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聚客2022-06-08  29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案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民也视土地为命根子。他们可以在城市工作,在城市定居。但是土地不会送人,也不会还给村集体,因为他们的观点是不需要吃饭,不需要交任何费用。万一哪天他们需要回家,他们还有地,可以种点蔬菜什么的。至少吃菜方便。

既然是农民手里的家庭财产,农民肯定看得很重。如果有一天,家里的老人去世了,孩子自己分开了,父母的土地可以继承吗?还是应该归村集体?

一、土地承包权的时间约定

老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其实要看几个方面,首先要看土地承包权的有效期。如果合同期限届满后自然无效,则没有继承。其次,要看承包权的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所以只要符合土地承包的政策,土地是划拨的,土地的使用权就归承包家庭,也就是继承人所有。法律明确规定,承包地只要登记确权,就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

土地使用多久?因为只有在承包期内,土地的使用权才属于承包方,承包方也享有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续30年,草原、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延续。”

从这一规定中,明确了土地承包权的问题,即土地承包权到期后可以展期30年。所以从法律上保证了土地时间的连续性,从而保证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的承包收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承包林地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这条定律包含两层意思。首先,土地承包可以继承承包收益权。但对土地承包权的继承没有约定,即继承人取得土地收益权,但不支持土地继承。但对于林地承包权,也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

因为土地承包明确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制,已经分了户的子女无权继承土地承包权,但是仍然分了户的子女,以父母的名义可以继承。因为现在还在父母家名下的孩子,和父母还是一家人,符合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制,这种情况实际上意味着他们继续拥有土地承包权,只不过父母以前是户主,现在是户主,还是一家人。

三。我不想继承土地还给村委会会违约吗?

如果自己继承的土地,甚至是自己承包的土地,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承包,要退还给村委会,会不会算违约?如果是,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可以明确告知不是违约,不用支付违约金。还可以获得赔偿。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返还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承包方有权就其在承包地投资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取得相应补偿。”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土地不想承包的,把承包的土地还给发包方,也就是村委会,就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同时,如果不是自愿的,因为其他原因,村委会在收回土地时也会得到一定的补偿。所以不存在违约,也不存在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的情况。

总而言之,老人去世后,土地的继承要看情况。子女已经独立成家的,无权继承土地的承包权,但可以拥有土地收益权。如果子女不分居,或者以父母的名义,可以继承父母的承包权,享有承包地的一切权利。但是,无论是否分居,林地都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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