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万免税新规北京(月日起月销售额万元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个体户万免税新规北京(月日起月销售额万元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第1张

2021个体户15万免税新规北京(4月1日起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界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自行申报即可享受,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接快捷享受。

据青年报记者了解,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标准提高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关键点:一是结合全部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包括货物、劳务、服务、无形和不动产销售额)计算销售额,确定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二是适用增值税差别化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确定其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同时,税务机关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经营需要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不同,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也可能不同。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并延续相关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

文/记者张勤

文/来源:Beiq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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