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在逃人员

包头在逃人员,第1张

包头兄弟买菜逃亡七年半归案(包头抓捕逃亡七年半兄弟)

龙岩,中新。中新网5月15日电(陈丽峰)年龄最大的25岁,最小的21岁,7名“90后”年轻人“安家”在某乡村养鸡场,玩近百部手机,发微信好友,诱骗他人在一个假玉石投资平台充值,骗取他人钱财。

15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透露,经一审,廖某富、王某洲、谢某文、黄某艳、翁某、王某、王某华等7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八个月至三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至1万元不等。

据介绍,2018年5月至8月,翁某泽、兰某(均另案处理)购买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通过发布买卖二手车虚假广告、冒充美女等方式,组织雇佣7名被告人廖某富、王某洲、谢某文、黄某艳、翁某、王某、王某华在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阳城村某养鸡场经营。

至案发,该团伙共骗取被害人郭某、陆某军等人共计人民币44.9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富、王某洲、谢某文、黄某艳、翁某、王某、王某华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中,被告人廖某富、王某洲、谢某文、黄某艳、翁某参与诈骗人民币44.93万元,数额巨大;被告人王诈骗人民币28.05万元,数额巨大;被告人王某华诈骗人民币26.0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指出,7名被告人受雇于他人,在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由于网络诈骗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本案被告人在同一地点实施诈骗,7名被告人均明知他人与自己共同实施诈骗。因此,各被告之间无论有无分工、协作,都应当对共同犯罪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年轻人不要总想着靠“钓错门”赚大钱。一旦触犯法律,最终会导致自己的富贵空和身败名裂,在人生中留下不光彩的印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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