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霍布斯丛林法则

蛊虫2023-04-25  26

霍布斯丛林是科学家托马斯·霍布斯设想的一种理想的自然状态,其大概的意思是在社会没有任何固定的框架和秩序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事情的判断和抉择。

霍布斯(1651年)认为,这种无政府的丛林,是下述令人信服的命题的基础:所有人都极看重安全,他们把权力交给突然出现的君主,他承诺随后保护他们。

然而,如果预料到在这强制的市民秩序下,根据他或者她自己的算计,人的状况将比在无政府丛林中更糟糕,那么,根本就不会有任何人自愿承认君主的强制权力。

霍布斯丛林的“自然均衡”,提供了分配基准,由此出发,个人与君主间才有谈判以达成契约的可能。这种退后、退回或退出选择的存在,对最初谈判的契约施加了限制,它也影响到契约在随后运作时的强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建构中,个人的存在先于从而也独立于与君主的契约,即使这种存在,与君主提供的秩序相比,并不愉快。个人在有序结构中由君主保障的适当福利,与在无政府丛林中期望的福利间的差异,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君主的“生产率”;基于某些考虑,这种差异也可称为“社会租金”。

扩展资料

霍布斯的建构是猜想的和非历史的。人们过去不、现在也不认为它是过去或当前的现实的描述。

个人从未生存于某集体单位、大家庭、部落或者游牧群体的约束之外。霍布斯采取简化的步骤,设想出自主的个人;我们可根据理性选择的标准,来分析这自主个人的行为。这种方法有助于问题的分析,又不会严重损害分析的意涵。

对现代社会科学家来说,共有悲剧是比霍布斯丛林更熟悉的起点,我第一章的分析就是由它开始的。当然,在这两种背景下,参与者间互动的形式结构,是相同的。经典的囚徒困境,最生动地概括了这种结构。

在这里,坚持单独占优势的策略的参与者产生的结果,与别的有多种供选择的策略的参与者的产生的结果比,对全体当事人更为不利。然而,我想说的是,尽管它的结构相同,但这两类社会互动的典型模型,对理解私人或单独的财产权(制度)的作用来说,意义并不相同。

现在,我们来分析典型的共有悲剧。有种能够创造价值的潜在资源,由全体参与者共同使用,每个参与者遵循效用最大化的考量,超出如下界线,扩大个人对资源的使用:这个界线是,在资源使用由集体决定的理想情境下,人们将一致同意的每个参与者应有的最适当份额的边界。

当私人选择与公共使用结合时,资源就遭受到了过度的使用;每个参与者的行为,都处于资源使用的相应边际,这就给共享资源群体中其他人的福利,造成了外在的不经济;如果通过他们自己的协议,集体地决定对私人的选择施加某些限制,则所有参与者的境况都将有所改善。

在这典型的例子中,将相关外部性内部化的一种潜在方法是,将共享资源分割给单独的使用者,用对特定被分配的资源份额的私有的或分离的财产权替代资源的共同使用。这一步骤意味着,以明显的独立的私人使用为取向,在资源的使用上,取消所有的公共或联合。

在典型的后私有化背景中,个人不再有效用最大化的激励,去过度扩大资源的使用;在修正后的私有财产权背景下,个人只是依据效用最大化的考量,以“最适宜”或者“最有效的”途径使用资源(财产),因为,任何对效率的背离,都对做出使用决定的人,直接和排他地强加了机会成本。

在私人所有权制下生产的产品的价值,与在资源共同使用之背景下生产的产品的价值间的全部差异,可称为“社会租金”,它产生于私人财产权体制的制度化。

形式上,这“租金”相当于霍布斯标本中的由和君主订立的契约生出的“租金”。这租金,一方面,衡量着私有财产权制度的生产率,另一方面,衡量着君主制度的生产率。

然而,并置这两种人们熟悉的模型,似乎有些矛盾。共有资源的私有化表明,有效改革的方向,是增加个人独立(减小依赖),相反,与霍布斯式的君主订立契约的个人间的协议则表明,有效改革的方向,是通过共享君主制下的成员资格,来增加个人的依赖。

