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行医嘱临时医嘱临床死亡要签名吗

护士执行医嘱临时医嘱临床死亡要签名吗,第1张

需要医生亲笔签名。临时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经 医师签名后执行。临时医嘱单上的执行时间、护士签名,为实际执行该医嘱的开始时间、护士签名;对非认护士为主要操作者的各种临时医嘱(心电 图检查、各项化验检查、腰椎穿刺术等),护士不必填写临时医嘱单中的执行时间及护士签名栏。

医嘱是医师在诊疗活动copy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长期医嘱是指执行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长期医嘱百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度停止日期和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在这个时间都是具体到分钟的知时间。

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临时医嘱单内容道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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