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白暨豚等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防止其灭绝。禁止捕杀或伤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执行。
野生动物的分类
1.濒危野生动物,如大熊猫和老虎;
2.有益野生动物,是指对农业、林业、畜牧业、卫生保健有益的动物,如肉食性鸟类、青蛙、益虫等;
3.经济野生动物,是指经济价值高,可以作为渔猎业的动物;
4.有害的野生动物,如老鼠和各种带菌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