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阶级是如何产生的现在还有地主吗

招商银行一卡通2023-04-25  28

地主阶级是封建社会当中的产物,一直到了新中国成立后才彻底消失。地主阶级所以会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在古代时土地可以随意进行买卖,因此某些人凭着手中雄厚经济实力拥有了大量土地,然后再租给农民种植,并且从中收取地租。另一种是贵族阶层通过特权拥有了土地所有权,原土地拥有者要么离开,要么只有耕种权并且每年要交租。而现代社会当中,我国规定土地只属于国家或集体,而不能属于某一个人,并且个人之间可以进行租赁却无法进行买卖,所以并不会直接出现地主。当然如果一个人想要耕种大批土地,那可以向国家或集体进行承包,但所有权并不属于是他本人。

1、古代土地可以随意买卖

封建王朝持续了几千年,在这个漫长过程当中,土地一直被少数人所拥有。尤其是土地可以进行随意买卖,当一个人经济实力比较雄厚时,他就可以购买大批良田最终成为地主阶级。而这些土地他一人种不过来,于是再次租给农民并且进行剥削。

2、地主阶级多来自于贵族当中

封建王朝当中,皇亲贵族普遍都有大量土地,而且这些土地是世代拥有。还有一些人原本是普通人,但因为对国家有功,所以皇帝赏赐给他本人大量农田,最终这些人也成为了地主阶级。地主阶级间相互进行土地买卖或兼并,最终穷者更穷富者更富。

3、现代社会不会再有地主产生

新中国成立后地主阶级彻底消失,全国范围内所有土地都归国家与集体所有。虽然某些人手中有几百亩甚至上千亩土地,但也仅仅是拥有耕种权,只是从国家或集体手中承包过去。国家不会将这些土地卖给个人,因此保证了不会再有地主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提起地主一词,就等同于剥削压迫。当时广泛流传家喻户晓的一首歌《谁养活谁呀?》,活现了人们对地主的形象认知。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几乎所有被迫害过的各类人士都有了个交待。唯独大革命以来,地主就是被打倒的对象,伏罪时间之长-——七十多年,株连子孙之众,子孙三代皆代受罚,乃古今中外之最,皇朝时期的株连九族也是同一时期的痛快一死了事,而这次株连几十年多少辈都更为奇特求死不得,求生不能的身心摧残,大有过之而无不及。延及五十余载至今无人问津。但是地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却存在过两千余年。连历史书籍上的帝王将相这些最大的统治剥削阶级,都有功过之评,小说戏剧之演,也有个是非之分,唯独地主,无一是处,是否他们自产生之日起,就负有胎记的原罪?遗传之因子?果真如此,历史将成一片虚无。

究竟为什么地主在历史的长河上能够看到那么多太阳和月亮?到底又起过什么作用?这就是笔者所想要探索的问题。

如果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观察历史现象,如果不只从意识形态上讲,而从学术研究上,地主这个群体在历史上的发生发展规律,也许并非一无是处。

一、 地主的产生与变迁:

从奴隶社会分解出来的自耕农起,虽然历代王朝更替时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溯土之滨莫非王民,土地从王权所有制起,既而由国家授田制,到绝大部分土地都演变成个人所有的私有制。相对于奴隶所有制、国家公有制来说,这种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发展是有了很大进步。因为奴隶制时奴隶是没有人身自由,而封建时代的佃农与土地主人只是租赁土地的契约关系。所以从历史发展规律来看,后者比前者是历史一大进步。

人与地 ,人的发展历史大多时期是人与土地的关系。古时候人少地多,就争奴隶,用以劳动。渐渐人多地少了,就争城夺地。于是来场战争,战争之后,就要死掉大批人。换个朝代,逐渐恢复,人又多了。元末明初,发生次“洪武血洗”,于是扯江西,填湖南,来个大移民。例如移来湖南常宁的人,初来时,插标为记,任民圈地,以后又从湖南分迁四川。中国两千多年来,就是人争土地。这就是农耕社会人与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

西方社会,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现代化起,人的发展逐渐转移到第二、三产业领域,人与土地的关系,就渐渐缓和下来。于是他们的企业家和地主便将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用到经营土地上,变成了现代化的农业企业。消灭了地主也消灭了农民。

可是在不发达和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由于科学技术滞后,生产效率偏低,而人又大量增添,依赖土地生活者日益变成严重问题。于是民国初年,有识之士,开始往城市工商业转移,但是由于民国时期国无宁日,连年战乱,社会不稳,工商业者首当其充,于是资本家又将部分资本转往乡村,购买土地,以求安定生活。此其中国工商业难以发达,而地主不减原因之一。

中国传统文化观念,是落叶归根,凡在外做官经商者未到老时便到乡下购置地产,一旦老了便告老还乡,或者出了问题就退往乡下一蹲,这就叫狡兔有三穴。此又是中国乡村虽然落后,但人们还是希望定居乡村。因此又是地主难以减少原因之一。

二、地主所有制为什么在历史发展中能够存在两千多年之久?

