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尘是细干而成粉末的土或其它物质的粉粒;被化为微细部分的某物;细的粉末,因此,严格来说灰尘是"洁净"的 当然是指在实验室的环境中
而现实生活中灰尘中往往含有大量的细菌,同等质量的灰尘在不同环境中含菌量也是不同的
灰尘最大的影响是因为它带着许多细菌病毒和虫卵到处飞扬,传播疾病。工业粉尘、纤尘能使工人患上各种难以治愈的职业病,过多的灰尘还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诱发人类呼吸道疾病等等。灰尘中藏有的细菌:
一项发表于《英国皇家学会学报B(生物科学)》上的研究表明,普通家庭的灰尘中平均藏有9000种不同的微生物。来自科罗拉多大学的研究者在全美范围内抽样调查了1200个普通家庭中的灰尘。他们发现,灰尘中真菌和细菌的种类取决于房子所处的地理位置、家庭成员以及家中是否养了宠物。
负责这一研究课题的诺阿·菲勒副教授表示:“我们研究的是最基本的自然历史。”
“我们早就知道家庭中有微生物的存在,而我们所做的也是最传统的研究方法,并希望借此来观测一下不同环境下微生物族群又有何变化。”
该研究是公共科学课题《我们家庭中的野生生命》下属的子课题。
全美1200个家庭将采集的灰尘样本送到研究者手中。研究者要求灰尘样本最好采集于门口台阶的石缝中,因为那里是打扫的死角。
研究者随后对送检的样本进行基因学分析,分析发现家庭灰尘中藏有各种各样的微生物。
平均来看,家庭灰尘中藏有超过2000中不同的真菌。这里面有我们所熟知的曲霉菌、青霉菌属、链格孢菌和镰刀菌素等等。
但是,真菌种类分布则与房子所处的地理位置密不可分。
“我们在家庭中发现的真菌绝大多数来自于室外。”菲勒说,“它们附着在我们的衣物中,或者通过门窗被风吹进室内。因此你房子所处的位置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家中会出现什么种类的真菌。”
研究者还在灰尘中发现了7000多种细菌,其中有像葡萄球菌和链球菌这种与人类皮肤有关的细菌,也有来自于粪便的拟杆菌和梭菌。
细菌种类分布则与房子里生活了谁或者是否养了宠物有关。
“我们发现,房子里只住男人和只住女人,家庭灰尘中的细菌种类有很大区别。”菲勒说,“因为有几种细菌在女性身体上更常见,这样的不同影响了灰尘中细菌种类分布。”
“养狗家庭的灰尘中细菌的数量明显要更高。”菲勒解释道,“这让我们十分吃惊。宠物对于室内细菌的影响远大于其他所有因素,远比房子所处的位置和装修的影响要大得多。”
尽管这一研究调查对象为美国家庭,菲勒表示该研究成果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具有普适性。
下一步,研究者将要观测这些微生物是如何影响人类健康的。尽管灰尘中的一些微生物是一些疾病的病原体和过敏原,但是研究者表示尘埃中的绝大多数生物都是无害的,有些甚至还对人体有益。
“人们不用担心家庭中的这些微生物。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在我们的身上,它们在房间的每个角落,但是它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无害的。”菲勒补充道,“我们被微生物所包围,这只是一个生活现象而已。”只要能在空气中生存的细菌都可以被灰尘携带,如肉毒杆菌 大肠杆菌 等
这个学期我看的小说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古华先生的《芙蓉镇》了。这篇十六万字的长篇小说,古华先生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创作完成,而我,也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部小说,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芙蓉镇 读后感 ,希望你喜欢。
芙蓉镇读后感1
芙蓉镇,一个美好的名字。连片的青山,交汇的溪流,绿茵扶岸的水芙蓉,幽深的青石板街,湘南人民淳朴的民风民俗赋予了这个小镇特有的美好。读罢《芙蓉镇》,心中的感慨,惋惜,凄凉便油然而生。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幸的,同时也是值得我们去敬重的。主人公,一个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的农村妇女却饱受了那个时代的风霜雨雪,人情冷暖。作为一名乡村老百姓却不能过自己向往的简单的朴实生活。
