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民用阶梯电价收费标准

聚客2022-06-08  20

河北省石家庄阶梯电价收费标准查询


石家庄电费阶梯价格收费标准中查询河北省石家庄阶梯价格收费标准。

第一档:居民家庭月用电量在180度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水平。其中:1kV以下用户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居民用户电压一般为220v);1-10千伏用户电价为每千瓦时0.47元。

第二档:居民家庭月用电量181 -28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

第三档:居民家庭月用电量281千瓦时及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0元。

南方电网工业、商业和其他用电的峰谷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8:00-12:00,16:00-20:00;

平期:6:00-8:00,12:00-16:00,20:00-22:00;

低谷时间:22:00-次日6:00;

高峰时间:9:00-12:00(每年的6、7、8月)

各设区市物价局、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NDRC价格〔2013〕252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试点情况,决定全省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范围和条件
供电企业可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含执行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含多户共用一表的用户),城乡居民小区公共附属设施用电(不含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可自愿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表,执行时间为年度,不得少于一年。
二。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
(一)峰谷时段:高峰期8:00-22:00;从山谷里的22点到第二天的8点。(二)峰谷电价。实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1千伏以下的,第一高峰电价每千瓦时0.55元(下同),低谷电价0.30元;如果电力电压等级为1-10千伏,则第一档的峰谷价格为0.50元/千瓦时,谷价为0.27元。第二档和第三档峰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分别提高0.05元和0.30元。
2。实行合并电价的用户:电力电压等级低于1 kV的,峰谷电价为0.57元/千瓦时,谷电价为0.31元;如果电力电压等级为1-10千伏,则峰值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谷值电价为0.28元。
3。符合《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冀物价局〔2012〕63号)要求,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上述相应峰谷分时电价。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不征收,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1.5分钱。
三。相关要求

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应与当地供电公司合作,组织实施峰谷分时电价。电网企业要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和电能表更换进度,提高抄表到户率。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物价局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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