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案件全过程简介(名“保护伞”获刑!孙小果案大量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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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案件全过程简介(19名“保护伞”获刑!孙小果案大量细节曝光)

2019年3月,一名叫孙的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批准逮捕。在某KTV与同伙打架,踢对方膀胱,二度重伤对方。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孙注册了多家公司,经营多家酒吧、夜总会,是昆明市夜景中有名的“老大哥”。看似合法的企业外衣背后,其实是一个涉黑涉恶的团伙,干着开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诸多违法犯罪活动。孙这个名字一经发表,立即引起了轰动。很多昆明人都有这样一个印象,20多年前,有一个孙,犯了多宗性质恶劣的大罪,当年被判了死刑。这是同一个孙·小果吗?

姜彪(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级警督):应该是死刑已经执行了。他为什么没死?有这样的概念,惊讶,非常惊讶。

这个孙小果还是20年前的孙小果。他是如何神秘“起死回生”的?他是否涉及公职人员违法违纪?在政法机关查办孙涉黑涉恶团伙犯罪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成立专案组,与政法机关一起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和腐败问题。100多名涉案公职人员受到审查和调查。最终给予60人党纪政纪处分,50人党政纪处理,22人谈话提醒,1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查清了本案公职人员的枉法行为。

张学品(云南省纪委监委委员):只要中间有一个人严格执法,他的这件事就办不下去。大家放松这么一个小洞,最后撕了一个大洞。

梳理孙案20年的过程,他的第一次犯罪是在1994年,他和另外四名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强行将两名年轻女子拉进一辆汽车,开车送到郊区轮奸。当时,还不是主犯,孙未满18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然而,1997年,本该在狱中服刑的孙却离奇地出现在世人面前。再次,《强奸4》中有四名未成年女性,其中一人是不满14岁的幼女。他还非法拘禁、虐待、侮辱了两名女性,手段极其残忍,伤害极其可怕。他的恶行在当时引起了公众的强烈愤慨。经调查发现,孙的母亲孙小玉和其继父李巧忠于1995年寻求关系,为孙非法获得保释,后又为其非法获得保外就医。

陈豪(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孙母亲对孙无原则的爱。她给他做了假病历,于是保外就医,第一次让他逃脱了惩罚。我一天都没进过监狱

孙的母亲孙,原名,早前是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民警,继父李巧忠当时是五华分局的副局长。1998年,他们因掩盖孙在1994年犯下的强奸罪而被调查。孙被开除公职,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李巧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给孙非法取保候审的两人也被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孙也因在1997年再次犯下数项严重罪行而于1998年2月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公众中的每个人都认为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20年后类似的剧情再次上演,而且这次更不可思议,是“死而复生”。而彻底公开孙案的真相,关系到社会对法治公平正义的信心。

陈豪(云南省纪委工作人员):正义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什么孙案的影响如此之大,真的触及到了普通人的内心底线。

据调查,孙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先后两次改判。第一次是在1999年,孙被判处死刑后,他提出上诉。二审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调查,本次二审改判在事实认定和适用上存在错误,但未发现有枉法情节。死刑被减刑后,孙被关进了云南省第一监狱。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缓刑两年期间没有新的犯罪行为,将转为无期徒刑。如果孙依法服刑,就不可能再危害社会。然而,他的母亲孙2003年出狱后,却一心想把人从监狱里弄出来。

孙(孙的母亲):很矛盾,我很讨厌他。你不可能说不伤害他。我一直想让他(被惩罚)轻一点,养尊处优一点。这是我的问题。你觉得当妈妈很失败吗?很失败,真的,真的很失败。

孙当时已被开除公职,但李巧忠的仕途又有起色,担任了五华区城管局局长。孙和李巧忠让他另找关系,李巧忠答应了。

李巧忠(孙的继父):他是他妈生的,他妈是我老婆。作为他的继父,他的母亲提出了这个事情。肯定是找熟人,多通融通融。

调查发现,正是李巧忠和孙的多方运作,导致2007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案进行再审,最终孙由死缓改判有期徒刑20年。这次重审显然极不正常。

