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原指无家可归的人,今天,一提“流氓”这个词,我们就产生厌恶、反感的心理。按现代汉语的解释,“流氓”从广义上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从狭义上指侮辱女性的人。然而,从词源上来看,“流氓”最早并不是指坏人。
流氓的本义是指四处流浪、无家可归的人,在古代并不含贬义。流,是像水一样流动,无立足之处的意思;氓,古代指的是“民”。民,按郭沫若解释,甲骨文是画的一支锥子刺瞎一只眼的形状。上古各社会集团互相征战,抓的战俘都是奴隶,为了不让他们跑掉,不但戴上木枷,还刺瞎一只眼睛。“民”因此就指那些失去自由的劳动者了,所谓“以锥刺目者为民”。后来,阶级关系发生变化,自耕农和小生产者也可以称为“民”,这是因为他们与过去的奴隶一样从事劳动的缘故。这一来,“民”可指固定的耕作者了,过去它所指的逃亡农奴的本义则用“氓”来表示,字形加个“亡”,是因为这些人离国离家,流亡在外。“亡”不是死,而是“逃走”的意思。
既然“氓”是抛家离国、四处迁徙的人,那么“流氓”也是四处漂流、无家可归的人。在统治者眼里,这种贱民是无所顾忌的,他们没有职业,没有家庭拖累,为了活命,他们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他们没有妻子,因而爱说粗话,下流地侮辱妇女。这样一来,词义发生了变化,“流氓”便成了对坏人的鄙称,产生了贬义,含有“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意思了。不但有这种行为的人被骂为“流氓”,这些行为本身也可称“流氓”,比如放刁撒赖、侮辱妇女等行为都被称为“耍流氓”。
总的说来,“氓”和“流氓”本来在古代无贬义,指“无业游民”,是个中性词,《诗经》就常把普通人称为“氓”。“氓”的中性义在现代汉语中还可以见到迹象。由此可见,“流氓”由中性词变为贬义词,人的主观认识是起了促进作用的。
题库内容:
流氓的解释
(1) [rogue;hoodlum;ganster;hooligan;loafer; scoundrel]∶指无固定工作、经常寻衅闹事的人 流氓团伙 (2) [immoral behavior;hooliganism]∶ 恶劣 下流的行为 耍流氓 详细解释 (1)本指无业游民。后用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 陈白尘 等 《乌鸦与麻雀》 第四章六:“流氓甲挥手,乙、丙二人便冲进后客堂。” (2)施展下流手段、放刁撒泼等恶劣行为。
词语分解
流的解释 流 ú 液体移动:流水。流汗。流血。流泪。流程。流泻。流质。流水不腐。汗流浃背。 随波逐流 ( 随着 波浪起伏,跟着流水漂荡,喻没有主见,随着潮流走)。 像水那样流动不定:流转(僴 )。流通。流寇。流浪。流离 氓的解释 氓 é 古代称民(特指外来的):氓隶(充当隶役的平民)。群氓。 氓 á 〔流氓〕见“ 部首 :氏; 流”。 部首:氏。
提到“流氓”一词,人们并不陌生,然而若要细究其实质却很难道明其所以然。即使检索一些辞书,也并不是轻易就能搞清楚的。有些辞书对此也未作收录,有的虽已收录,但却释义不详。所以,研究流氓文化,首先必须对流氓的定义作一番认真的探究。从有关辞典的释义来看,对流氓所下的定义大致如下:一是指居所不定之流浪者。二是指所谓的莠民。如《中文大辞典》解释为:“今谓扰乱社会秩序安宁、专事不良行为者,亦曰流氓,与无赖同。”(《中文大辞典》第19册,中国文化研究所印行,第205页)仅就这两种解释来看,其第一义是语源的阐释,属广义概念;第二义属社会学的诠释,当属狭义的定义。罗竹风主编的《汉语大词典》则对“流氓”一词作如下解释:一是本指无业游民,后用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二是指施展下流手段、放刁撒泼等行为(《汉语大词典》第5册,第1263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版)。又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1)原指无业游民,后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2)指放刁、撒赖、施展下流手段等恶劣行为的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从上述辞书中的解释看,基本上是从两个方面加以解释的:一是在职业方面指“无业”;二是在行为方面指“不务正业,手段下流,为非作歹”。以上仅仅是来自部分辞书的解释,还有其他一些文献资料的解释。情况大体如下:马克思、恩格斯早年在其著作《***宣言》中就对“流氓”一词有所揭示。