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答案】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者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股权投资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为基础,【标准答案】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者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股权投资加上新增投资成本的总和()。引言:行使: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者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股权投资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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