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可以认为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欧洲银行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表示,不是由中央银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定货币挂钩,而是因为被公众接受,可以作为支付手段,或以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交易。
数字货币的核心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因为一些开放的算法,数字货币没有发行方,所以没有人或者组织可以控制它的发行;2.由于算法解的数量是确定的,数字货币的总量是固定的,从根本上消除了虚拟货币滥发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性;3.由于交易过程需要网络中每个节点的批准,数字货币的交易过程足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