胡玉音因生得漂亮,热情大方,人送美名“芙蓉仙子”。她跟忠厚老实的黎桂桂凭借自己的做米豆腐手艺,辛勤劳作,成为当地小有名声的个体户。小俩口起早贪黑,不分昼夜,将小生意做的红红火火,有声有色。眼看生意日益兴盛加上夫妻俩平日里省吃俭用,很快他们便赚够了添砖加瓦的费用。在房屋建成后,前来祝贺的人络绎不绝,好生热闹。可是好景不长,令人痛心的“四清”运动开始了。早就对胡玉音生有嫉妒心的李国香荒而唐之的当上了工作组组长,依靠好吃懒做的土改根子王秋赦大搞阶级斗争。不幸的事就此拉开了序幕。胡玉音戴上了“新富农”的帽子,丈夫自杀,生意倒闭,她的生活从此一落千丈。
同样是在这个时代,对党一向忠诚的大队支书黎满庚也遭到迫害,仗义忠厚的南下干部谷燕山因曾卖给胡玉音碎米而被撤职。祸不单行,“四清”的呼声仍在继续,旗号便轰然想起。此时,令人生厌的王秋赦又当上了镇党支部书记,老百姓的困苦生活显而易见了。那个时代的人是悲哀的。满腹墨水的秦书田不得不装疯卖傻以保全自己的性命。他自己知道,即便被人称作“人癫”也比受辱壮烈自杀好,活着就有希望。古语云:“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扫街三年的胡玉音与被打为右派的秦书田在这个人性泯灭的时代里同病相怜。两颗早已被时代抹杀的心灵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俩人惺惺相惜,真心相爱。幸福总是来得那么突然走的又那么决然。本想安稳度日的他们再一次被现实生活击垮。秦书田被判刑十年,胡玉音判刑三年,因怀孕监外执行。十年一晃而过,这十年间,胡玉音遭遇种种不幸,甚至因难产险些丧命。最后,她盼回了秦书田,米豆腐生意又做了起来。于此不同的是,王秋赦成了满街游走的行尸走肉。在那个年代里,社会对人性的摧残,对真实的扭曲简直让人不寒而栗。作者通过对主人公的悲剧 故事 揭示了期间的黑暗历史。生活在一个黑白不分,昼夜不明的荒谬时代是最可悲的。作者用讽刺的笔法,采用夹叙夹议的表达方式,将时代特征描绘的淋漓尽致,深刻地揭露了时代带来的社会现实。
芙蓉镇读后感2
方方在《乌泥湖年谱》里描写了水利工程知识分子在反右、中的飘摇经历。有人谨言慎行明哲保身,有人傲骨不屈绝不低头,有人昧着良心攻击他人,有人不堪受辱一死了之。而芙蓉镇里的知识分子秦书田,采取的是另一种道路:老实认罪。“秦癫子三十几岁,火烧冬茅心不死,是个坏人里头的乐天派。”秦书田是有些才气的,当过州立中学的音体教员,又担任过县剧团编导,还在报纸上发表过 文章 ,二十几岁就出了名,可以说是少年得志了。但被打成右派后他并没有什么知识分子的清高自持,反倒是适应了自己的角色,老老实实,劳动积极。做着五类分子的头头,和镇上居民们打成一片。甚至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气,写 标语 ,编歌舞,过得甚是乐呵。他的态度“上面”也很受用,没太为难他。狂风暴雨中他终于得以保全。
大家叫他癫子,但这个“秦癫子”却是为数不多清醒的人。他的癫可以说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他知道,混乱的秩序即是无序,正义缺失的时代根本不存在伸张正义。装疯卖傻,宋江不就是个成功先例吗后来,谷燕山也一样“醉眼看世情”,保全了自身,也没有迷失了自我。在这样一个的年代,无知比博学更安全,答应比提问更 保险 ,假癫狂比真清醒更难得。
胡玉音这样一个非贫下中农、非先进分子的“双非”主人公,显示了古华对于后伤痕文学的突破。她的致富经几乎可以做范本搬到农业频道启示广大农民群众,勤恳劳动,与人和善,物美价廉,美名远播,形成了一块招牌。她与上级领导打好关系更是奉行几千年来商业领域的金科玉律。但所有一切终究抵不过出身不好,或者说抵不过有人看你不爽。
根正苗红的王秋赦是一个典型的革命投机者。他与阿Q很像,都是一穷二白的“流氓无产者”。借着土改让他翻了身,发了家。但可惜一时翻过了头,跌进了地主小妾的温香软玉里,跌了个跟头。这倒是有情可原的,毕竟农民被地主压迫这么惨,哪见过这穷人骨血养出的细皮嫩肉呢,一时把持不住也是正常的。就像《故乡天下黄花》里的赵刺猬、赖和尚,虽然一时好奇享受了一下地主的生活,但我们仍然是苦大仇深的被压迫者,阶级立场鲜明,意志坚定!后来他看似“掌权”,但实际上,他也只能在群众中扬刀立威,转过头来还要辛苦服侍自己的上级李国香。这翻身,其实还是很辛苦的嘛!
在塑造王秋赦这个人物形象时,作者其实是很节制的。他没有为非作歹的大恶。就算当初家徒四壁,他在外面吃白食,也是会经常帮各家各户干活的。所以他并没有很引起人们反感。而且党的光辉成长下的他,是知恩图报的,文中描写了王秋赦在带领大家进行政治学习,手捧红宝书,面向红太阳时,“王秋赦向群众传授了这套崇拜仪式后,真是豪情澎湃,激动万分,喉咙嘶哑,热泪盈眶。他觉得自己无比高大,无比自豪,无比有力量。他就像个千年修炼、一朝得道的圣徒,沉湎在自己的无与伦比的幸福喜悦里。这时刻,你就是叫他过刀山,下火海,抛头颅,洒热血,他都会在所不辞”这是怎样一个周身沐浴光辉、对党深情无限的党的儿女啊!
