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提刑官宋慈是咋死的是善终吗我问的是历史上真时的

夸父追日的故事2023-04-22  18

宋慈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西方普遍认为正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建阳(今属福建)人,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卒于南宋理宗淳佑六年(1249年),享年六十四岁。早岁习儒,入仕后经历十余任地方官,多负刑狱之责,终于广东经略安抚使。一生经办案件数不胜数。逝世前两年(公元1247年)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五卷。此书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

宋慈出身在一个朝廷官吏家庭,父名巩,曾做过广州节度推官。宋慈少年受业于同邑吴稚门下,吴稚是朱熹的弟子,因此,宋慈有机会与当时有名的学者交往。宋慈二十岁进太学。当时主持太学的真德秀是著名的理学家,真德秀发现宋慈的文章出自内心,流露有其感情,因此,对他十分器重。宋慈早年的师友,对于他学业的进步与后来的思想当有相当的影响。

宁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进士乙科,朝廷派他去浙江鄞县任尉官(掌一县治安),因父丧而未赴任。宋理宗宝广二年(1226年),宋慈出任江西信丰县主薄(典颁文书,办理事务),从此正式踏上了仕宦生涯。绍定一至三年,在郑性之幕下参与军事;迄招捕使陈韡檄同监军李华平定莲城七十二寨寇,宋慈参赞居多。

宋慈于绍定四年(1232年)陈韡奏其政绩,举为福建长汀知县(一县的行政长官),嘉熙元年(1237年)任邵武军通判(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嘉熙二年(1238年)调南剑州通判,嘉熙三年(1239年)任提点广东刑(主管司法刑狱和监察),嘉熙四年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赣州知县。淳佑元年(1241年)知常州军事,淳佑七年任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次年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宋分天下为各路,等于现在的省份),皆司皋事。淳佑九年(1249年),拔直焕阅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之军事行政)。

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后来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可见宋慈一生从事司法刑狱。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宋慈平反冤案无数,他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出自《洗冤集录》序),坚持「审之又审」,重视现场堪验,还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检妇人,无伤损处须看[1]阴门,恐自此入刀于腹内」,如死者是富家女,把女尸抬到光明平稳处,「令众人见,以避嫌疑」。

宋慈卒于广州经略安抚使的任所,享年64岁。宋理宗亲自为其书写墓门,凭吊宋慈功绩卓著的一生。后来宋慈的墓地迁至福建建阳市崇雒乡昌茂村西北。

刘克庄在墓志铭中称他:「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洗冤集录》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作者把当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中医药学应用于刑狱检验,并对先秦以来历代官府刑狱检验的实际经验,进行全面总结,使之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因而此书一经问世就成为当时和后世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几乎被“奉为金科玉律”,其权威性甚至超过封建朝廷颁布的有关法律。750多年来,此书先后被译成朝、日、法、英、荷、德、俄等多种文字。直到目前,许多国家仍在研究它。其影响非常深远,在中、外医药学史、法医学史、科技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其中贯穿着“不听陈言只听天”的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值得发扬光大。

当时程朱理学盛行。宋理宗(公元1225~1264年在位)时,程朱理学被抬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成为不可争议的官方统治思想。其代表人物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等被分别谥为“元公”、“纯公”、“正公”、“文公”,并从祀孔子庙,荣耀至极。可见此时理学影响之大。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的宋慈

作为朱熹的同乡和后学,宋慈受过理学的系统教育和长期熏陶。少年时受业于同邑人、“考亭(朱熹居住地,亦是其号)高第”吴稚。入太学后,又为当时著名理学家、朱熹再传弟子真德秀所赏识,遂师事之。中进士后又多年为官。按照常情,这样的人一定具有浓厚的理学唯心主义。

然而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其传世名著中非但没有空洞的理学唯心主义的说教,而且大力提倡求实求真精神。程朱理学认为,“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而人心之体又体现了理或天理,“心之全体,湛然虚明,万理具足”,“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这就是说,心中什么理都有,无须外求。如按此行事,根本不要了解外界现实情况,只要苦思冥索就可以了。而宋慈却反其道而行之。他把朱熹具有唯心主义倾向的“格物穷理”之说,变成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原则,不是向内心“穷理”,而是向实际求真。

当时州县官府往往把人命关天的刑狱之事委之于没有实际经验的新入选的官员或武人,这些人易于受到欺蒙;加之其中有的人怕苦畏脏,又不对案情进行实地检验,或虽到案发地点,但“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因而难免判断失误,以至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冤狱丛生。