在这里,表面的分歧,在于两种模型的重点不同。共有悲剧的比喻,主要关心的是向个人分配独立的排他权利、独立的私人领域。这种比喻会忽视(分配一旦完成)相互独立权利的实施问题。

相比之下,无政府丛林的比喻,最初关心的是,个人独立要求权的实施和保护的必要,这些要求权被假定是确立于某种先在的“自然均衡”之中。分配问题本身,从概念上讲,处于与君主订立的契约之外,除非将它适用于因要求权之有效实施生出的租金。

两种模型的差异,在解释和规范的潜能方面,都很重要。霍布斯模型,在为强制的政治-法律秩序推演合法性理论而言,具有更强的解释力:这种秩序源于参与该秩序的个人的最初协议;这种模型还表明,在权利的分配上,君主的政治权力受到个人的一套先在要求权的限制。

相比之下,共有模型的解释力就不周全。依这种模型,私有财产权的捍卫,仅仅以效率标准为基础,而且这与实施问题也无直接关系。也许人们不必吃惊,这种模型似乎更投合现代福利经济学家的意气,他们总乐于假定,政治权力会仁慈行事。

在对共有资源的份额的独立个人要求权的定义上,共有模型依然非常模糊,从而,对于可被集体用来做出最初分割的基础标准,共有模型也同样模糊。这种模型隐含的意义,似乎是说,份额分配本身,有些专断,且受制于集体单位不受约束的选择。

也就是说,受到这种模型鼓励的心灵,似乎乐意接受这样的主张,即国家“定义财产权利”。当然,对可能产生于共有悲剧的契约手段的更完整的分析,必然会遇到这类问题。但是,就推演私有财产权利的根本逻辑而言,这类因素的缺席表明,共有悲剧的比喻,属于非契约论的传统(不是契约论)。

在三体里是这样描述黑暗森林的: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

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

很多人把“黑暗森林法则”比作宇宙的“丛林法则”,但你仔细阅读就会发现,黑暗森林法则和丛林法则有本质的不同。不夸张的说,黑暗森林法则比丛林法则黑暗的不止一万倍。

从本质上来说,丛林法则以“优胜劣汰”为基本准则,最后生存下来的文明,以宇宙资源的承载力为衡量单位。而黑暗森林法则由于建立在“猜疑链”和“技术爆炸”之上,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赢者通吃的法则,即只有最发达的文明才能存活,其他所有的文明都要被毁灭,因为“别人是永恒的地狱”。

而打败地狱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彻底毁灭所有的地狱。因此当毁灭地球的歌者以全体文明个体二维化为代价来抗拒降维打击的时候,作为顶级神级文明“归零者”却选择了宇宙重启,以此一劳永逸的毁灭所有虫子和以光速、黑域为保护的次神级文明,这才是黑暗森林法则的终极法则。

问题一:什么是丛林法则? 现在人们总是在讲国际社会的丛林法则,什么是丛林法则?其实也没什么高深的理论,你只要看看“动物世界”这个节目就全都明白了。在非洲大草原上,虽说动物的种类繁多,但只有两大类,一类是食草的,一类是食肉的,食肉动物处于食物链的顶端,食草动物处于中间。这两种动物哪一种过的更安逸更舒适呢?显然是食肉动物,狮子在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睡觉休息,用于捕猎的时间很少,因为肉类的营养丰富,热量高,吃一顿能顶好几天。而那些食草动物,特别是那些体型大一些的,则是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在进食,否则就满足不了身体的需要。食草动物辛辛苦苦吃了半天,好不容易长了一点肉,最后弄不好还是成了狮子、猎豹、鬣狗的盘中餐了。这就是丛林法则中最基本的一点:弱肉强食。但在食肉动物之间还有另外一套规则,就是划分势力范围,依体型的大小、在群体中的地位来决定进食的顺序。在食肉动物之间为争夺势力范围,为消灭潜在的对手,为提升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进而获得优先进食的权力也会发生争斗,但这种争斗与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之间矛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狮子再强壮,它也不会去主动攻击鬣狗,除非鬣狗对它产生了重大威胁。因为鬣狗也有利齿,它有自卫的能力,如果为了解决一顿午饭而冒受伤的危险,成本就太高了。

