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一直有人跟我说类似的问题:代理商会不会淡出,代理商会去哪里?
然而,一些B2B平台和权威专家宣称,代理商是改革的目标,应该被取代。
我的结果很简单:代理商不容易淡出,但是不必要阶段的代理商会被提升。我们代理人的形态在未来会发生变化。
用另一种语言描述:作为一个群体,代理人不容易褪色,但作为个体,如果不转型发展或者失败,很可能会褪色。
我很奇怪。20年前,大家都呼吁代理商从“传统营销”向“经销商”转变,但当时吃了不少苦头。之后,一批名为“尚虹”的新代理商出现,“传统营销”被淘汰。
商业意味着走向世界,不仅是人,还有商品。“汽车销售”成为营销的标准配置。
之后大家明确提出“走访销售”,人车分流,大大遏制了。好在很多大商人已经转过来了。
现在大家都明确提出了B2B自然环境下的第三方“统一仓配”,基本就是“逛卖”的发展。简而言之,“仓配”的角色脱离了代理人的身体,依然遭受牵制。
这些年来,代理人实际上一直在否认。每一个否认都被包容。所以传统的更替,新鲜血液的崛起,太正常不过了。
01
代理的主要职责
关键责任是什么?就是离开它,特工作为一群人也不会有。
如果关键职责无法替代,代理人作为一个群体,是不能轻易淡出的。个人置换和新生儿都很正常。
因为我们国家的长宽比已经过时了,娱乐化了,我们的代理商承担了太多的非核心责任,所以很多人认为这种责任是代理商的纯自然责任,其实不然。
作为职责分工,厂商(品牌商)承担价值创造的责任,门店(各类门店,包括区域代理商、代理商、零售商)承担价值传递的作用。
自然,创造性也会出现在使用价值传递的全过程中,否则就不会有使用价值传递的发展。此外,门店也会参与品牌商的价值创造,但都不是核心职责。
代理商的职责大概有四个:资产、营销、订单信息、仓库分配。
资产、仓库分配和订单信息不是使用价值传递的关键任务。它们是仓库分配、商品迁移,而不是使用价值传递。
责任,哪一个是关键责任?我觉得是营销推广,营销推广是真正使用价值的传递,其他的都是由此衍生出来的责任。
02
代理和B2B
B2B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类别。所以有人给了代理商一个“死缓”,好像代理商能做什么他们就能做什么,而且它的环节更少,效率更高。
自然,现阶段一些B2B的处理速度和效率较低,但我们不能否认B2B的高效逻辑。
以前人们关注的是经销商和营销。那真的是因为我们国家没有高效的第三方,代理商别无选择,只能做一些不属于他们关键职责的事情。例如,在英国,所有交付都由第三方完成。
B2B出现了,它承担了一些方式的整合作用。是中国商品流通阶段的发展,虽然这个发展是和互联网技术融合在一起的。
作为模式的整合功能,B2B的优势集中在整合阶段。每当整合有优势的时候,未来都会交出。比如订单信息整合,统一仓库分配。对于互联网大数据和网络金融来说,都是衍生功能,并不是关键功能。
在英国,已经出现了mode整合服务,比如第三方送货,但是代理商依然活得很好,这说明mode并不是所有的职责都有整合的优势。
03
营销推广是代理商的主要职责
营销,很大程度上是人际传播的主题活动。人际主题活动,小组织更有优势。
与跨国企业经典的产品策略不同,中国公司的商品上新速度远远快于跨国企业。
品牌推广,除了后台管理的应用(广告、传播、知名品牌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方法的三位一体。
卫诗老师明确提出了网络时代的三位一体——认知能力、交易、联想,三位一体,这就是网络传播产生的三位一体。
过去,中国的营销曾经创造性地明确提出“以道抗名牌”的观点。名牌的驱动,方式的驱动,是因为中国的方式三位一体——联想、认知能力、买卖。
同样是三位一体,但逻辑不同。互联网技术三位一体的前提是传播产生认知能力,线下推广的前提是联想产生认知能力。
传播认知能力,这是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关联导致认知能力,这是线下推广的优势。
虽然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但传统的三位一体不会消失,而且会持续很长时间。
想象中的比例会上升,但总是不太可能取代现实。
根据人际传播的营销推广,小组织具有优势,如社交媒体和商业服务的重合,传统社交媒体,以及权限管理中心。
我曾经强调过,B2B虽然有优势,但你不必觉得没人能打败你,否则你只会有对手,没有朋友。
认清自己的缺点,然后和有优点的人合作,你就有朋友了。
04
收集关键职责
借势当前,世界风起云涌。顺利的话,就会繁荣;违背了,就灭亡了。
B2B作为模式整合方,将代理与非核心职责分离,是模式在中国的发展。
即使没有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中国也会走到这一步,但不会这么快。
没必要认为现在特工的外形是正常的,其实是不正常的。
未来代理商脱离仓配,专注关键职责,优势可能会得到充分发挥。
在现在的代理商组织架构中,仓配员的份额非常大,日常事务管理,关键职责往往被遗忘。
未来代理商将轻装出行,没有仓库和汽车,司机、仓库管理员甚至后台人员都将大幅减少,从而降低管理方式的多样性。
这不是好事吗?
聚的关键责任,除了线下推广关联,完全可以【海军转陆军】,既做好线下推广三位一体,也做好线上推广三位一体。
两个三位一体做好了,就会有单独的总流。网络时代,光是总流量就有多大价值。
单就总流量而言,在品牌商中有影响力,在B2B中依然有影响力。
它的影响力,这是与过去的附属公司相比。