王秋赦的疯是真的疯了。他已经被革命捆绑,“王秋赦身上露的是新社会的相啊!”革命给了他太多甜头了,这场梦他嘴得太深,醒不过来了。作者借秦书田口对他们这些革命积极分子做了一个中肯的点评,“如今哪座大城小镇,没有几个疯子在游荡、叫喊他们是一个可悲可叹的时代的尾音。”黎桂桂牢骚似的一句 顺口溜 道出了那个时代的真实状况:死懒活跳,政府依靠,努力生产,政府不管,有余有赚,政府批判。
芙蓉镇读后感3
知道《芙蓉镇》是因为它经常和萧红的《呼兰河传》,沈从文的《边城》等作品并列出现在各种“描写小镇风光”的书单中。读后我觉得这些书单有失偏颇,因为与其说芙蓉镇写的是地域,毋宁说是年代。
这本书的腰封上写着,同名**由刘晓庆,姜文主演。那么问题来了,他们分别饰演的书中哪个角色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开始了对本书的阅读,很快便确定了刘晓庆饰演的是本书的女主角胡玉音。但是姜文究竟饰演的谁则困扰了我很久,因为书中在介绍过胡玉音后,谷燕山、黎满庚、黎桂桂、秦书田、王秋赦等几位主要男性角色粉墨登场,作者的笔墨却也几乎平均分配,无论戏份、与女主角的关系、人物形象等哪个方面,都难以找到男主角的决定性证据。
这种找不到男主角的阅读体验,像极了读《双城记》时的感觉,念及此,我独辟蹊径,大胆设想,是不是本书中哪个男性角色和《双城记》的男主角卡顿最像,谁就是《芙蓉镇》的男主角呢当我读到“秦书田就圩圩都在圩场上露个面,有人讲他打草鞋卖,有人讲他捡地下的烟屁股吃。人人都喊他‘秦癫子’”,时,心里有三分确定。当我读到他甘作五类分子头目,被打成右派也仍有一套自欺欺人的理论时,心中确定了五分。而在坟场与胡玉音的相遇,将两人的交集极度扩大则也让我心中的确信涨到了八分,直到读到他跳“黑鬼舞”,我终于有十足把握确定这个卡顿式的男人,这个颓废、乐观、机智、勇敢,在女主角面前有担当的男人便是本书的主角,而对照姜文给人的痞子性情和疯狂举止,这个主角的饰演者也是非他莫属。
芙蓉镇读后感4
本书属于伤痕文学的代表作品。其正反两向的讽刺和夹叙夹议的行文中五部透露着对那个年代的控诉,其程度之激烈和批评之彻底,使得本书纵使有人物扁平和结构松散等缺陷也能落得个“瑕不掩瑜”的评价,但若与我读过的其他伤痕文学,如《亮剑》、《小狗包弟》等相比,尚显肤浅,究其原因,不光是因为本书的美好结局,更多的是从思想的深刻性和矛盾的冲突性上体现。
但这并不能怪作者本人,如果非要找一个替罪羊,莫如说是本书成文年代:1980年。本书叙述的故事,也止步于1980年,为什么没有往后写,想必是与书中人物一起经历了多场动乱作者本人,亦完全无法预料在经过了多次重大社会变革之后,未来的社会究竟路在何方。作者的思想不够深刻彻底,也是因为当时的时局,动乱刚刚结束,每个人仍身处洪流之中,亦无法对已经过去的苦难有一个清晰且客观的评价。
本书描写了芙蓉镇数十年的风霜,而最能触动我的桥段,是胡玉音与秦书田一起扫街的部分,这也正如电视剧《风筝》每一集都很精彩,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也恰恰是郑耀先与韩冰一起扫街的情节——因为同一场运动,受到同一种惩罚,两个人,两条街,街头与结尾相连,两个人的命运也终于出现了新的交点,这两个桥段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即使把书中的男女主角替换成郑耀先和韩冰,我读来也丝毫不觉得奇怪,《芙蓉镇》在前,《风筝》在后,两人扫街的桥段是如此经典和震撼,以至于如果我是《风筝》的作者,也一定会借用这一桥段将作品做进一步升华。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一九八零年七月十八日-八月四日初稿于莽山——给我留下了阅读本书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疑问:这样一部优秀磅礴的作品,怎么可能在十七天内完成好在作者补了一篇《后记》,回忆他的创作经历,顺便解答了我的疑惑:“一部作品的写作时间是不能仅仅从下笔到写毕来计算的。”是啊,作者听闻了那么多故事,自己又切身经历了那个年代,千言万语早已胸有成竹,十七天,无非是一笔一划写出来的时间而已。而我们平时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芙蓉镇读后感5
这个学期我看的小说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古华先生的《芙蓉镇》了。这篇十六万字的长篇小说,古华先生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创作完成,而我,也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部小说,可见这部小说的魅力之大,我也确确实实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与生动的人物形象给深深地吸引住了。