1、乡间人们需要人际相通、钱物借贷、这中间自然发生土地买卖,也就形成社会人际的正常秩序。于是土地不断变化,贫富时有分化,拥有土地多者,就变成了地主,无地或少地的成了贫农或雇农,土地比他们又多一点的能够维持一家生计的成了中农,土地再多一点或租他人的土地耕作、或出租一些土地给他人耕种而想将来生活更好点的叫做富农。于是农耕社会里的人就以拥有土地多少分成了多种阶层。但是这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正如古云: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民间也说:“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又道是“风水轮流转”,“哪有穷人穷到底,哪有富贵栽了根”。这都是形容贫富在不断变化的。

土地分化有多种原因:既有因人有天赋的智愚之异,又有后天的贤能与不孝之别。既有变化莫择的天灾、人祸横飞,还有偶然的机遇优劣之变。既有父辈先人遗产之惠,又有个人为非作歹而身败名裂之惨。陶潜曾写过的《桃花源记》那种“男耕女织,怡然自乐”的人际间毫无差别的社会,最后还是让渔人迷惘得“不知所终”。因此多元化的人际社会的风险与机遇并存。

2、人们不仅可以有梦想成真的浪漫,更需要现实的吃喝拉撒,特别在农耕社会里人们除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以填饱肚子外,还要娶妻活子、成家立业、传宗接代、抗灾治病、养老送终,甚至还要活得快活点,都是做人的应有之义。当时又没有工业化,以上诸问题都是靠买卖或出租土地来解决。于是贫农租地或当雇庸以争生存,中农买地以保温饱,富农以积地图发展。古先哲孟子曰:人无恒产,则无恒心。否则,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成了你的,天下还不大乱。但是人们这样苦干一辈子,就能到头了吗?对于这个家庭来说,于是就想到最后得个安康、享受一点。于是地主产生了。从这个涵义上来说,地主这个阶层就是农民尚往的目标。于是地主又是乡间的储蓄所。

3、但是这还没有个完,随着社会文明进化的发展,于是进一步又想到关心自己又关注社会群体来。这种想法就不是单靠种地人所能想的,即使能想也是无财力所能做到的。例如不但送自己子女读书,还要办族学、乡学以培养社会人才。过去朝庭开科取士,选拔人才,但是发蒙起到考试的成长过程,培养读书人的这个关键的环节就都是靠民间来完成的。于是地主就是国家培养和输送人才的唯一力量。至于人民的爱国主义教育也都是地主们传承的。这种现像直到清末科举废学校兴开始,将教育转移到学校。但是乡学甚至高等学堂也还多数是地主与其士绅出钱出力办起来的。

4、还要有人维持乡村治安、发展文化、社会救济、关心公益、祭祀祖宗、传承道德等等,自然都落到地主族群。地主出钱,地主中精英的士绅、族长劳心,于是社会有序了。当时朝政不下县,乡村一切公共事务的管理就都是地主中的士绅、族群担负了。即使当时也产生过一些贫寒出身的人才,但是好多都与地主们有一定渊缘,或在地主家主办的私塾寄读,或者地方和族间公产的支助下得成。完全由自己打造的人才,除非是投犁锄从军的武士了。

5、历史上的田粮国课,多数时间主要是按土地计征,而地主田多,自然这笔负担的大多数就落在地主头上了。所以地主又是国家财政的有力支撑者。即使有征兵服役之事,地主很少出力,但是他们也必须出钱换人去做。

所以地主阶层在当时就是乡村社会和谐与稳安的一股重要支柱。

因此中国任你改朝换代,除非战火直接烧到村庄人们的家园,它是难以乱的。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能够长期维持的结果。所以从历史的发展来说,地主族群在几千年漫长的农耕社会应是有其历史功劳的。就以中国历史上的无数次农民革命的兴起,也大多数有地主阶层中的精英分子参与甚至领导的。就是中国***的革命历史来看,领导农民革命者也是很多地主阶层家中出身的精英人士。

