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三剑客
三剑客封号/大唐
近日,国防法(修订草案)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草案第七十一条明确,本法所称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的军官、士官、义务兵和军事院校供应生。
相应的,原国防法中的“现役军人”全部改为“现役军人”。
例如,原法第十章规定了军人的义务和权利:第五十六条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保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五十七条军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军事法规,执行命令,严守纪律。
第五十八条军人应当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热爱和保护人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抢险救灾等任务。
第五十九条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军人的荣誉和人格尊严,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殊保护。
军人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新国防法是这样规定的:第五十九条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和中国共产党,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保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六十条士兵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军事法规,执行命令,严守纪律。
第六十一条军人应当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热爱和保护人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成抢险救灾等任务。
第六十二条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建立国家军事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国家最佳网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军人荣誉和人格尊严,依法对军人婚姻给予特殊保护。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三条国家和社会优待军人。国家建立与军事职业相适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军人待遇保障制度。
由此可知,未来的“士兵”绝不是现在这样一个宽泛的范畴,也绝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冒充的称号。只属于服过现役尚未退役的现役军人。
剩下的工作人员,不管你有没有从军经历,不管你的初衷是什么,恐怕他们都不能再用这个名字了。称自己为“军人”也不合适,不规范。而我们广大的退伍军人,自称退伍军人,别无其他。
也是这个原因,因为军人指的是现役军人,所以新国防法不再强调现役军人,只强调军人。
这个变化是不是变得很突然?
剑客不这么认为。其实这样的规定和定义一直都有。
关于军人身份的确定,根据《关于办理军地刑事案件的规定》,“军人身份于批准入伍之日取得,于批准退出现役之日终止”。
士兵身份的终止,从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计算。可以知道,从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军人身份就丧失了。
为什么大家对这样的改变有点失落?
其实剑客很理解大家的心情。毕竟这已经伴随了大家很久,成为了我们心中不变的记忆和荣誉。
这种对军人和经历的热爱已经融入血液,即使离开后,依然难以忘怀。希望可以一直延续下去。
而且这种说法其实是很多年的传统,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很多年来都是如此。
所以,对于这样的改变,大家可能一时还难以接受,需要一个漫长的适应、理解和实施过程。
军人是现役军人,不是别人。
军人是现役军人的专属称呼,别人配不上。
看似有些无情的改变,其实背后充满了正能量,值得我们骄傲和自豪。
从这种变化中我们能看出什么?
我觉得不仅仅是范围的确定和边界的清晰,更是我们国防发展建设的步伐和成就。
在原国防法中,军人的定义不是很精确,还包括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
其中军人抚恤和保障的内容主要是关于现役军人的。
很容易给人一种退伍军人也是军人的理解,现实中我们也是这样理解和使用的。
在很多电视剧和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说“虽然我退役了,但我还是一名军人……”
当这种表述不再恰当的时候,其实是国防建设逐步正常化、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正是总结了多年来国防建设的经验教训,才会做出这样的修改。
修改的背后,见证的是思想认识的提升,是经验的总结,是对未来的规划。
我们还需要从这种变化中读到什么?
军人职业化真的不只是一句口号,真的快到了。
党的十九大提出“让军人成为受社会尊重的职业”,这是对军人职业精神的明确界定,也是对军人职业改革和建设的动员令。
经过几年的努力,军人职业化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当兵是一种职业,所以只有这个职业的从业者才能有这个职业应有的称谓。
现实中,当你已经退休,无论是计划安置还是自主创业,都意味着你的职业属性将发生变化,你将确立自己作为一个新的职业从业者的地位。
如果再称自己是军人,恐怕是职业生涯的模糊,不利于增强荣誉感、获得感和职业吸引力。
但是,国防法对军人的职业定位本身就是一个明确的宣示和明示。军人职业化真的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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