身为刑狱之官,宋慈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强烈反对。他在听讼理刑过程中,则以民命为重,实事求是。他说:“慈四叨臬寄(执法官),他无寸长,独于狱案,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这一表白,确是他多年为刑狱之官认真态度的写照。他尤为重视对案情的实际检验,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曲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意思是说,“大辟”即杀头是最重的刑罚,这种刑罚则是由犯罪事实决定的,而犯罪事实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认定,所以检验的结果往往是生死攸关的。唯其如此,对待检验决不能敷衍了事,走走过场,而必须认真负责,“务要从实”,一定要查出案件发生的真实情况,“贵在审之无失”。而要做到这一点,宋氏认为当检官员必须“亲临视”。无论案发于何处,也要“躬亲诣尸首地头”,“免致出脱重伤处”。否则,应以失职罪杖处之。即使案发于暑月,尸味难闻,臭不可近,当检官员也“须在专一,不可避臭恶”。

宋氏不泥师教的另一突出表现是对待尸体的态度,特别是能否暴露和检验尸体的隐秘部分。按照理学“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教条,在检验尸体之时,都要把隐秘部分遮盖起来,以免“妄思”、“妄动”之嫌。宋慈出于检验的实际需要,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和具体做法,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他告诫当检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致命的异物。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还要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如此检验尸体,在当时的理学家即道学家看来,未免太“邪”了。但这对查清案情,防止相关人员利用这种伦理观念掩盖案件真相,是非常必要的。宋氏毅然服从实际,而将道学之气一扫而光,这是难能可贵的。只是由于宋氏出身于朱门,不便像同时期的陈亮、叶适等思想家那样,公开指名道姓地批判程朱的唯心主义。但他用自己的行为和科学著作提倡求实求真的唯物主义思想,此与陈、叶的批判,具有同样的积极意义。

宋氏的求实求真精神还表现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检验尸体,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

在《洗冤集录》中,有一些检验方法虽属于经验范畴,但却与现代科学相吻合,令人惊叹。如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就是一例:“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酒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荫;骨断处,其拉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乃死后痕。”如此检验尸骨伤损,与现代用紫外线照射一样,都是运用光学原理。只是宋慈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处于尚未自觉的状态,知其然而不知知其所以然。尸骨是不透明的物体,它对阳光是有选择地反射的。当光线通过明油伞或新油绢伞时,其中影响观察的部分光线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伤痕。再如书中论述的救缢死法,与当代的人工呼吸法,几乎没有差别。还有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药物拥罨洗盖伤痕,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伤口的作用,也与现代科学原理一致,只是使用的药物不同而已。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作者运用和记载这些方法,目的在于查出真正的死伤原因,无不体现了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

分类: 文化/艺术

解析:

当然有了,他著有《洗冤集录》

[中] 宋慈(1186-1249)

本书为宋朝人宋慈的法医学著作。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

法医学专著。通称《洗冤录》。宋慈,字惠父,南宋建阳(今属福建)

人。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进士。历任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

等职。嘉熙六年(1239)升任提点广东刑狱,以后移任江西提点刑狱

兼知赣州。淳佑年间,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这一期间,

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

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这部

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洗冤集录》的宋刊本迄今尚未发现,现存最早的版本为元刻本

《宋提刑洗冤集录》。内容自“条令”起,至“验状说”终,共5卷,

53条。从目录来看,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宋代关于检验尸伤的法令;

验尸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尸体现象;各种机械性窒息死;各种钝器损

伤;锐器损伤;交通事故损伤;高温致死;中毒;病死和急死;尸体

发掘等等。

《洗冤集录》是集宋慈以前外表尸体检验经验之大成的著作。作

者在书中开篇即提出不能轻信口供,认为“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

检验,务要从实”,对疑难案件尤“须是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

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他还提出检验官必须亲临现场、

尸格必须由其亲自填写的尸体检验原则。

《洗冤集录》虽成书早在1247年,但其中所取得的科学成就是很

多的。举其要者,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一些主要的尸体现象,

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洗冤集录》中称:“凡死人,项后、背

上、两肋后、腰腿内、两臂上、两腿后、两腿肚子上下有微赤色。验

是本人身死后,一向仰卧停泊,血脉坠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别致

他故身死。”这里所称“血坠”,即是现代法医学中的“尸斑”。本

书还明确提出了动物对尸体的破坏及其与生前伤的鉴别方法:“凡人

死后被虫、鼠伤,即皮破无血,破处周围有虫鼠啮痕,纵迹有皮肉不

齐去处。若狗咬,则痕迹粗大”。 (2)提出了自缢、勒死、溺死、

外物压塞口鼻死四种机械性窒息。《洗冤集录》关于缢死征象的论述

指出:自缢伤痕“脑后分八字,索子不交”,“用细紧麻绳、草索在

高处自缢,悬头顿身致死则痕迹深,若用全幅勒帛及白练、项帕等物,

又在低处,则痕迹浅”。还指出:“若勒喉上,即口闭,牙关紧,舌

抵齿不出;若勒喉下,则口开,舌尖出齿门二分至三分”,“口吻、

两颊及胸前有吐涎沫”。关于勒死,书中指出它与缢死不同之处在于

项下绳索交过,绳索多缠绕数周,并多在项后当正或偏左右系定,且

有系不尽垂头处。对于溺死的征象,书中强调为:“腹肚胀,拍着响”