谈到《芙蓉镇》,我们就先得了解一下它的作者——古华。古华先生生于1942年,原名罗鸿玉,湖南嘉禾人。据资料记载:古华先生的家乡是着名的民歌之乡,那些饱和着痛苦、忧伤、欢乐和憧憬的民歌,给了古华最初的艺术熏陶。从农业专科学校肄业后,作为农业工人和农村技术员,古华在五岭山区一小镇旁生活了十四年,劳动、求知、求食,并身不由己被卷进各种各样的运动洪流里,经历时代风云变幻、大地寒暑沧桑。遥远的古老的山区小镇,苍莽的林区四时风光,淳朴的民风,石板街、老樟树、吊脚楼、红白喜庆、鸡鸣大吠。对古华有一种古朴的吸引力和历史的亲切感。与农民长期的共同生活构成了古华创作的深厚基础,也是他获得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古华阅读兴趣广泛,中外古今、文野雅俗,文史哲均在涉猎之中。古华虽然从五十年代末期开始学习写作,1962年开始发表短篇习作,但他创作的黄金时代却是在“三中全会”之后。他认为正是全会精神提高了他“认识生活的能力和剖析社会、人生的胆识”。《芙蓉镇》就在这个时期内创作的一部佳作,而他的创作成功也与他早年的生活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他曲折而又多彩的人生丰富了他的创作、成就了他的作品。
《芙蓉镇》描写了1963—1979年间我国湘南农村的社会风情:三年困难时期结束后,农村经济刚刚复苏时,胡玉音在粮站主任谷燕山和大队书记黎满庚支持下,在镇上摆起了米豆腐摊子,发了点儿“小财”,并用积攒的钱盖了一座楼屋,但却被被李国香和王秋赦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证查封,胡玉音被打成“新富农”,丈夫黎桂桂自杀,黎满庚撤职,谷燕山被停职反省。接着开始,胡玉音更饱受屈辱,绝望中她和得到了“右派”秦书田的同情,两人结为“黑鬼夫妻”,秦书田因此被判劳改,胡玉音管制劳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胡玉音、秦书田、黎满庚、谷燕山等人终于都摘掉了帽子,生活又回到了正轨。而王秋赦发了疯,每天凄凉地喊着“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成为一个可悲可叹的时代的尾音。《芙蓉镇》情节曲折,矛盾突出,在丑陋中反射出人性的完美,并揭露了左倾思潮的危害,歌颂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胜利。
《芙蓉镇》的人物描写也相当成功,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典型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勤劳美丽、热爱生活、渴望爱情的胡玉音,以“癫”狂方式对抗这个“癫”狂时代的秦书田,“政治闯将”、灵魂扭曲的女人李国香,无知无能,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品行恶劣的“运动根子”王秋赦等等,都真实地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风貌与社会的变迁,并在大的时代背景下通过芙蓉镇的小人物的典型故事展现了人性的美好与丑恶。
首先,人物是小说的灵魂。芙蓉镇虽小,但它是各种人物性格相交汇的一个小社会。人物性格刻画的深度,决定着作品的思想深度。因而,每人人物的个性愈突出,性格愈丰满,小说就愈能广泛深刻地再现社会复杂面貌。古华先生把人物的描写与整个时代大背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让人觉得这是贴切,具有风格的社会内涵。其次,古华先生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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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这部**赏析的时候,我要首先感谢作者古华老师,导演谢晋,演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勇气将这段历史呈现在我们面前,在《为奴十二年》中我写过人类历史的进程不可能不犯错,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掩盖与不承认。希望这样的时代,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当然我们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按理说我们没有资格做出评论,可是生于新时代的我们却有权去赏析这部经典的国产**,阅读这本茅盾文学奖的小说。