陈豪(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要有新的证据,新的事实,才能启动再审。实际上这个案例是不具备的,不符合这个条件。

循着再审程序,调查组逐一核对了各个关口的权限和责任,从而锁定了各个关口的责任人,发现公职人员在很多环节存在严重的枉法行为。

田波(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任何处理我都接受。因为这个案子最后对社会的影响真的太坏了,真的太坏了。得到判决的那天我流泪了。我当了一辈子法官,最后成了罪犯。

田波,当时的立案庭庭长。立案是再审的第一关,是田波开的这个第一刀。孙的继父李巧忠曾在部队服役。当他得知田波曾在同一个部队当过兵时,他请他的战友们与田波共进晚餐。

张学品(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两次,5万元送田波10万元。在这个过程中,田波想尽一切办法给李巧中出谋划策。

田波(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善待我的战友和李巧忠,不要恨别人也不要恨自己。学校里有句话,你心里有这个钩子,别人才能挂东西。如果你没有这个挂钩,别人也挂不了这个东西,你自己也没有把握。

案件立案后,审判结束。自然,李巧忠夫妇把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作为重点公关对象,向其行贿10多万元。

梁紫安(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我改这个案子的时候,其实我当时就知道错了。给你的是一个关口,你守不住。后一种有教训。

当时梁子安知道案子不应该改判,但是脸上抹不去。于是他跟李巧忠夫妇说有困难,建议他们再找医院领导。当时,云南省高级法院院长是赵世杰。虽然李乔中不认识赵世杰,但他找到了一个可以和赵世杰交谈的人。

刘天明(时任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副检察长专案组成员):李巧忠是一个非常了解中国社会潜规则的人,这件事在他那里。虽然他不是大官,但是他绕了一圈,我认识你,你认识他,他认识他,他认识他,最后绕到了那里。这是决策者,没错。我当时就吃了,吃了一路。我吃完了,好吧,集中火力送点东西,我找了个能做事的人,把事情搞定了。

据调查,李桥中通过不止一个人向赵世杰打招呼,其中一人是时任云南省省长秦光荣的秘书袁鹏。李巧忠通过一个私人老板认识了袁鹏,并给了他3万元。袁鹏接受了这个请求,给赵世杰打了电话。

张学品(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袁鹏是省里主要领导的秘书。当时,李巧忠告诉孙,他是一个秘书,他的权力和他身后的官员一样大。对方接到电话,考虑的肯定是这个人。这件事是你跟我提的,还是你背后有人跟我提的?

这些绕圈的问候起到了作用。赵世杰找到时任审判监督庭庭长的梁紫安提及此案,大意是如果能搬,他就搬。

梁紫安(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他是一个人,他不太擅长那个。他通常只是在揭示的时候忘记了他的意思。当时我要做的就是表达我的保留意见。否则,没关系。但毕竟没有这回事。说我是我,第一句话就是盲从领导,第二句话就是丧失原则。

据了解,孙案的再审历时一年之久,审判委员会进行了三次讨论。之所以反复讨论,正是因为不少审判委员会成员认为本案事实证据没有错误,判决不应变更。大家只要走进这个庄严的发审委会议室,就应该摆脱一切外界影响,只仰望最高法。不幸的是,少数人最终还是把自己的人情关系和领导意志带入了空这个属于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房间。

梁紫安(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最后一个合议庭是这样表述的。如果事实不动,那就改判。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人敢动事实。

就这样,完成了孙“复活”的重要一步,他的刑期变成了20年有期徒刑。调查发现,李巧忠夫妇同时在监狱系统活动,其操作违规减刑。罗和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的李巧忠是老乡,又是战友,于是不顾原则地同意帮助他。

罗(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1983年至1997年在部队工作。他和我在同一个部队,我是下属,也是战友。

罗把时任云南第一监狱政委的叫去和李巧忠一起吃饭,说在原则范围内照顾他,下属会心领神会。

刘思源(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罗的话,我们一定要买。跟分管副区长说,反正领导既然说管,你就管吧。

