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为什么都维持原判(为什么二审改判很难)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民事上诉都维持了原判。
中国是一个两审终审制的国家。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二审,二审是终审。但常见的是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完全不一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变更;
(三)发现原判决基本事实不清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缺席判决违法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发回重审。
因此,二审完全维持原判没有法律依据。但从比例上看,维持原判的占了很大比例。这是因为一审法官不是吃素的。在两审终审的制度下,法官必须对自己的判决负责,所以一审判决必须经得起二审的推敲。至于有些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二审法院会遵循一审的判决。
此外,由于二审法院的审限更高,对争议案件的判决更为大胆,因此二审法院对争议案件改判的现象非常普遍。比如郑爽诉滚动民间借贷案,二审就有可能改判。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