当然只要是有人群所在,什么阶层必定都有好人和坏人,地主阶层也逃不出这个规律。好人、坏人,好事、坏事都有。但是从农耕时代的整个地主阶层来说,在历史上还是有他的应有功能这点应该承认的。这就是地主的社会价值。地主阶层能够生存几千年的应有之道。

1950年6月30日开始,中国开始了全国范围的农村阶级成分的划分。即根据当时中国的土改现状和需要,将农村阶级划分成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土改、文革期间,地主们被纷纷打倒,土地也被没收,改革开放后,地主们平反,但土地已经全面收归国有。

[名词解释]:

1指在社会处于封建特征的时期,具备土地作为产业资本的一个阶级的人的简称。在东方和西方社会,有着不同的概念。西方学指的是农场主Farmer (注:Farmer在中文翻译为农民,在英文中其实是指具备土地作为产业资本的人,因为西方实行的是农场化管理,故农场主即为地主)。东方学说中古代未有这个称呼,近代引进这个称呼后,泛指具备相对多的土地作为资本的人。相对的概念十分宽泛,但多数地方以聚集地为概念。

2指住在本地的人(跟外地来的客人相对)。例:略尽地主之谊。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企业实际上也是地主(尽管没有土地所有权)。

朱宣咸版画《斗地主》1950年作

4城中村的村民并不从事农业,仅靠土地及其附属建筑物出租就能生活,变成了新时代的地主。

地主

地主阶级是地主制经济下的主要剥削阶级,也是封建社会主要的统治阶级。它具有按封建等级制度划分的阶层。在中国,地主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 有具有较高社会地位、享有政治特权的世族地主、缙绅地主,他们凭借世袭的或非世袭的地位和特权。

② 有社会地位较低、没有政治特权的庶民地主。他们主要是中小地主。他们既受豪强地主欺凌,自己又得勤于劳作,忙时也要雇人。由于土地可以买卖,地主阶级的成份常有变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取得地主身份所需土地的最低必要量降低,庶民地主在人数上的优势增大。在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后,工商业者购买土地,出现工商业地主。后来的典型所谓刘文彩,周扒皮均为捏造和栽赃出来的典型。刘文彩是个大慈善家,这一点已经被当地政府承认。大多数地主

从奴隶社会分解出来的自耕农起,虽然历代王朝更替时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溯土之滨莫非王民,土地从王权所有制起,既而由国家授田制,到绝大部分土地都演变成个人所有的私有制。相对于奴隶所有制、国家公有制来说,这种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发展是有了很大进步。因为奴隶制时奴隶是没有人身自由,而封建时代的佃农与土地主人只是租赁土地的契约关系。所以从历史发展规律来看,后者比前者是历史一大进步。

地主

人与地 ,人的发展历史大多时期是人与土地的关系。古时候人少地多,就争奴隶,用以劳动。渐渐人多地少了,就争城夺地。于是来场战争,战争之后,就要死掉大批人。换个朝代,逐渐恢复,人又多了。元末明初,发生次“洪武血洗”,于是扯江西,填湖南,来个大移民。例如移来湖南常宁的人,初来时,插标为记,任民圈地,以后又从湖南分迁四川。中国两千多年来,就是人争土地。这就是农耕社会人与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

西方社会,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现代化起,人的发展逐渐转移到第二、三产业领域,人与土地的关系,就渐渐缓和下来。于是他们的企业家和地主便将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用到经营土地上,变成了现代化的农业企业。消灭了地主也消灭了农民。

可是在不发达和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由于科学技术滞后,生产效率偏低,而人又大量增添,依赖土地生活者日益变成严重问题。于是民国初年,有识之士,开始往城市工商业转移,但是由于民国时期国无宁日,连年战乱,社会不稳,工商业者首当其冲,于是资本家又将部分资本转往乡村,购买土地,以求安定生活。此其中国工商业难以发达,而地主不减原因之一。

中国传统文化观念,是落叶归根,凡在外做官经商者未到老时便到乡下购置地产,一旦老了便告老还乡,或者出了问题就退往乡下一蹲,这就叫狡兔有三穴。此又是中国乡村虽然落后,但人们还是希望定居乡村。因此又是地主难以减少原因之一。