现在的国际社会与非洲草原没什么两样,国际斗争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我有和平愿望,说和平发展是人类共同愿望,但人类战争从原始社会就开始了。所以不能一厢情愿地想问题,愿望归愿望,解决问题还是要现实些。我们现在生活得比以前要好,但我们不希望看到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在西方国家制定的对他们有利的国际经贸规则下,绩们辛辛苦苦劳作了半天的血汗钱被别人轻而易举的拿了去。现在世界上为争夺各种资源的斗争已日趋白热化,你不能总是猫在家里没完没了的韬光养晦,中国如果不能尽快平等的参与国际资源分配,恐怕是你薪也卧了,胆也尝了,到头来还是两手纂空拳。按有些人的看法,中国现在实力不够,等实力强了再争霸也不晚,如果当初日本人也是这么想,那现在的日本恐怕还不如中国呢。现在美国可能不会给中国充裕时间让中国在渐进式改革中崛起。为什么?你现在是最弱的时期,谁都明白你渐进的结果是什么。 说的韬光养晦,这话也都翻成英文了,人家也不是不知道。现在霸权国家目的是要把中国国内的资源掏光,然后叫你后悔。还是在2001年的时候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在美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上说:他过去经商时得到的经验是,在对手还没有崛起的时候,打倒他所用的力气最小。我们现在应该明白这一点,时不我待,中国要想更好的发展,就得尽快挤到“食肉动物”的行列里去。

问题二:丛林法则是什么 弱肉强食呗

问题三:什么是霍布斯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是英国理性主义传统的奠基人托马斯・霍布斯于1651年在他的名著《利维坦》一书中提出来的。“霍布斯丛林”是社会学中一个可怕的名词,他设想的“原始状态”下,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贫穷、孤独、肮脏、残忍和短命的”。由此生出的“丛林法则”概念则是:弱肉强食。在丛林法则下,人们之间没有道德,没有怜悯,没有互助,有的只是冷冰冰的食物链,有的只是残-暴无情和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所有人都不关心别人,所有人畅不惜牺牲别人以让自己生存,这一自我保全的利己动机是人性最根本的、决定一切的特征。

很显然,“丛林法则”的社会是赢者通吃的社会,是强者的天堂,弱者的地狱。对于弱者来说它是一个悲惨的世界,在那里他们没有人-权和自-由,等待他们的是强者的奴役和欺凌。丛林法则下的社会里没有和谐可言,因此,我们应该摒弃丛林法则的社会。但很不幸的是,目前丛林法则有在中国蔓延之势,权势对于普通公众的威严,是“丛林法则”在这里就自然而然的开始发挥其作用。

一个和谐社会,应该是强者在享有自己的自-由和权利的同时,应该给弱者留出哪怕是一点点的狭小空间,让弱者有一个转身的空间,有一个生存的立足之地。把弱者逼到无处走投无路的地步的时候,难道强者就真的能够逍遥快活了吗?中国有一句俗语叫“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因此,为了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也为了强者自己的利益,政-府该出面有所作为。为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我们要坚决制止“丛林法则”在中国蔓延。

问题四:丛林法则是个什么东西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它的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人作为高等动物,他可以改变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这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了。