《芙蓉镇》是上海**制片厂1986年拍摄的剧情片,由谢晋执导,刘晓庆、姜文主演,于1987年3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公映,荣获中国**金鸡奖最佳故事片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女配角奖。
为了能写好这篇文章,我特意去看了古华老师的原著小说,很感谢导演和编剧,忠于原著,内容并没有太大的改动。**用真实的人物让我们感同身受,小说用文字的力量震慑人心。
在那个年代,是非的判断标准以一种畸形的面目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不忍看,不堪看。
天还没有亮,胡玉音(刘晓庆饰)就已经和丈夫黎桂桂( 刘利年饰)开始准备食材,借助仅有的幽暗的煤油灯,一勺一勺的挖着,慢慢的磨出细腻的米浆,再上锅蒸,切成小块,弄好佐料。天微亮就开始摆米豆腐摊,热情地招呼着南来北往的客人。因为分量足,干净,大受欢迎,熟客,生客络绎不绝。胡玉音被乡亲们调侃为豆腐西施,这让她成了一个活招牌。这可不是胡玉音承袭了什么祖业,而是饥肠辘辘的苦日子教会了她营生的本领。踏实,纯良,吃苦的普通老百姓希望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一份美好的生活,这是勤劳的象征,是华夏儿女千年来的美好品质,胡玉音只是其中一员。
**开篇的音乐非常好听,略带感伤,为故事后续的发展打下了基调
1963年,**里后面有解释,农民在不影响大集体劳作的情况下,是允许多一份营生,勤劳致富的。
日复一日的劳作,两口子省吃俭用,起早贪黑,用牙缝里剩出的钱盖了新房,本以为从此可以过上踏实的好日子,却不知道一场风暴即将来临,而风暴的中心就是她和她周围的人。
房子的每砖每瓦都是夫妻搬来的。
这部分的场景导演用交叉的画面,一边是胡玉音凌晨磨米豆腐,一边白天建造新屋,是想告诉我们,这个房子的每一寸都是他们用自己的时间和汗水堆砌的,没有剥削过任何人。
李国香(徐松子饰)原国营餐饮店的女经理,因为生意不如胡玉音的米豆腐,本就心怀嫉妒,她自认为高人一等,国营企业,是国之根本,怎么可能比不过一个农户的小小摊贩,定是其中有猫腻,突然摇身一变成为四清运动的***,目的就是彻查。
徐松子老师在剧中全程高光演绎,当之无愧的金鸡奖最佳女配。她视察工作,神色凝重,调查小组的办公位置暂定在运动分子王秋赦(祝士彬饰)吊脚楼上,进到小屋看到脏乱不堪,简陋的环境和胡玉音刚建的新房子对比,李国香对农村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尤为伤心,她认为胡玉音单凭自己一个人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能耐,背后定有人撑腰,如果是小集团模式的操作,那就非常可怕了,如此这般下去,领导会被腐化,资本主义风潮会席卷重来,社会主义胜利的果实难保,责任重大。唯有杀一儆百,才能有震慑效果,她把矛头指向了胡玉音。
王秋赦(祝士彬饰)出生是雇农,如果贫下中农算半无产阶级,那他就是出生高贵的十足的无产阶级,他就像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上边和旁边都无三代,身世清白,社会关系纯良,思想端正,不劳偏门财。因此在土改的时候,分得了水亩地,屋基和一座安身的吊脚楼,可是这地他不种,房子不收拾,他把地贱卖给其他农户,做吃山空,美其名曰,帮助他们解决温饱,房子不收拾那是工作忙,每天需要挨家挨户的调查民情,屋基也卖给了胡玉音,有房子住还需要这个做甚?”艰苦朴素“”不霸占不浪费国家一寸资源“。这样的人才能成为国家发展的栋梁,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每一个人去学习。
李国香到胡玉音的新房子去视察,给她算了一笔帐,说她从经营米豆腐摊开始,每月净收入已经超过一个省级干部的,胡玉音与丈夫起早贪黑的劳作,这些可都不能算作成本。另外胡玉音每月从粮食站长谷燕山进购60斤碎米骨头子,被李国香说称是60斤大米,胡玉音赶紧解释那不是大米,村里很多人买这个都是喂猪的,我在里面慢慢挑选,做成米豆腐。却不知这一解释正好掉下了陷阱。李国香平平和和说到 ”别人买去喂猪,最后卖给了国家,可你呢?变成商品,进了自己的口袋” 但是这句话却犹如五雷轰顶, 一个普通老百姓被扣上这样大的罪名,如何可以承受,胡玉音慌了,她就像被闪电击中一般,懵了。她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躲避风头,新屋不敢住了,搬回旧屋,自己就是个住栏板屋的命,米豆腐不卖了,自己辛辛苦苦存了1500元钱,这该死的钱怎么办,丢掉,她舍不得,这是她的血汗钱,她想到了黎满庚(张光北饰)镇上的大队党支书,这个和她有过旧情,但是因为她出身而无法结缘,认了她做亲妹妹的哥哥,她把性命放在了他手上。
