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作为代词,可用于人、事、物。在主语和谓语之间用作助词、定语标记,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作为代词,用在动词之后。
“之”用作代词。
当“之”用在动词之后时,它被用作代词。可以代入人,物,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翻译为“他”(他们)。充当宾语或兼语,而不是主语。
“之”用作动词
动词“之”后多加处所名词,如“我欲之南海”、“赴扬州别孟浩然”、“赴蜀别都督”;前面的人名或代词,如例中的“吴”、“孟浩然”、“杜少甫”等,并没有直接出现在人名中,但很明显,过去省略了。整个句子应该是“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之”用作助词
“之”作为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的”解。
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当“之”后的词是名词(如屈、周、狱、夷、地)或名词短语(如)时,“之”作结构助词“的”,有些是不能译的。
2.“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不翻译。
结构助词“之”用在名词或代词(主语)和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可以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所以可以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