《丛林法则 Jungle showdown》也是一款动物射杀人类的游戏。

详见baikebaidu/zQGl87

问题五:丛林法则的内容简介 欧洲许多学者相信,千百年来,人类思想史上具有永恒价值的处世智慧,包含于三大奇书:一是《智慧书》,二是《孙子兵法》,三是《君王论》。本书从葛拉西安《智慧书》中精粹了100则人生箴言,以西方历史中的战争谋略、宫廷政治和江湖骗局等为事例,立足于现代社会,分析了为人处世、商业竞争。行走社会、功成名就.圆润通达的种种技巧。作者以一种令人惊异的冷峻客观态度,深刻地剖析了人性底蕴方面显示出的登峰造极的智慧,为读者提供了战胜生活中的艰险,困顿与邪恶的种种神机妙策,是对《智慧书》最好的阐释解读。

问题六:与丛林法则相反的是什么法则 丛林的法则 就是汰弱留强,良驱逐劣,良吃掉劣,正版干掉盗版。而 劣币驱逐良币法则 正相反。

格雷欣法则 就是汰良留劣,劣驱逐良,劣吃掉良,盗版干掉正版。

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盗版驱逐正版”,也称格雷欣法则或格勒善定律(Gresham's Law),为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铸币局长托马斯・格雷欣(Thomas Gresham)提出。他观察到:消费者保留储存成色高的货币(undebased money)(贵金属含量高),使用成色低的货币(de互ased money)进行市场交易、流通。此后,此定理也被广泛用于非经济学的层面。

现在中国很多电视台的烂片很受欢迎。

共赢法则 零和博弈概念 共损法则。大鱼吃小鱼,巨人吃小人。《进击的巨人》里面社会有很多“长得像人的有害的吃人杀人的禽兽”, 巨大的僵尸和巨大的丧尸。

人类像家畜比喻御宅族家畜,无法适应家外面的残酷美好的现实实际的社会。

问题七:什么是丛林法则? 现在人们总是在讲国际社会的丛林法则,什么是丛林法则?其实也没什么高深的理论,你只要看看“动物世界”这个节目就全都明白了。在非洲大草原上,虽说动物的种类繁多,但只有两大类,一类是食草的,一类是食肉的,食肉动物处于食物链的顶端,食草动物处于中间。这两种动物哪一种过的更安逸更舒适呢?显然是食肉动物,狮子在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睡觉休息,用于捕猎的时间很少,因为肉类的营养丰富,热量高,吃一顿能顶好几天。而那些食草动物,特别是那些体型大一些的,则是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在进食,否则就满足不了身体的需要。食草动物辛辛苦苦吃了半天,好不容易长了一点肉,最后弄不好还是成了狮子、猎豹、鬣狗的盘中餐了。这就是丛林法则中最基本的一点:弱肉强食。但在食肉动物之间还有另外一套规则,就是划分势力范围,依体型的大小、在群体中的地位来决定进食的顺序。在食肉动物之间为争夺势力范围,为消灭潜在的对手,为提升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进而获得优先进食的权力也会发生争斗,但这种争斗与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之间矛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狮子再强壮,它也不会去主动攻击鬣狗,除非鬣狗对它产生了重大威胁。因为鬣狗也有利齿,它有自卫的能力,如果为了解决一顿午饭而冒受伤的危险,成本就太高了。

现在的国际社会与非洲草原没什么两样,国际斗争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我有和平愿望,说和平发展是人类共同愿望,但人类战争从原始社会就开始了。所以不能一厢情愿地想问题,愿望归愿望,解决问题还是要现实些。我们现在生活得比以前要好,但我们不希望看到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在西方国家制定的对他们有利的国际经贸规则下,绩们辛辛苦苦劳作了半天的血汗钱被别人轻而易举的拿了去。现在世界上为争夺各种资源的斗争已日趋白热化,你不能总是猫在家里没完没了的韬光养晦,中国如果不能尽快平等的参与国际资源分配,恐怕是你薪也卧了,胆也尝了,到头来还是两手纂空拳。按有些人的看法,中国现在实力不够,等实力强了再争霸也不晚,如果当初日本人也是这么想,那现在的日本恐怕还不如中国呢。现在美国可能不会给中国充裕时间让中国在渐进式改革中崛起。为什么?你现在是最弱的时期,谁都明白你渐进的结果是什么。 说的韬光养晦,这话也都翻成英文了,人家也不是不知道。现在霸权国家目的是要把中国国内的资源掏光,然后叫你后悔。还是在2001年的时候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在美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上说:他过去经商时得到的经验是,在对手还没有崛起的时候,打倒他所用的力气最小。我们现在应该明白这一点,时不我待,中国要想更好的发展,就得尽快挤到“食肉动物”的行列里去。

