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什么,第1张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 刑法规定的主刑有哪些

沉重!

2021年第一只被惩处的“老虎”是赖。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因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被判处死刑: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他因重婚罪被判入狱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赖收款17.88亿余元,其中1.04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犯罪未遂。

22起受贿犯罪中,3起受贿犯罪金额分别为2亿余元、4亿余元和6亿余元,其他6起受贿犯罪金额均为4000余万元。

赖还犯有贪污罪——挪用、套取特定关系人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251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赖在与其妻合法婚姻关系期间,长期与他人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并有子女。

法院认为,赖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他曾主动向他人索贿,为他人的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

在赖的犯罪活动中,利用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的职权,非法决定公司重大项目,插手具体项目,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法院认为,赖无法无天,极其贪婪,其犯罪行为大多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具有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的特点,且顶风作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根据刑法,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刑罚种类主要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
  •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要求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该局指出,十八大后,包括赖在内,至少有6名“老虎”被判处死刑,其中4名“老虎”被判处死缓。

    2016年11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CPPCC市原副主席赵黎平因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判处死刑。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定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其他被判死缓的“老虎”还有云南省委原书记白、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陕西省委原书记赵等。

    2016年10月,河南安阳,白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其中,白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

    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3年,白在担任青海省委书记、云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期间,累计受贿2.46亿余元。

    2016年11月,在广西柳州,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他赚了1.4亿英镑。

    2019年12月,辽宁大连,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7年,邢云利用担任伊克昭盟委员会副书记、伊克昭盟行政公署领导、中共伊克昭盟委员会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并累计受贿4.49亿余元。

    2020年7月,天津,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认定赵犯有受贿罪。

    2003年至2018年,赵利用担任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代省长、陕西省省长、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并收缴7.17亿元,其中2.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犯罪未遂。

    在白案中,法院认为,白受贿数额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别重大。他的罪行应该被判死刑。

    鉴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果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且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在邢云一案中,法院认为,邢云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这个罪应该判死刑。邢云多次为多人谋求升迁调整,应依法从重处罚。

    “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问题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且有法定、酌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可以判处死刑,但是不能立即执行。”

    在赵案中,法院认为,赵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判处死刑。

    鉴于其收受部分财物系犯罪未遂,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封存、扣押、冻结在案。属于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故判处死刑,不能立即执行。

    在赖一案中,法院认为,赖虽有向下属提供重大犯罪线索的重大立功表现,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补充一句。

    除“老虎”外,中共十八大后,其他官员均被判处死刑。

    2018年3月,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3年,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并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金额共计人民币10.4亿余元。

    张中生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折合人民币1.3亿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法院认为张中生无法无天,极其贪婪。党的十八大后,他仍不收手,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他的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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