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六纪: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子者,孳孳无已也。故《孝经》曰:“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昏礼》曰:“夫亲脱妇之缨。”《传》曰:“夫妇判合也。”朋友者,何谓也?朋者,党也;友者,有也。《礼记》曰:“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之交,近则谤其言,远则不相讪。一人有善,其心好之;一人有恶,其心痛之。货则通而不计,共忧患而相救。生不属,死不托。故《论语》曰:“子路云:‘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又曰:“朋友无所归,生于我乎,死于我乎殡。”朋友之道,亲存不得行者二:不得许友以其身,不得专通财之恩。友饥则白之于父兄,父兄许之,乃称父兄与之,不听则止。故曰:友饥为之减餐,大寒为之不重裘。故《论语》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也!”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出处:
《白虎通·三纲六纪》:“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
《论衡·问孔》:“五常之道,仁、义、智、信也。”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同时用于一处,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求全责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
三纲五常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三纲
指君臣、父子、夫妇三种人伦关系而言。班固白虎通三纲六纪篇:「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同篇释三纲六纪谓:「何谓纲纪?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疆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纪纲为化,若众纲之有纲,而万目张也。」西汉董仲舒已有三纲五纪之说(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仲舒以阴阳说三纲,其言曰:「凡物必有合,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王道之三纲可求於天。」(春秋繁露基义篇)班固略变其说,而明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谓之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三纲。」(白虎通三纲六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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