问题八:丛林法则是什么 弱肉强食呗

问题九:与丛林法则相反的是什么法则 丛林的法则 就是汰弱留强,良驱逐劣,良吃掉劣,正版干掉盗版。而 劣币驱逐良币法则 正相反。

格雷欣法则 就是汰良留劣,劣驱逐良,劣吃掉良,盗版干掉正版。

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盗版驱逐正版”,也称格雷欣法则或格勒善定律(Gresham's Law),为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铸币局长托马斯・格雷欣(Thomas Gresham)提出。他观察到:消费者保留储存成色高的货币(undebased money)(贵金属含量高),使用成色低的货币(de互ased money)进行市场交易、流通。此后,此定理也被广泛用于非经济学的层面。

现在中国很多电视台的烂片很受欢迎。

共赢法则 零和博弈概念 共损法则。大鱼吃小鱼,巨人吃小人。《进击的巨人》里面社会有很多“长得像人的有害的吃人杀人的禽兽”, 巨大的僵尸和巨大的丧尸。

人类像家畜比喻御宅族家畜,无法适应家外面的残酷美好的现实实际的社会。

问题十:丛林法则是个什么东西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它的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人作为高等动物,他可以改变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这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了。

《丛林法则 Jungle showdown》也是一款动物射杀人类的游戏。

详见baikebaidu/zQGl87

丛林法则英文是the law of the jungle。

词典:

the law of the jungle

例句:

He says the law of the jungle cannot be tolerated In France

他说,法国绝对不允许丛林法则。

the law of the jungle,字面意思是丛林法则(森林法则)。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

英语解释:

the principle that those who are strong and apply ruthless self-interest will be most successful

那些实力强大、奉行无情利己主义的人将是最成功的。

he idea that people who care only about themselves will be most likely to succeed in a society or organization

在一个社会或组织中,只关心自己的人最有可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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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法则》是2016年的法国**,2016法国**手册十佳的第八。《丛林法则》故事讲的是圭亚那雨林秘境中,所催生的一段不可思议爱情。据说是一部讽刺官僚主义的癫狂喜剧片 。

第8集。

名侦探学院6节目是一档以益智成长真人秀节目,高智商嘉宾文韬、齐思钧、蒲熠星、何运晨、曹恩齐、唐九洲、石凯将通过三次的集体录制,体验到五个精彩而富有意义的剧情故事。他们将面临对他们益智力、观察力、判断力、决策力、沟通力、协作力等能力的考验和对决,凭借自己的脑力,争取属于个人和集体的荣誉。

黑暗森林法则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

一旦被发现,能生存下来的是只有一方,或者都不能生存

(可以从地球中的国家间文明发展,以小看大分析宇宙文明发展方向。)

基本公理

宇宙社会学基本公理:

1、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

2、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基本保持不变。

重要推论

猜疑链和技术爆炸

“文明间的善意和恶意。善和恶这类字眼放到科学中是不严谨的,所以需要对它们的含义加以限制:善意就是指不主动攻击和消灭其他文明,恶意则相反。这是最低的善意了吧。” ——刘慈欣《三体2:黑暗森林》