书中对“流氓无产阶级”一词,曾作如下解释:“流氓无产阶级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他们有时也被无产阶级革命卷到运动里来,但是,由于他们的整个生活状况,他们更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2、254页)《***宣言》还认为,在中世纪被反动派称许的流氓的好勇斗狠,是以“懒散怠惰”作为它的相应的补充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2、254页)。马、恩对这一阶层的认识侧重于社会地位、社会阶层和行为特征等三个方面,即“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和“好勇斗狠”、“懒散怠惰”等方面。这是对流氓无产者的基本品质的深刻揭示。马、恩对“流氓无产阶级”品质的揭示带有其深刻的阶级特性,并更多地着力于这个社会阶层的政治特点,有其独到之处。后来《不列颠百科全书》引入“流氓无产阶级”这一概念时,就基本以《***宣言》作为其解释的依据。1931年,鲁迅在上海东亚同文书院作题为《流氓与文学》的讲演时,曾对“流氓”一词作过如下界定:“流氓等于无赖子加上壮士、加三百代言。流氓的造成,大约有两种东西:一种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种是墨子之徒,就是侠。这两种东西本来也很好,可是后来他们的思想一堕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 (转引自1992年1月16日《文学报》)文中的“无赖子”、“壮士”、“三百代言”都是日语词汇,即无赖、流氓、痞子的意思。这里使用日语词汇,大概与此文先期刊发于日本有关,不过,除了“三百代言”一称外,其他如“无赖子”、“壮士”等称,中国自古即有之,也作流氓解。此外,完颜绍元在其所著《流氓的变迁》一书中,对“流氓”一称作了如下界定:流氓“是脱离了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田地,因此没有正当的业务可恃且又愚昧无知的社会底层成员;而作为流氓之‘流’的字义中,又可包涵或引申出向坏的方向嬗变以及放纵成弊等内容。合而言之,大致可以把‘流氓’一词从词义上界定为:特指脱离生产不务正业而在社会上游荡,并以悖离传统道德文化和破坏社会秩序为基本行为特征的不良分子。” (完颜绍元:《流氓的变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从上述各种界定中不难看出,“流氓”一称包涵着三层含义:一是从职业方面看,基本属于无业或不务正业者。这些人大都是“浮浪为事者,犹日本谓浪人,北京谓土混混,杭州谓光棍,扬州谓青皮。”(胡祖德:《沪谚外编·新词典》)这是胡祖德为流氓所下的定义。从胡的这一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心目中的流氓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无产无业”。后来,徐珂在著《清稗类钞》一书时,也援引上述说法,即:“此类随地皆有,京师谓之混混,杭州谓之光棍,扬州谓之青皮,名虽各异,其实一也。”(徐珂:《清稗类钞·方言类·上海方言》)该书还说:“上海之流氓,即地棍也。其人大抵各戴其魁,横行于市,互相团结,脉络贯通,至少可有八千余人。平日皆无职业,专事游荡,设阱陷人。今试执其一而问之曰:‘何业?’则必嗫嚅而对曰:‘白相。’一若白相二字,为惟一之职业也者。”(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上海之地棍》)那么什么叫“白相”?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如果将上海之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鲁迅:《吃“白相饭”》,《鲁迅全集》第三卷)从以上几条资料中,我们不难看出,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肯定了流氓无业与不务正业这一点。
在古代流氓的定义为:
1、从职业方面看,基本属于无业或不务正业者。这些人大都是胡祖德《沪谚外编·新词典》书中浮浪为事者,犹日本谓浪人,北京谓土混混,杭州谓光棍,扬州谓青皮。这是胡祖德为流氓所下的定义;
2、从行为特征来看,流氓具有为非作歹,扰乱社会秩序的特点。为非作歹,扰乱社会秩序,这较之原本意义上的流氓定义在外延上有所扩大,并且这种意义上的流氓较之前者要晚些。这种为非作歹意义上的流氓,在清代史料中已大量出现;
3、从道德规范的角度看,流氓主要是以放刁、撒赖、施展下流手法,诸如斗殴、猥亵强奸妇女等恶劣行为,或以此恶劣行为扰乱、破坏社会秩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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