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淘宝店开店做代理,开代理网店的步骤

聚客2022-05-29  27

新手淘宝网店怎么开代理(电商创业开网店的详细流程图解)

想开淘宝店,赶紧开实体店5。流程详情如下:

第一步:注册淘宝帐户。(友情提示:会员名一旦成功注册,是没法改动的哦)

1.当账号未登录时,点击淘宝首页左上方的【快速注册】。

2.在手机上输入验证码,根据网页提醒接收认证。

如果网页提醒你手机上的账号已经存在,你可以识别一下:

1.提醒一下,账户是自己的。

您期待立即申请该帐户。可以立即点击【这个账号是我的,现在登录】登录这个账号。

2.账号很久没有申请或者账号不是自己的。

可以点击【不是我的,邮件重新申请注册】注册新账号。

公司账户注册方式

如果您必须申请注册公司账户,请选择页面下方的【转换为公司账户并申请注册】进行申请注册;

第二步:关联支付宝账号。(友情提示:一个淘宝帐号只有关联一个支付宝帐号)

1登录淘宝,进入【我的淘宝】-【账户设置】-【支付宝钱包关联设置】网页,关联支付宝账户。

第三步:进行支付宝实名验证(友情提示:若您要想开淘宝企业店,所关联的支付宝账号能以企业注册种类哦)

1.从Taobao.com首页进入【淘宝卖家中心】-【店铺管理】,点击“我要开店”。如果没有验证支付宝实名,请进行支付宝认证的实际操作,如下图所示:

2.在支付宝实名验证的标准项中,点击“再次验证”后,会进入“支付宝实名验证”的网页。如下图,点击“立即验证”

3.点击“立即验证”后,请根据以下网页提示点击“下一步”。

4.您将看到以下网页。请填写与您申请注册时的支付宝账号相同的身份证号的银行卡账号,可以正常使用,按网页提示实际操作。

5.请仔细阅读页面跳转上的信息内容,在整个转账过程中等待金融机构返回开通淘宝店铺的网站页面,一起做开通淘宝店铺的验证,如下图所示:

6.如果需要再次进行正在进行的支付宝实名验证,请在支付宝钱包向您的储蓄卡转账1-2天后,前往淘宝店网页进行再次支付宝实名验证的实际操作,如下图所示:

7.点击“再次验证”后,进入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的信息内容网页。请将储蓄卡中查询到的支付宝钱包转账金额准确键入以下图例中的信息内容项,并根据以下网页提醒实际操作:

8.点击图中的“输入搜索金额”,进入输入金额的具体页面。键入金额后,点击“清除”,如下图所示:

9.输入合适的金额后,系统软件会确认进行,支付宝的实名验证也会进行。请关闭网页,然后再次返回淘宝商家管理中心注册网店的网页。

第四步:进行淘宝网身份验证

详细操作步骤如下:

在电脑上验证开通实体店渠道:请点击右上方淘宝卖家中心【注册网店】按钮。

验证步骤:

第一步:您验证支付宝实名后,点击返回【注册网店】网页,即可进行【开淘宝店验证】的实际操作,如图1所示:

(图1)

第二步:点击【立即验证】后,进入【淘宝认证】的网页。请点击该网页中的【立即验证】,如下图所示:

(图2)

第三步:请根据手机淘宝客户端的“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如果您还没有免费下载【手机淘宝】手机客户端,请点击二维码图上的“免费下载淘宝客户端”进行免费下载。安装下载完成后,要在【手机淘宝】手机客户端中应用扫描二维码的功能进行验证。

(图3)

第四步:第四步:请根据手机界面的提示进行实际操作,如图16、图5、图6所示:

(图16)

(图5)

(图6)

第五步:移动端审核通过后,回到pc端再次实际操作,点击【愿意】打开实体店协议。

友情提醒:请尽可能真实填写并仔细核对您的身份信息、真实邮寄地址(经营的详细地址),合理联系您的手机,防止因信息内容不符或信息不实导致核实无据。材料审批时间为两天。请耐心等待,无需催促。

第五步:点一下“建立店面”进到店面基本资料设定,店面即视作建立成功了。

友情提醒:

1.在开实体店的整个过程中,为什么我不会考虑开实体店的标准?

(1)开实体店的标准不符合要求。提醒:身份证已建立其他淘宝店。

(2)开实体店的标准不符合要求。提醒:您具体操纵的其他淘宝账户,因特殊、严重违法操作受到处罚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危害交易安全的严重情形的。

(3)开实体店的标准不符合要求。提醒:你的账号有禁止开店的处罚。

(4)淘宝认证审批失败,警告:安全隐患。

2.问:开淘宝店有收费标准吗?

答:开淘宝店完全免费,不扣除所有服务费用。

3.问:我可以在淘宝上开几家店吗?/我已经开淘宝了。现在我想把原来的店关了,重新开一家实体店,可以吗?

答:都是不可能的。首先,一个身份证/营业执照在淘宝只有一家店。其次,现有的运营过个人行为的淘宝店铺,无法主动关闭或关闭。运营个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开店成功、发布产品、销售推销等。

4.问:我已经在淘宝上开店了。我可以用别人的ID再开一家店吗?

答:亲爱的,你不能用别人的ID开实体店。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第二章第七条要求,从事互联网产品交易的普通合伙人应当向第三方平台交易提交真实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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