地主一开始只是一个学术概念,后在新文化运动中,作为旧时代的一个代表被推上了批判的前台。这是由资产阶级及后来的社会主义者各自的历史责任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特别声明生产关系与生产资料的关系。在奴隶制向封建社会过渡后,地主作为新兴统治阶级,起到了推进历史发展的作用。地主与宗法制度联系在一起,与奴隶制度相比,重点强调了道德的重要性。这时候,在东方和西方就发生了截然不同的两个封建社会特征。西方封建社会强调神学,不强调人的重要性,导致了剥夺人性的暴力封建,没起到推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很快被推翻。而在中国,统治者不断的用儒学,法学,道学等学说作为国家的至高法典。这些学说,均强调人的作为,无论是有为还是无为,都强调了人的能动性。 地主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维护道德体系的作用,许多地主同时为宗族领袖。这些宗族领袖,在道德面前,有时候表现的非常铁血,甚至于对亲子下手。 中国的封建地主传递性差,所谓“富不过三代”就是这个道理,这是由于古代中国人对于天灾人祸的抵御力很差造成的。例如,在清军打入江南后,众多反抗清军的地主仕绅被变为奴隶,其后代需要遇到赦免方可返回,返回后就属于社会的底层阶级了。而任何的有才能的人均可以变为这个阶级,比如朱元璋。

地主阶级由于这类道德体系,加上自己具备比一般人多的资产,故而享受了类领袖的特权。而在特权面前,就缺乏了对人性的约束。导致部分地主欺压乡里。这类地主同时会受到封建社会体系的批判,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对这类人进行大力的批判。 中国任何一个阶段的地主数量都是惊人的。这些地主中绝大多数属于底层地主,通过勤俭节约(这也造就了地主刻薄的印象,典型代表是周扒皮)来积累财富,而积累财富后就大肆买地。中国传统观念为一切为了子孙后代,所以,多数发家地主生活过的很艰辛,然后节省下来来购买土地给子孙。这个过程充满风险,任何一次得病,或者天灾都可能使他们的努力白费,而沦落为佃农。鲁迅父亲就是由于得病,才家道中落。

正是由于这个过程的艰苦度高,当地主土地足够多的时候,开始雇佣别人,这时候对于雇工的待遇也比较差。当然,多数地主自己也吃的不好,和雇工一起吃,这是为了再次积累财富。而部分地主开始靠雇工享受,在封建社会地产量非常低的情况下,多数都“坐吃山空”,不得不将地转让给别人,自己沦为佃农。

这只是底层地主的生活,极少数底层地主可以靠自己努力变为大地主。而王朝统治者的子女和世袭的公侯的子女,以及贪赃枉法的贪官的子女则可以名正言顺的称谓大地主。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古代官员卸任后并无特权,史书记载,很多官员卸任后几乎沦为贫农。

靠特权或者贪赃枉法当上地主者,特权对于他们更重要,道德变会变得很低。他们欺压小地主,通常通过强抢豪夺或者低价强制购入的方式获取大量的土地,导致土地兼并十分厉害。一度,不到地主阶级人数5%的人掌握了不少于50%的土地。当这种兼并达到一定程度,受过教育但目前破产的小地主就会和赤贫层起来反抗,这便是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真正的赤贫阶层是没有能力上学,也不能成为起义领袖的)。起义一旦发生,部分的弱势大地主就会蜂拥的靠镇压民暴的名义,来推翻现统治阶级。这个过程中,起义军本质上也是一支推翻力量,多个力量和统治阶级进行战争,最终由一个力量胜利后,称为新的统治阶级,而旧的统治阶级的人的特权将被削夺。这时候,新统治层为了表现自己的道德高尚和正义,会极力的推广亲民政策,例如贞观之治。但一旦时间长,特权阶级部分人将道德再次看的很低,又导致了新的轮回。

中国的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在古代尖锐的对立并非常态。往往农民阶级希望通过努力成为地主,这便是致富。在古代各类小说中,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现。而地主阶级随时可能再次变为农民阶级。土地不断的轮换主人。这个平衡可以制约了农民阶层的反抗,也制约了地主阶级的非为。正因为这个平衡,使中国的封建社会延续了数千年。

当中国被外国侵入后,平等这个词汇成为了一个新鲜概念,自由,摆脱道德的约束也成为了一个时尚。封建道德被称为中国失败罪魁祸首。崇尚外国成为时髦,这个时髦甚至一直延续到现在。在崇尚外国的思维中,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信念,接收了包括日本,苏联,法国甚至美国的观点。其中以日本、苏联、美国的为多,这就是中国立宪派、共和派、共产派的启蒙。三个派系中,立宪派由于最倾向于封建道德,被最早抛弃。剩下的两个派别,集中将矛头指向了封建地主。从此,封建地主开始退出历史舞台,为了迫使其退出,两个派别都使用了多个方法,或者暴力夺取,或者和平赎买,瞄准的目标都是土地,最终目的是剥夺大地产者的生产资料,培育扶持自耕农阶级,这是历史的必然。

