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贪刑,又称宫刑,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
刽子手用刀挖出受刑男子的生殖器,这也破坏了受刑女子的生殖功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极大侮辱的惩罚。
2.目的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惩罚不正当的男女两性关系,即“女子通奸,不得出宫;夫好色,削其势。”《复生书》接着说,“不以仁义为友的男女,将在宫中受罚。”可以推断,阉割发生在一夫一妻制出现之后,否则就不会有对不正当男女性关系的惩罚。而且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最重的肉刑,仅次于斩首。显然,当时人们对生殖器官的崇拜还存在原始人的影响,生殖器官的价值仅次于头部。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从宗法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是逐渐建立起来的,所以完全有可能当时就开始出现阉割。
3.典型案例
司马迁受到了惩罚。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司马迁一心一意写《史记》的时候,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就是李陵事件。
这年夏天,汉武帝派他最宠爱的妻子,李夫人的弟弟,二司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又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李广利护送辎重。李陵引五千兵出居延,只身深入稷山,与可汗相见。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杀了一万多匈奴人,却因为得不到主力的支援,弹药耗尽,不幸被俘。李冰战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来希望他战死沙场,但听说他投降了,勃然大怒。满清的文武官员都是媚上加媚,重视形势的。前几日,他们称赞李陵的勇敢,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恶。汉武帝问司马迁对牟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另一方面又痛恨见风使舵的群臣,极力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忠实朋友,待人谦和有礼,善待士兵,总是不顾一切地为国家的急用担忧,有一种国士的风范。司马迁痛恨那些只知道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大臣。现在他们看到李陵出兵讨伐,就落井下石,夸大罪名。他对汉武帝说:“李陵只带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敌众多,立下了汗马功劳。在没有援军、弹药耗尽、绝境中,我们依然奋勇杀敌。古代名人都是这样。虽然李陵本人是失败的,而且他杀了匈奴,也足以显赫天下。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匈奴,一定是为了找合适的机会报答汉朝。”
司马迁的意思似乎是二师大将李光礼没有尽到责任。他直言不讳的言论激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为李陵辩护,是在讽刺远征失败而归的李广利,于是下令把司马迁送进监狱。
司马迁入狱后,此案落到了当时臭名昭著的酷吏杜周手里。杜周严厉审问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残酷的肉体和精神折磨。面对残暴的官员,他从不屈服,也不认罪。司马迁在狱中反复自问:“这是我的罪过吗?这是我的罪吗?作为朝臣,我不能发表意见吗?”很快,就有了李陵带领匈奴兵攻打汉朝的传闻。汉武帝信以为真,于是草率地杀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为这件事被判了死刑。
根据汉代刑法,有两种办法可以减轻死刑:一是交50万元赎罪,二是以贪污罪论处。司马迁官家贫穷,当然不可能出那么多钱赎罪。腐败不仅残酷地摧残人的身体和精神,而且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惩罚。他甚至在一蹶不振的时候想到了自杀。后来他认为人都会死,只是“死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亡的意义就不一样了。他觉得如果自己就这样“屈服于法律而死”,那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一样一文不值。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孙膑等人,他们的屈辱和他们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就。司马迁顿时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他毅然选择了腐烂。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此时他已经没有了怨恨和恐惧。他只有一个信念,就是一定要活着,完成《史记》。“是一天九回的肠子,但活着的时候突然死了,出去的时候不知道要去哪里。”每次一想到羞耻,就汗流浃背。“因为他没有完成《史记》,所以他忍辱负重,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