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生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及扶持标准)
根据天津市政府信息公示内容://学生创业就业补贴现行政策号为120000RSJJF01003。各种行政给付的法律依据。
根据天津市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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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业、就业补贴现行政策
编号120000RSJJF01003
类别行政付款
法律规定根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23号)第十三条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并将对象范围扩大至今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2.《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的通知》(津市政〔2009〕12号)第二条,(六)扩大就业见习。按照我区每人每月最低工资60%的标准,政府给予实习生生活费补贴,实习产业基地也要给予一定补贴;
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津办发〔2013〕53号)(二)企业招用就业困难学生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保补贴。(四)鼓励高等学校与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创业培训课程和实践,将创业培训课程时长由大学毕业当年增加到大学毕业前3个学年,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用补贴。(十二)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对零生源就业家庭、离异家庭、需要抚养重特大疾病家庭主要成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本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3000元。所需资产由市学生就业项目资金税前列支。
执行组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生就业促进办公室)
运作步骤
申请处理-审批-批准-执行
义务事宜
1.申请公告时应提交的要素;
2.对申请进行审批,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原料;
3.出示审计意见,进行资产配置;
4.实施监督。
实际流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