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可能有点小 看不清楚
其实封条分几种 一种是查封 要有 查封的单位名称 和时间 一般也要相应的公章
一种是个人封 只要有时间就可以了~~~~~~
门上贴封条并不全是密接,还有居家隔离,也会在门上贴上封条。密切接触者是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一般都会到定点地方进行隔离,不会在家进行隔离。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贴封条”的行为,显然是没有问题的,其本身具有强大的执行力。但面对大量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果全由公安机关“贴封条”,其操作性和可行性将遭遇极大的挑战。在此,需要说明的是,除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贴封条”,县级以上政府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授权也可以“贴封条”。而且该法并没有限定由县级以上政府的哪个部门来执行。这样,就为实际工作、实践操作留有了一定的空间。众所周知,疫情防控工作纷繁复杂,旷日持久,是大量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在实现最后“0公里”的对接。所以基于实践需要,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县级以上政府的名义来实施“贴封条”。这既是符合现实工作需要的,极具可行性的,又是符合法治精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赋予公安机关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进一步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形式予以严惩。当然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以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进行控制,可以封锁有关场所。
因为邻居也会因此感到害怕,推己及人,连最亲近的身边同床共枕的发妻都能残忍杀害分尸,并且伪装得这么好,完全看不出异样,身边其他人肯定会因此而后怕的。
况且家里是案件发生的第一现场,距离凶案现场如此近,正常人都会产生恐惧的心理。
一、杭州杀妻案的具体情况案件发生于2020年的7月5日,杀妻案男子在妻子熟睡后杀妻分尸,并自导自演了一场寻妻大剧。
男子不仅报案还配合警察和其家人对妻子进行多次搜寻,甚至在受访时多次表示不担心妻子的安危,认为她一个人不会乱跑,只是担心她迷路。
经过警方的抽丝剥茧和多方调查寻访后,才在化粪池中找到了失踪女士的人体组织。
在法院传唤,并经过连夜的审讯攻坚后,许国利才终于交代了自己杀妻分尸的事实。
二、杀妻案现场同层邻居搬走记者走访后,回到一年前案发现场,发现现场的封条虽然因时间稍有破损,但是依然贴着,但是同一层楼的邻居都已经搬走了。
其他受访的居民表示,当时案件公开时,同一个单元的住户甚至不敢回家,事出之时就已经有邻居搬家,现在房子的住户是租客。
根据案件的调查公布结果来看,男子杀人的动机也是因为家庭日常矛盾,比如家庭开支、子女教育问题等。
而邻里之间平日也经常碰到,相处多,距离杀人凶手和凶案现场如此之近,平时还会日常接触,难免会感到恐惧,也怕危及自身和家人的安全。
三、杀妻案目前的进展案件发生后,该小区的楼层和化粪池处都加装了监控,小区内的其他居民的生活也渐渐恢复平静。
杀妻案5月14日开庭受理,法官夺回了申请精神鉴定的请求,在庭审陈述阶段,被告许国利(杀妻男子)表示认罪、悔罪。
目前,法院的一审已经结束,案件宣布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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