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直属机构。它成立于1950年12月,前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行政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的审核、规划和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域的规划、权属登记、使用和分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土地管理。
管理部门的责任
1.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
2.制定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的业务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央国家机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