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绿色发展、系统治理、以人为本、多边主义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与自然生命共同体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的共同体”。
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习近平主席在关键节点阐释了“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理念,为全球环境治理指明了通往清洁美好世界的黄金之路。
“人类和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概念不是一个临时的想法。在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方面,中国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积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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