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不能买卖,其物权属于政府。
廉租住房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自申请日最后一个月起连续六个月低于960元。家庭无自有机动车、出租房屋及临时大额财产收入,家庭财产12万元以下。
2.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小于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并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必须迁入本户口1年以上。但支持境外建设和退(职)休定居上海并迁入户籍的,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