一对普通的劳动夫妻,靠自己的双手,积蓄下款子,盖这么一栋楼,说明了什么?劳动可以致富,可以改善生活,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可是那个年代黑可以说成白,白可以委屈成黑,这种话可以被曲解,被打碎,重新组合成另外一种扭曲的含义:拿国家的利益发自己的红财,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是在挖社会主义墙角,动摇了国家的根基。
黎满庚(张光北饰)镇上的大队党支书,这个人物代表了当时很多检举自己的父亲,自己的妻子,自己朋友的人,他们本性是淳朴,善良的,可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让人违背伦理,违背良心,同时自己也深陷这样的煎熬,在“你死我活”的思想斗争下,他把胡玉音给她的1500元上交给了国家。把胡玉音推向了深渊。被扣上富农的帽子,丈夫惨死,成了被人批斗的年轻的寡妇。
谷燕山(郑在石饰)这个以好脾气,老好人在芙蓉镇上享有声誉的“北方大兵”被扣上了“丧失阶级立场,盗卖国库粮食”的罪名,被锁在小屋交代问题,接受停止调查。他打过小日本,打过蒋介石,现在却反被人从背后偷袭。他在房间里吼叫,可是没有人理会他,斗争是无情的,来不得半点“人情味”这种资产阶级的虚伪玩意。难道自己给胡玉音的碎米头骨子在她那变成了米豆腐就是量到质的改变,酿成大祸了?!**中这段李国香和谷燕山的对手戏特别出彩,为了坐实这个以谷燕山为头目,富农胡玉音赚私财,黎满庚协助,秦书田宣传资本风气的小集团罪名,李国香威逼利诱,要谷燕山承认与胡玉音的私情。。。。。一个打过仗的铁汉子,不怕枪,不怕刀却被这歪曲事实的罪证弄得冷汗浸透,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
秦书田外号秦癫子(姜文饰)一个饱读诗书的知识分子,疯癫的外表下是清醒的思想,他用疯癫来对抗这令人窒息的黑暗,在卑微中求得活下去的权力,他和胡玉音在大雨中被批斗,被人唾弃,他还是坚强的撑下去,并把这种力量传递给了胡玉音,让她感觉到自己还有活下去的勇气,因为同病相连,因为互相支撑,在这乱世中他们相爱了,秦书田向王秋赦上交与胡玉音的结婚申请时,王秋赦要求他用白对联写上“两个狗男女,一对鬼夫妻”贴在门框上,他照办了并乐观的向胡玉音解释“鬼夫妻,也是夫妻,这说明组织同意了我们的结婚申请。在如此泯灭人性的社会下,这份乐观让人如此心疼,可即使这样低到尘埃的妥协,也被人强行拆散,秦癫子被抓后,告诉胡玉音,一定要活下去,即使像牲口一样。
是的,好死不如赖活,赖着脸皮也要活,人家把你当鬼看,你就当鬼一样活着,总有一天希望会到来。
秦书田在门口贴对联,胡玉音在家里痛苦
**中有个场景非常具有讽刺意味,黎满庚组织五类分子训话教育,其中点名时一个小毛孩站出来了,因为爷爷生病吐血不止,只能孙子来顶替。这样的阶级斗争和封建社会的连坐之罪有何区别?稚嫩的脸孔,不懂这一切,但是在他幼小的心灵深深烙上了”有罪“字眼。这样的斗争会延续到下一代吗?多么可悲。
五类分子是指: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等五类人的统称
胡玉音怀孕后,为了等自己的丈夫,苟且地活着,这段我不忍写,因为我的文字不足以体现当时扭曲的价值观和畸形的社会,如果欣赏了**,你的内心会更加悲愤。像这种勇敢的**就像一坛老酒,随着时间的沉淀会越来越醇香,越来越值得评味。
乌云遮天终又散了,芙蓉花谢重又开,平反后的芙蓉镇恢复了多年前的热闹和祥和,胡玉音的米豆腐摊重新开张,我想一个光怪陆离的时代结束,意味着另一个新时代的崛起。
《芙蓉镇》是一部反映我国湘南山镇社会风俗民情的优秀长篇小说。这部小说“寓政治风云于风俗民情图画,借人物命运演绎乡镇生活变迁”,将风土人情和政治斗争融合起来,把人物命运的起伏变迁与六十年代以后的政治风云变幻结合起来,以乡镇生活变迁为出发点,透射宏大的时代主题,为我们展示了特定历史时期的世情百态、升迁浮沉,给我们演绎了一出出生活的悲剧喜剧,塑造了一个个人物典型。秦书田以其独特的性格态度在众多典型形象中脱颖而出,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秦书田是芙蓉镇上一个有着极高声誉的知识分子,他的出身成分不算差,他的父亲当过私塾先生,而他自己也曾任过州立中学的音体教员和州县歌舞团的编导。但他却在1957年右派斗争中因编演了具有反封建主题的大型风俗歌舞剧 《女歌堂》被扣上了右派的帽子,成为了右派分子。成为右派分子后,秦书田的苦难才刚刚开始。他被开除了公职,被接送回了原籍交群众监督劳动,进行劳改,从此他靠打草鞋为生,捡烟屁股度日,成为人下人。在“左”的路线、“左”的政策、“左”的运动的攻击和压迫之下,秦书田处处隐忍,并在“扫街”的过程中,与“豆腐西施”胡玉音暗生情愫、私定终身,最后收获了爱情与幸福。秦书田的隐忍与智慧使他在苦难中守得云开见月明,重获幸福与尊严。无论面对生活的何种苦难,人生的何种挑战,秦书田所代表的的典型形象表现出的是一种永恒的精神态度。秦书田,这个生活中的不幸者,政治动乱的受害者,在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强大政治压力下,被碾压的失去了常形,外在乐天、油滑与内心的痛苦、矛盾地结合在一起,他用疯癫的外表掩藏了一颗滴血的心。秦书田的性格具有复杂性和多面性,他的性格兼具崇高与滑稽。
