居然将周家的一头牛犊偷卖给外地牛贩子,并栽赃本村的一个屠夫,硬说亲眼看见屠夫杀牛,惹得两家官司,弄得屠夫又挨打又赔钱!
转眼到了一九四二年,日寇几乎占领了领个河南,为对付国民党及***的敌后抗日武装,日军大肆宣传所谓“日中亲善”,建立“维持会”,成立汉奸武装。此时,二十来岁的张宗富认为有了出头之日,便暗中加入了汉奸维持会,表面上还是周家长工,实则为敌人的眼线,专门搜寻抗日人员的活动线索。家贼难防,自此,周家多次被维持会清洗,连藏在山里的一点口粮也被张宗富带人挖走!老地主明知是他所为,但敢怒不敢言,只能一味隐忍。
更倒霉的事情还在后面,一天傍晚,周家来了一个叫刘信的后生,他的父亲曾在周家帮过工,张宗富早就知道他是***的人,于是,装着去买酒,朝乡公所奔去。原来,刘信就在这一带活动,经常来周家落下。看天色己晚,打算过一夜再走。老地主一看势头不对,赶紧拿点吃的,让刘信从后门溜出。张宗富带来的人扑了个空,便拿老地主出气,把他带到乡公所,毒打一顿,说是要交给日本人,老地主吓得一裤裆屎尿,只好求告乡里,花了五十块大洋,张宗富又装模作样地担保,才逃出虎口!
事情还没有完,不久,张宗富居然将已有五个月身孕的儿媳妇骗到乡公所,被三个汉奸轮奸,直到大出血才将奄奄奄一息的儿媳妇扔到街道上,后被好心人担回,这下老地主及儿子不能再容忍了!于是,第二天夜里,老地主和儿子叫来另一个长工,一个多次被张宗富欺负的老实巴交的后生,三人趁张宗富熟睡之机,用绳子勒紧脖子,抬到后山埋了!
纸终于包不住火,村里有人隐约知道张宗富被杀,于是,解放后和周家有隔阂的人悄悄地告诉来寻儿子的张祖旺,张家人向政府告发。鉴于周培青杀人属实,且手段恶劣,理所当然地应该受到严惩,于是将其三人逮捕入狱。但不少人作证,说张宗富实为汉奸,且多次带人抓我抗日人员及家属,杀了他实在是为民除害,周家不仅无罪,反倒有功。当然,公安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会轻易放人的。
直到当年从周家后门溜走的刘信出面,案子才峰回路转。原来,刘信后来做了一位团长的警卫员,后随团长转业到行署公安局工作,刘信将事情的原委讲给老首长听,情况和当地公安调查的基本相合,于是,在地委行署的协调下,一年后,周家父子及“狗腿子”王有德无罪释放!
周家终于等来了迟到,但没有缺席的正义!周培青直到七九年才去世,享年八十九岁!
是美国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
这句话的原句是“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其意义是对“迟到的正义”的批评,对低效率的法庭审判的不满,表示迟来的正义对每个人来说都不是真正的正义。
在威廉·佩恩的《Some Fruits of Solitude in Reflections and Maxims》中这句话被认为是to delay Justice is Injustice。
从1963年马丁·路德·金的《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中我们则可以清晰的理解这句话的意思,justice too long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赏析
(1)一方面正义若失去时效性,就会一文不值,这也就是为何法律会强制规定诉讼或仲裁时效的缘故。
(2)另一方面正义如果失去时效性,则又归结于程序不规范,往往程序环节的缺失和瑕疵都会带来迟到的正义。
(3)在这个情况考量,“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无疑只是一个朴素的空想主义法律观罢了,一如民间会崇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或者“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之类,其内部是毫无逻辑支撑的,仔细推理,会觉得这句话有点莫名其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4)而从意思上说,这句话更像是在说通常意义上的正义,而不是说法律正义。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的原句是“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这是对“迟到的正义”的批评、对低效率的法庭审判的不满,表示迟来的正义对每个人来说都不是真正的正义。
正义是指公正的、正当的道理、公道的、有利于人民的,即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例句:《史记·游侠列传》:“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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