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详情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 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 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一、什么是销项税额
1、增值税中的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相应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二、增值税纳税地点是什么
增值税纳税地点是指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销项税额(output VAT)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属于财务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销项税额分为含税、不含税两种计算方法。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扩展资料
“销项税额抵减”专栏(借方),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此谓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如:某钢铁公司向某机械公司出售一批钢材,出厂价格为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该钢铁公司应当向机械公司收取的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1000万元×17%=170万元 此外,因为在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中,销售额包括不含税和含税两种,所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当期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等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应当按照当期销售额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在向购买方收取货款,劳务收入以外同时收取。 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与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照一下公司计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适用税率) 例如:某书店本月的图书销售收入为113万元(含增值税税额),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该书店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不含税销售额=113万元/(1+13%)=100万元 销项税额=100万元 ×13%=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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