,“手脚爪缝有沙泥”,“口鼻内有水沫”等。 (3)对机械性损伤

的论述。本书依照唐宋法典的规定,将机械性操作明确区分为“手足

他物伤”与“刃伤”两大类。他物就是今天所说的钝器。书中所述的

他物手足伤多指皮下出血而言。书中详细论述了皮下出血的形状、大

小与凶器性状的关系以及根据损伤位置判断凶手与被害者的位置关系

等。对于刃伤的特点,书中描述为:“尖刃斧痕,上阔长,内必狭;

大刀痕,浅必狭,深必阔;刀伤处,其痕两头尖小。”“枪刺痕,浅

则狭,深必透?(枪杆),其痕带圆。或只用竹枪尖、竹担干着要害

处,疮口多不整齐。”对于刃伤的生前死后鉴别,书中也作了极为详

尽的论述:“如生前刃伤,其痕肉阔,花文交出;若肉痕齐截,只是

死后假作刃伤痕。如生前刃伤,即有血汁,及所伤创口皮肉血多花鲜

色;……若死后用刀刃割伤处,肉色即干白,更无血花也(原注:盖

人死后,血脉不行,是以肉色白也)。活人被刃杀伤死者,其被刃处

皮肉紧缩,有血荫四畔。若被支解者,筋骨皮肉粘稠,受刃处皮缩骨

露。死人被割截尸首,皮肉如旧,血不灌荫,被割处皮不紧缩,刃尽

处无血流,其色白;纵痕下有血,洗检挤捺,肉内无清血出,即非生

前被刃。更有截下头者,活时斩下,筋缩入;死后截下,项长,并不

伸缩。”此外,本书还对中暑死、冻死、汤泼死与烧死等高低温所致

的死亡征象作了描述,对现场尸体检查的注意事项作了系统的归纳。

但是,由于时代备件的限制,《洗冤集录》对某些事物的认识不能不

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一些死伤征象虽已认识,但不能正确说明原因。

如对脑震荡、脑溢血等急死,以及由于钝器击打造成尸表完整,而内

脏器官破裂而死亡的原因未能认识。关于血迹、精斑、毛发、毒物的

化验对尸体检验所起的重要作用也无认识。

《洗冤集录》是中国古代一部比较系统地总结尸体检查经验的法

医学名著。它自南宋以来,成为历代官府尸伤检验的蓝本,曾定为宋、

元、明、清各代刑事检验的准则。在中国古代司法实践中,起过重大

作用。本书曾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深受世界各国重视,在世界法医

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大宋提刑官》的结局:吴淼水还是做属于自己的官官,而宋慈因为受不了皇帝为了稳固自己的皇位而忽视了法律的管理,因此而失望的辞官回家了。《大宋提刑官》是由阚卫平执导,何冰、罗海琼、郭达等主演的古装推理悬疑剧,2005年3月20日于央视一套播出。

该剧讲述的是法医鼻祖宋慈破案的传奇故事。由央视索福瑞统计的收视数字显示,该剧播出第二周的平均收视率为785,超过了《新闻联播》,在2005年上半年央视播出的所有电视剧中位居第一。

扩展资料:

宋慈(演员何冰),进士出身,曾出任过主簿、县令、通判等职务。1239年,升任提点刑狱。他在二十多年以司法工作为主的仕宦生涯中,始终以“民命为重”。常有感发于内心,流露有其感情,总结了刑狱检验的实际经验,有巧妙的推理手段。

吴淼水(演员周舟),太平知县吴淼水三天破案,凶犯曹墨供认因垂涎玉娘美色而杀了其夫王四,并交出了杀人时所穿的血衣一件。此案真相大白:王四致死本无凶手,而曹墨蒙冤却是知县恶意所为,依大宋律,知县吴淼水就地罢官。

刁光斗(演员郭达),为了报复宋慈设下圈套,制造了一桩又一桩的连环谋杀案,一步步将宋慈引入歧途,导使宋慈误判。宋慈向宋皇请求容他戴罪立功,誓将此案一查到底,宋皇允其请求。宋慈呕心沥血,将连环命案一一解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大宋提刑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宋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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