20世纪四十年代到五十年代,封建地主虽然在中国式微甚至销声匿迹,但现在又凭借市场经济改革卷土重来,只不过披上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外衣而已。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认为1933年瑞金民主中央政府为着正确地解决土地问题而公布的两个文件,即“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改革中一些问题的决定”,除开一小部分现时已不适用外,其余全部在现时的土地改革中是基本上适用的。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精神,1950年6月30日开始,我国开始了全国范围的农村阶级成分的划分。即根据当时中国的土改现状和需要,将农村阶级划分成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中农又分“上中农、中农和下中农”。地主制经济

地主制经济以中国封建社会最为典型。中国的封建地主对自有土地采取多种经营形式:有的是由自己经营,采取剥削僮奴或剥削雇工的形式;而主要的是将土地分与他人经营,采取以地租剥削依附农或佃农的形式。依附农在历代有私属徒、部曲、佃仆等类型;佃农在历代有佃客、庄户、田客、佃户等别称。唐宋以后,分租给佃农的形式逐渐排斥和代替依附农形式,成为地主制经营中的典型形式。

莫朴1948年创作的油画《清算》,朱宣咸1950年创作的版画《斗地主》。 开放分类:

社会,经济,阶级,土地,地主 “地主”在汉英词典中的解释

1a landowner; a landlord; a lord of the soil 2a host

地主指家庭拥有土地,其成员不参加劳动的人。

封建社会里最大的地主为皇帝,拥有全国土地,其它的根据级别之类的划分。从大地主下划到小地主,最后划到级别最低的农民手里。低级别的向上级定期交税。没土地的雇佣农工直接受地主使唤,为他们干活。

1950年6月30日开始,中国开始了全国范围的农村阶级成分的划分。即根据当时中国的土改现状和需要,将农村阶级划分成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

经营方式:

地主制经济以中国封建社会最为典型。中国的封建地主对自有土地采取多种经营形式:有的是由自己经营,采取剥削僮奴或剥削雇工的形式。而主要的是将土地分与他人经营,采取以地租剥削依附农或佃农的形式。

依附农在历代有私属徒、部曲、佃仆等类型。佃农在历代有佃客、庄户、田客、佃户等别称。唐宋以后,分租给佃农的形式逐渐排斥和代替依附农形式,成为地主制经营中的典型形式。

地主

一般指封建社会地主制经济下,凭借土地所有权,主要以地租形式剥削农民的土地所有者。封建社会中领主制经济下的一切大土地所有者,如封建领主亦称地主。地主制经济以中国封建社会最为典型。中国的封建地主对自有土地采取多种经营形式:有的是由自己经营,采取剥削僮奴或剥削雇工的形式;而主要的是将土地分与他人经营,采取以地租剥削依附农或佃农的形式。依附农在历代有私属徒、部曲、佃仆等类型;佃农在历代有佃客、庄户、田客、佃户等别称。唐宋以后,分租给佃农的形式逐渐排斥和代替依附农形式,成为地主制经营中的典型形式。

地主阶级是地主制经济下的主要剥削阶级,也是封建社会主要的统治阶级。它具有按封建等级制度划分的阶层。在中国,地主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有具有较高社会地位、享有政治特权的世族地主、缙绅地主,他们凭借世袭的或非世袭的地位和特权,占有或强占、强买土地。他们隐瞒地产,少纳或转嫁田赋;并常合法地或非法地庇荫亲族和其他丁口。他们是地主阶级中最保守、腐朽和反动的阶层。②有社会地位较低、没有政治特权的庶民地主。他们主要是中小地主。他们既受豪强地主欺凌,又凭借财势,勾结官府,欺压乡民。由于土地可以买卖,地主阶级的成份常有变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取得地主身份所需土地的最低必要量降低,庶民地主在人数上的优势增大。在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后,工商业者购买土地,出现工商业地主。

[地主]:1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依靠剥削农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指住在本地的人(跟外地来的客人相对)。 例:略尽地主之谊。

相关词:

地主阶级: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生的阶级。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主要是地租地主阶级: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生的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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