调查组查阅了孙服刑期间的记录,发现多名监狱管理人员在领导的授意下违规违纪,给予孙不正常的特殊待遇。孙每个月都得满分,连续七年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并陆续减刑。可笑的是,孙在狱中还自称发明了一种“联动锁定防盗井盖”,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后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据此,第一监狱认定孙有“重大贡献”,再次报请减刑。

刘思源(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法官会查是否减刑。减不减,我就不管你了。反正我也报了。

调查显示,井盖的设计图纸其实是孙鹤从外面带进来的。当时云南省第一监狱有一个机械加工车间,从技术到材料都有便利的条件。在一些监狱警察的帮助下,同监的其他懂技术的犯人制作了模型。孙的设计声明材料没有被确定为我自己的笔迹,而是由狱友写的。在众多证据面前,孙仍坚称井盖是自己发明的,但谎言被调查组当场揭穿。

刘天明(时任副检察长专案组成员,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我们审讯他的时候,我问过他,他至死都说这个东西是他发明的。是真的。我说好的,现在过来,我给你纸和笔。需要什么样的绘图工具?如果你真的画不出来,我把原图给你,他画不出来。尴尬,就沉默,就不说话,不出轨,那你不说话就完了。

经调查核实,孙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减刑三次,2009年1月转至云南省第二监狱,在第二监狱减刑两次。2010年4月出狱,实际刑期只有12年零5个月。之所以中途要从第一监狱转到第二监狱,是因为非法减刑遇到了阻力。

罗(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2008年,李巧忠给我打电话,说孙在一监减刑失败。他说,一监区纪委书记何邵平持不同意见,态度很坚决。你能告诉他吗?

调查组调取了当年的减刑会议纪要。记录显示,时任第一监狱纪委书记的何在多次会议上提出异议,认为孙减刑不符合规定。他还清楚地记得,罗为此给打过电话。

何(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纪委书记):他说你为什么不同意孙减刑。我说不是不同意降价。他不符合规定。他说你的规矩太多了。我说这不是我们的规定。我说是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

尽管领导打电话来问问题,他邵平在接下来的会议上仍然不同意。

何(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纪委书记):我还是坚持不同意。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必须遵守法律。你们领导觉得我不行。给我换一下就行了。挺好的。当时我是纪委书记,纪委书记有这个责任监督这个事情。

由于何的反对,罗等人不得不将孙转移到第二监狱,绕过何继续经营。如果有更多的人能像何一样坚持原则,孙就不会“复活”了,但不幸的是,很多人选择了另一个错误的答案。

陈豪(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大家觉得我在这里通融一下,把自己的面子卖给个人感情,应该没有问题。我后面会有人检查门的。我只是其中的一环。这不重要。都是这种思考,最终导致了这个东西的完成。

网友们都在问:孙家族到底有多大的力量才能成就这么多事?调查人员一开始其实也有同样的疑惑。他们一路查下去,发现孙家最大的官只有他继父,这个区的城管局长,却成功打通了层层关节,让人大跌眼镜。而且很多人虽然收了孙家的钱和东西,但都说其实主要不是为了钱,更多的是因为“朋友圈”“战友圈”的熟人帮忙,看人情,看面子。看似不可思议的,其实是那个时代社会风气积弊的深刻反映。

孙(孙的母亲):为什么我丈夫说他想这么做?其实就是能力的体现。我认为他说的是真的。他也愿意帮助他的朋友,所以他很容易找到朋友做事情。我老公,他,唉,居然真的觉得对不起他,杀了他。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公开宣判孙案,依法撤销此前两次改判,维持1998年一审死刑判决,并结合孙出狱后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的终审判决,决定对其执行死刑。2020年2月20日,孙被处决。纪检监察机关将涉嫌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移交司法审判。2019年12月15日,孙案19名涉案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公开宣判,19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他们中的许多人曾经在司法和执法部门,但现在他们因违反法律而受到制裁,留下了沉重的警告。

陈豪(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的反对者的权力,应该对国家的法律有一种敬畏之心。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污染了水源,对社会的影响会更大。

文/来源: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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