秦书田外在的的乐天、油滑、玩世不恭给他带来了“秦癫子”的称号,这些都是其性格滑稽的一面。秦书田的“癫”集中体现在他的“穷开心,浪快活”,苦中作乐的与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上。他的“癫”在一次批斗大会上解脱了被遗忘在会场上的芙蓉镇大队上的五类分子,化解了五类分子的尴尬。在五类分子被遗忘在会场,在自行解散离开与留下来继续等待的中纠结时,秦书田为了让大家回家,做出了一个滑稽大胆却又巧妙的举动。他出面喊口号,让同类站成一行,然后煞有其事地朝空会场立定,敬礼,请示报告,最后宣布“队伍解散”。同时他还用他的“癫”安慰自己,安慰他人,苦中作乐,实现自己的小幸福。当他与胡玉音的爱情被王秋赦发现时,他索性直接捅破,求组织同意,求来一幅“两个狗男女,一对黑夫妻”的对联,并大大方方将这幅对联挂在门口,并安慰妻子说,这虽不是什么好话,却确确实实承认了她们婚姻的合法性,所以这不是对联,这是上头的“批准文件”。秦书田的玩世不恭中蕴含着大智慧,这是他应对困难和压迫的武器,是他麻痹自己神经让自己坚持活下去的手段。他装疯卖傻、嬉笑处世,一方面是乐天自慰,自我解忧,以此化解郁结在心中的苦闷和悲哀;另一方面,是以滑稽的魔力减少或避免来自“极左运动”更沉重的打击和迫害,希望在笑声中蒙混过关。“秦书田用‘穷快活,浪开心’握住自己心灵上汩汩流血的伤口,以自己的学识和机灵,向极左进行着巧妙的抵制和虽柔而韧的斗争。” 滑稽是秦书田的处世智慧。
崇高和严肃是秦书田骨子里的东西,在秦书田身上,正直、善良、自尊是其性格的主导方面。他的正直与善良在与胡玉音的交往过程中被体现地淋漓尽致。在这样艰苦的社会政治环境里,他自己本身已经自顾不暇,已经足够的不幸了,但对一个丧夫新寡的弱女子,他同情她,他还是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她,给她以温暖和生活的力量。当胡玉音为寻丈夫桂桂的坟头而跌倒晕倒在荒野的时候,是他冒着夜色将胡玉音带回家,并劝解她,让她想开点,给她做思想工作;当他看到胡玉音作践自己,不吃不喝,卧病在床时,是他悉心照料,处处开导她;当他看到胡玉音被生活的苦难折磨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时候,这个从不在人前流泪的七尺男儿也潸然泪下……当苦难将他与胡玉音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时,他们尝到了一种“磨人的爱情”,而这种爱情所体现的正是一种对命运的不屈服与抗争,体现了一种顽强的生命力。当王秋赦为对他设计捉弄自己偷情而进行打击报复时,面对王秋赦恼羞成怒的审问,秦书田反唇相讥,无论如何也不肯对其下跪低头,这表现出了一个正直的知识分子的倔强。他的自尊在对待人格卑劣的“政治红人”的态度里闪闪发光。在严酷的、令人窒息的环境里,“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秦书田心中依然萌发出坚韧的求生意志和猛烈的反抗力量,这是人生美好品质在苦难中的升华,这是性格中沉淀的一种真正严肃的东西,而这种东西是秦书田灵魂的一部分,是他骨子里的东西。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无疑,秦书田身上体现的正是这样的一种英雄主义,带给我们震撼和感动的也正是这样的一种英雄主义。即使生活一地鸡毛,秦书田也也能够用自己的处世哲学,通过滑稽来捍卫自己的骨子里崇高,高歌前进,苦中作乐,把日子过成一首诗,一首歌。他始终对生活充满了敬意,对未来充满着期许,于是终于生活也没有辜负他,他获得了幸福。秦书田的处世哲学在今天依然有着深刻借鉴意义。
作为一名八零后,虽然没有亲历过那个“运动”的年代,但我还是被深深打动了。当姜文饰演的秦癫子对刘晓庆饰演的芙蓉姐说,要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的时候,我泪流满面。
那是一个风起云涌的年代,也是一段历史上特殊的时期。
芙蓉姐一生最好的年华就在这样一段动荡的年月中度过。
因为是粮店老板的女儿,初恋男友为了入党,和她分手。之后,嫁给了老实巴交但真心喜欢她的桂桂,夫妻两起早贪黑,芙蓉姐善经营,会招揽生意,挣来的辛苦钱靠着夫妻两一筐一筐往上背石头在镇上新起了两间新屋。生活,看似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
然而,因为运动,一切又被打回了原形,甚至更坏。
在那个任何事情都与出生挂钩的年月里,芙蓉姐因为人长得好,又通过卖米豆腐挣了钱,成了那个镇上的异类。没多久运动开始了,县里的工作组认定他们是新富农,芙蓉姐成了富农婆,被打成五类分子,成了运动的重点对象,生活重新笼罩了密不透风的阴霾。这期间,桂桂因为带了刀子想要杀工作组被执行枪毙,出于信任芙蓉姐交给初恋保管的1500元钱,被初恋交给了工作组,新屋也被充公。芙蓉姐一夜之间,失去所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被工作组每天拎到台上批斗,下雨天不能到屋檐下避雨,米豆腐铺不能开了,只能去扫大街。