一个文明不能判断另一个文明是善文明还是恶文明

一个文明不能判断另一个文明认为本文明是善文明还是恶文明

一个文明不能判断另一个文明是否会对本文明发起攻击

一个文明无法判断另一个文明对自己是善意或恶意的

一个文明无法判断另一个文明认为自己是善意或恶意的

一个文明无法判断另一个文明判断自己对它是善意或恶意的

……

猜疑链性质:(1)由于距离间隔以及文化、物种差异,宇宙文明间猜疑链一经形成即坚不可摧。(2)猜疑链导致文明无法互相判断彼此之间的善恶并最终驱使两方相互敌视。(3)猜疑链的结果与两文明具体道德取向无关。

“人类共同的物种、相近的文化、同处一个相互依存的生态圈、近在咫尺的距离,在这样的环境下,猜疑链只能延伸一至两层就会被交流所消解。但在太空中,猜疑链则可能延伸得很长,在被交流所消解之前,黑暗战役那样的事已经发生了。……在真正的宇宙文明中,不同种族之间的生物学差异可能达到门甚至界一级,文化上的差异更是不可想象,且相隔着无比遥远的距离,它们之间猜疑链几乎是坚不可摧的。……不管文明在其内部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在进入猜疑链构成的网络中后都会变成同一种东西。”——刘慈欣《三体2:黑暗森林》

技术爆炸:文明进步的速度和加速度不见得是一致的,弱小的文明很可能在短时间内超越强大的文明。可能由内因或者外因(例如宇宙文明的交流)引发。原著中认为人类步入工业革命后短短两百余年巨大的技术飞跃(较于人类物种存在的三百万年与七千余年的文明)即是一例(刘慈欣《三体2:黑暗森林》)。

演绎体系

一 由物质守恒与文明的指数级扩张推导出文明间的根本性矛盾。

二 具体到两个文明A,B的接触。

不妨假设A先发现B。

由于公理1,两方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必须先判断对方善意恶意,“善意文明并不能预先把别的文明也想成善意的”。

(1)若A选择与B交流,则由于上述的相互判断,猜疑链形成,同时A暴露己方存在。若AB实力相当,则猜疑链后B对A构成实际威胁;若B落后于A,则技术爆炸(可能由A的交流引发)可能使B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对A形成威胁。

(2)若A选择隐蔽,则B技术发展后仍会发现A,猜疑链发生,A的存在暴露,转化为第一种情况。

由公理1和猜疑链性质,得出结论:若文明A发现文明B,A只能对B施以打击。

“总结起来,一、让你知道我的存在;二、让你存在下去,对我来说都是危险的,都违反第一条公理。”——刘慈欣《三体2:黑暗森林》

三 (黑暗森林打击)若一个文明通过某种方式得知另一文明存在的可能性,则有一定概率发动不加侦查的随意打击。由于具有打击能力的文明数量极多,因此一个坐标暴露后,无论是否真的具有文明,必然受到随意性质的打击。

“一个黑暗森林中的猎手……突然看到……所有猎手都能认出的字标示出的森林中的一个位置……假设林中有一百万个猎手(在银河系数千亿颗恒星中存在的文明数量可能千百倍于此),可能有九十万个对这个标示不予理会;在剩下的十万个猎手中,可能有九万个对那个位置进行探测,证实其没有生物后也不予理会;那么在最后剩下的一万个猎手中,肯定有人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向那个位置开一枪试试,因为对技术发展到某种程度的文明来说,攻击可能比探测省力,也比探测安全,如果那个位置真的什么都没有,自己也没什么损失。”——刘慈欣《三体2:黑暗森林》

四 对于“大寂静”即费米悖论提出了一个可能的解释。技术等级较高的文明倾向于隐藏自己,使其他文明难以探查。暴露自己的文明在黑暗森林打击中被消灭。生存选择的结果是所有的文明都变得难以发现。

以上内容出于对刘慈欣《三体2:黑暗森林》相关内容的归纳整理。

质疑

部分人认为黑暗森林法则并不严密,几个假设很难成立:

质疑1:“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这点就有问题。现在地球社会的发展就看得出来,有些文明是在扩展的,有些是在萎缩的;有些人口在增加,有些却在减少(人口负增长不稀罕吧),怎么能说是不断的、无限的在扩张呢?而且现在有一种比较得到认可的观点,认为文明是有寿命的,跟人一样会生老病死,而文明的寿命对于动则多少万年的天文寿命来说,太短,所以这个假设暂未看到有证据支持。

质疑2:猜疑链则是博弈论里的基本概念,归结起来就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而信息不对称在人类社会也普遍存在,为何大家没有打的天翻地覆你死我活?交流!这点三体也说了,但是它认为交流成本比直接攻击的成本大,这个假设也是漏洞颇大,不仅因为交流传递信息即可,攻击至少要传递一定数量级的能量和物质,这二者不在一个量级上,我对你说话容易还是我打死你容易?哪怕你是小蚂蚁更因为攻击本身会暴露攻击者位置,可能遭到反击,这也是巨大的风险。而且交流还有可能有巨大的好处,例如三体人对唯一一个地球人的重视,他带去的童话啊什么的都能够提高三体人的生活质量,这点描写的很符合现实。互通有无大多数时候比闭关锁国好。一面是有巨大利益和较小成本的交流沟通,一面是有着较大成本和巨大风险的打击,你说应该选什么策略?

质疑3:技术爆炸这个更是漏洞多,不是说技术爆炸不存在,而是说技术爆炸的概率是总体均等的,你能爆我也能爆,怎么能说落后文明就能爆,而强大文明就不能爆呢?技术爆炸的原因非常复杂,有本身的规律也有文明内部比如战争的促进 后发优势 等等,怎么能轻易得出落后文明必能赶超的结论呢?

综上,黑暗森林法则仅是作者推测,存在很多漏洞,仅仅是一个理论。但黑暗森林法则作为一个科幻的核心创想来说,无疑是一项很高的成就。

三体整个小说最出彩的地方在时空跨度的描写、三观的颠覆和诡异如侦探推理般的情节,而不在森林法则。

部分人对质疑的反驳:

反驳1: 质疑1考虑的问题局限于狭隘的地球和人类种族中。文明、猜疑链和技术爆炸三者均是以宇宙为范畴,以物种为单位的描述。而质疑1很明显建立在以地球,甚至以大洲为单位的狭隘边际内,限制在某个人种甚至某个国家为单位的发展过程中。虽然地球某些种族“有些人口在增加,有些却在减少”,但对于整个地球“人类”这个物种来说,以人类作为一个文明的整体,并以世纪为单位来看,人类文明无疑是加速甚至爆炸增长的。因此质疑1讨论的级别相差太远,根本没有可比性。

反驳2:“交流成本比直接攻击的成本大”,这个假设对于落后的文明来说,的确是不合情理的,但对于高级的文明来说,攻击绝对比交流简单实在的多,小说中也指出:“因为对技术发展到某种程度的文明来说,攻击可能比探测省力,也比探测安全”。 举个例子:假若你(高级文明)看到一只蚊子(低级文明),你是一巴掌打了过去,还是把脸贴近它跟它交流了?很显然,大部分人会选择一巴掌过去!再如:你看到一只食人蚁(注意这个名称),你会蹲下来和它交流它是否有意向要吃掉你?还是会直接用脚踩死它?答案不言而喻。对于低等级文明,高等级文明根本可以忽略你的沟通。即,"毁灭你,与你有何相干?"。

问题在于如果不做探测,你确定你看到的是蚊子,而不是一只霸王龙?

