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地方补贴标准

光伏发电地方补贴标准,第1张

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政策(光伏发电占地补偿标准)

6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与行业预期相比,政策简洁明了,对光伏等新能源的支持导向更加明显。果然话越少,事情越大。只有四项政策有三个重要优势:

第一个好处是明确了2021年新备案的集中式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当地燃煤发电标杆电价。此前业内普遍预计,2021年新能源项目在平价条件下,将继续通过竞争手段形成上网电价。《通知》直接明确了新能源项目燃煤发电标杆电价,体现了国家对支持新能源加快发展的高度重视。

双重利好,强调新建项目可以自愿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而且,此次上网电价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绿色电力的价值,这意味着光伏等新能源的市场化交易价格可能会高于燃煤的基准价格,这与此前业界预期的市场化交易会拉低电价明显不同。

第三个好处是,对于目前成本仍然较高但未来会有发展的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定价权将下放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空。条件较好的地方(如广东、江苏、福建等海上风电资源较好的省份)可以出台地方扶持政策,既不会增加国家补贴,又能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此外,国家能源局在《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建设的通知》中确定了2021年户用光伏补贴金额5亿元。预计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3分钱左右,户用光伏将继续快速增长。

总体来看,这次电价政策充分考虑了行业的诉求和意见,甚至超出预期。充分体现了国家发改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光伏等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决心。政策的出台再次表明,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峰值、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展的政策环境将继续改善。这个价格政策确实是另一个证明。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合理引导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经与国家能源局协商,现将2021年光伏发电、风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21年起,中央财政对新注册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批的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不再给予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二。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标杆电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更好地体现光伏发电和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三。2021年起,新批(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和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合格的可通过竞争配置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电价的,基准电价以内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四。鼓励各地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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