镇上的人们为了避嫌,见了芙蓉姐都绕道走,且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生活已然没有了任何光明。心灰意冷到心生绝望的芙蓉姐,大概想的就是能过一天算一天,早一天和自己死去的男人团聚。
芙蓉姐再也没有了笑容。脸色枯黄,面如枯槁,整个人就像灵魂被抽去了一般。
这时,秦书田出现了。秦书田虽然是五类分子,但他会唱歌,会写诗,写的一手好字。因为出身,在别人眼里低贱的像一条狗,就如他自己所说,有时候像人,有时候又像鬼。镇上的人都叫他秦癫子,疯疯癫癫是他的外衣,因为只有装疯卖傻,在那个年月,才能活下去,其实他不仅一点都不疯也不傻,而且非常有才华和富有人性魅力。他可以把街上的标语刷写得就像海报,也可以在芙蓉姐结婚的时候编出一段祝福的舞曲。
秦书田就是芙蓉姐如死寂般生活中的一道阳光。
他们相爱了。在凌晨的微光中,两个扫大街的人拖着扫把在翩翩起舞,他们一起目睹了村支书和工作组女组长的不堪之事,并戏弄了一番,在黎明无人的街巷,芙蓉姐发出的咯咯的笑声,是她灵魂复苏后的一抹迷人香气。芙蓉姐悄悄的做起了米豆腐,简陋破旧的小屋里升腾起了浓浓的热气,红的辣椒,绿的香菜,白的香醋,秦书田吃了芙蓉姐的米豆腐,甜蜜的像是拥有了整个世界。在暗夜里结伴而行的两人,被外人视之为草芥的五类分子,就那样拥有了隐秘的快乐,从春天扫到冬天,从暗夜扫到黄昏,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漫长寒夜。
总以为这已经是最坏的境况。
因为两人有了孩子,秦书田向村委打报告准备结婚。但县委工作组以资产阶级专政的帽子,无端给秦书田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芙蓉姐判了三年。因为有了孩子,监外执行。
两个相爱的人爱而不得,阻止他们的不是人,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秦书田对着自己身怀六甲的爱人坚定的说:要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
所有的卑微、怨恨、不甘、不舍和对命运的抗争,都深深的凝结在这句话里。
要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
挺着大肚子,芙蓉姐一个女人就靠着捡拾垃圾,打扫大街,辛苦度日。镇上的人们,都知道这个可怜的女人,在无人的地方悄悄帮上一把,把芙蓉姐因为肚子沉无法弯腰背上肩的背篓帮她扶上肩,几次想抬脚上而上不去的台阶扶上一下,在这个晦涩而人人自危的年月,人性的温情是一抹温暖的亮色。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刚直不阿的退伍军人老古帮忙把在死亡线上挣扎的芙蓉姐送到医院,诞下了一个健康的婴儿。
孩子的啼哭象征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政策落实了,新屋归还了,连那1500元钱都如数还了回来。但失去的还是失去了,比如埋在地下的桂桂,比如还在狱中的秦书田。
芙蓉姐悲愤的喊:还我的屋子,还我的钱,把我的男人也还给我,还给我啊。
无论如何,天,终于还是亮了。
几年后,秦书田服刑归来。两鬓斑白的夫妻两终于名正言顺的团聚了。他们又开了米豆腐店,味道还是原来的味道,价钱还是原来的价钱,芙蓉姐的笑容回来了,一如同样明朗的天。
而那个穷且懒惰,因出生因运动占尽便宜的村支书却疯了。敲着一面破锣,嘴里叨叨着,运动了运动了·········。
一切都引人深思。
很久都无法从**中挣脱出来,听过许多故事,终于能理解为什么有些人会以自杀来结束生命。人,有时候,真的需要把脸上的尊严撕下来,扔在地上再踩上两脚,才能活下去,即使像牲口一样,也要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希望。
意思不同,根红苗正。
是一种文革时期的说法,根正苗红是指在那个按家庭出身分类的特殊年代的特殊称谓,根正苗红属于贫农,贫农的身份是比较高的。
说明:
所谓根就是出身的家庭,根正就是家庭正派,没有资产阶级思想,所谓苗就是自身,苗红就是个人积极要求进步,文革时候,将人们分为农民,工人,资本家,地主等各个类别,是指家庭出身好的人。
文革时候用词,一般用来指工人,贫下中农,军烈属子弟,认为这样家庭出身的子弟就一定好,一定革命,不会受到旧思想的影响,人们经常讲根正苗红,它是正统话语,也是生殖崇拜话语,根红苗正基本释义,一般没有根红苗正这样的说法,说根红苗正显得别扭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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