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随身携带,只能托运。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了以下不能随身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乘坐中国民用航班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枪支、军用或警用装备(包括主要部件)及其仿制品;爆炸物,如弹药、烟火剂、爆破器材及其仿制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液体蓄电池等。;有毒产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性物体等。
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
菜刀、水果刀、剪刀、剃须刀等生活刀具;手术刀、屠宰刀、切肉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棒等体育用品。有加重的或者尖头的尖刺;以及斧头、凿子、锤子、圆锥体、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用于危及航空器空或其他人安全的尖锐和钝器;超过可随身携带种类或总量限制的液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