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的意思和故事是什么

白马非马的意思和故事是什么,第1张

白马非马的通俗意思(白马非马的故事)

有意思的是,辩论大师庄子并不喜欢辩论。这是因为庄子和辩论大师看待世界的角度不同。俗世的人观察世界,看到的是表面现象,而庄子站在道的角度,像镜子一样忠实地反映事物的本质。

在庄子看来,俗世的人所认为的互相对立、对与错,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互相对立、对与错,都是发自人心的价值判断,而这种价值判断是发自人心的,是偏向一个人的,是局限于一个角落的。如果我们读下面的《秋水》,可以看到庄子写道,秋水泛滥时,河伯觉得“世间的一切美好都在自己手中”,但到了海洋,就觉得世界无限,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所以,我们可以把这种囿于自身利益的井底之蛙心态称为“河伯式”心态。

庄子在最后一节指出,人类喜欢争论和判断是非,喜欢用自己的偏见来判断事物的价值。这件事毫无意义,也无法探究事物的本来面目。只有用“无知者”的视角,站在“道”的高度,才能理解事物的本质。

在这一节,庄子开始向人类认识论的更深层次推进。他用先秦著名学者关于“白马非马”、“指点非指点”的论点,进一步说明概念与事物的关系。

庄子说:

表示非所指对象,如果不是则表示非所指对象;马不是马,马不是马。天地互指,万物皆马。

这篇文章很难理解。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战国时期著名人物公孙龙这两场辩论的主题。第一个命题是“意义不是意义”,第二个命题是“白马不是马”。这两个命题实际上是关于“名”与“实”的关系,即事物本身与相互分离、相互独立的概念之间的关系。公孙龙说,我手上这个大拇指不是手指。因为“手指”是一个名词,是一种概念,所以所有姿势不同的人类手指都叫手指,是人类对手指本身的称呼和定义。所以作为一个概念,“手指”是广义的错觉,而我手里的拇指是真实的,一个是广义的,一个是真实的。因此,拇指不是手指。比如你指着一张桌子说这是一张桌子,但是桌子本身的具体对象是独立于你所说的名词表的,因为万物的名称都是由人决定的,桌子本身就叫“现实”。表的概念叫做“名称”。一个是具体的,一个是一般的,一个是真实的,一个是虚幻的,所以桌子不是桌子。

同样,“白马非马”是指白马是活生生的、具体的、真实的马,马是人类对马等动物的称呼。其实你也可以把马之类的动物命名为狗,但是不管你给马取什么别的名字,都不会改变它的本质。白马是具体的,马是抽象的,所以“白马非马”。比如你叫“张三”,但“张三”并不代表你。所以,公孙龙关于“指不是指”、“白马不是马”的论证,说到底是关于名与实的关系,也就是事物本身与概念的关系。

现在终于可以理解庄子的意思了。庄子说,用拇指来解释拇指不是手指,不如用非拇指来解释手指不是拇指;同样,用白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不如用非白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

庄子不喜欢辩论,虽然他经常把他的老朋友惠施驳得体无完肤。他这段话不是为了和公孙龙争论“白马非马”。庄子想告诉我们,既然名称和具体事物是独立存在的,那么从名称中否定具体事物,从辩论中否定具体事物,都是没有意义的。不如彻底取消名与物的对立,站在万物的角度观察世界。

所以庄子最后说,“天地互指”,“万物皆马”。也就是说,从概念上来说,你可以称天地为“指”,也可以称万物为“马”,或者其他任何名称。名字不同,但宇宙还是同一个宇宙。你所说的并不能改变宇宙的本质。这就是庄子所追求的境界:“天地与我共存,万物与我为一”。

庄子这段话的意思是,我们没有必要斤斤计较彼此的是非之分,更没有必要执着于自己的个人观点去评判别人的观点。这种万物统一的认识论,自然会演绎出庄子的人生价值观,是非泯灭,荣辱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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