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有哪些分类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有哪些分类,第1张

人格权包括具体人格权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还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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