而且不同物种的个体之间与文明之间没有有可比性。狮子会一口咬死猎物,只要能吃,而人会怕稀有物种灭绝而予以保护,就算那个物种的肉再好吃,这是智力与否的差别。

交流和攻击的成本主要在于时间(因为时间可以创就强大的对手),比如两个星系相距10光年,用质粒或二向箔打击只需要以接近光速行进单程的时间就是十多年,而交流以光速传递需要好几个来回才能说清,而几百年过去了,技术爆炸的可能性增大,最后导致交流的另一方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威胁,因此交流从长期来说存在风险。何况,茫茫宇宙随时都可能出现第三者恶意的文明。

另外,质疑2认为“攻击本身会暴露攻击者位置”,其实不然,对于高级的文明来说,它完全可以派遣一批“远征军”在任意的地方攻击你,而不是在母星球直接发起攻击,这样就不会暴露攻击者的位置。

问题在于“远征军”也好,“殖民星”也罢,必然会和母星有各种联系,比如舰队运行轨迹,通信痕迹。对于更高级的文明来说,这些痕迹简直就是引路的灯塔。

但同时高级文明可以做到行踪的隐藏从而避免被其他更高级文明的的捕捉:黑猫警长中的单只耳走了两条路径,一条是通往正确的一条是通往错误的,而单只耳却把正确的路径隐匿起来做到行踪的隐藏。假若单只耳一条路径都没有留下,那么就会让别的文明认为没有通讯信息。但是单只耳是在已被发现的情况下进行伪装,如若全部隐匿则会分兵两路自己早晚都会暴露。如若进行踪迹伪造则会顺手牵羊的帮自己消灭。做到了不费一兵一卒便大获全胜,但也无法排除比可伪造文明的更高级文明即可识别伪装文明。例如一个每天都在上网页的一个悠闲人士,那么他可以做到一眼识别此网页是否有意义是否是为伪装广告。

反驳3:首先,并不是说落后文明技术爆炸可能性大,即使是均等概率,以一个文明来讲也是不能承受1/2的毁灭几率的。其次,最重要其实是发生的时间。概率是均等的,但是时间线一定是不一致的。A文明不可能确定在B文明技术爆炸并超越自己后,还能否有足够的时间等到自己的技术爆炸!

另外,“技术爆炸”可能性是有条件的。若两个文明彼此都不与外部文明进行信息交流,则落后文明和先进文明的技术爆炸都是均等概率发生的。但一旦发生交流或者攻击不彻底,落后文明的技术爆炸的概率要比先进文明大。这是由于信息交流后,不管是有意或无意,都会给落后文明指引一条技术爆炸方向(打个比方说:清朝闭关锁国不与外界交流,一旦被西方列强打开国门,这种被迫的交流或者说不彻底的攻击,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都会指导技术发展方向和加速社会的发展。从而提前引发技术爆炸,如会在短时间内,学习西方的蒸汽机、电气、物理生物科学等技术。可以说洋务运动就是由于与西方的交流而引发的,倘若西方没有打开清朝的大门,试问洋务运动还会发生吗,估计到现在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是蒸汽机呢。另外攻击必须彻底摧毁对方,否则将来会受到毁灭性的报复。

反驳4:宇宙社会学基本公理:第二条、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基本保持不变。

此条的说法有问题,物质总量不变和是否竞争没有关系,大家竞争的实际上是资源。但按照现在的说法资源其实是一种知识。就比如:现在大家都看石油是资源,但古人只能用他来做spa,现在大家都知道核聚变材料就在大海中,但还没有人将大海作为资源象石油一样竞争。如果以此为推理基础,在进行推理,我们与外星人的合作的好处就会大于竞争。因为竞争是没有办法产生超过合作的知识提升的。

你好,丛林法则从狭隘的角度来看就是弱肉强食,这是它最典型的特征。自然界中存在丛林法则是必然的。因为整个自然界的生存资源在总数上是有限的,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自然就会出现有我没你、有你没我的竞争,实力不够的生物只好被淘汰,成为生物链上上一级生物口中之餐。俗话"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就是对这一现象最通俗的描述。弱肉强食就是动物界的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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